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 展示牌 垂穗披碱草 复合肥 人工管护 燕麦 老芒麦采购合同公告(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2012024000040-1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
三、项目编号:N5132012024000040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85号
联系方式:0837-2822170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西路70号1幢12楼1206号
联系方式:135515858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项目展示牌
1(块)
¥15,641.68
¥15,641.68
/
2
垂穗披碱草
10,000(千克)
¥38.00
¥380,000.00
/
3
复合肥
225,000(千克)
¥3.23
¥726,750.00
/
4
围栏建设
13,200(米)
¥25.00
¥330,000.00
/
5
人工管护(3年)
5,000(亩)
¥20.00
¥100,000.00
/
6
小班标示牌
7(块)
¥400.00
¥2,800.00
/
7
燕麦
10,000(千克)
¥15.14
¥151,400.00
/
8
全面整地
5,000(亩)
¥35.69
¥178,450.00
/
9
老芒麦
10,000(千克)
¥38.00
¥380,000.00
/
10
措施项目
1(项)
¥22,613.67
¥22,613.67
/
合同金额: 2,287,655.3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伍元叁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7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马尔康市大藏乡春口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人工种草合同.pdf
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05月17日
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供应商(乙方):四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马尔康市大藏乡春口村签订地点: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日期:024年月日采购人(甲方):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03号供应商(乙方):四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西路70号1幢12楼120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采购项目N5132012024000040(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标的名称数量1项目展示牌1个2垂穗披碱草10000KG3复合肥225000KG4围栏建设13200米5人工管护(3年)5000亩6小班标示牌7个7燕麦10000KG8全面整地5000亩9老芒麦10000KG10措施项目1个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1)项目展示牌双面,面板尺寸2.5m*4m,钢架结构。(2)垂穗披碱草种子质量达到《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标准的II级及以上。用种量2.0公斤/亩,含长短途运输费及二次转运费。(3)复合肥总养分含量(N+P205+K20)40%,配比:22-8-1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含量60%;水分含量2%;、粒度(1.00mm-4.75mm)≥90%;氯离子3.0%;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要求。(4)围栏建设编结网:采用8×120×40型的钢丝编结网。经线与中纬线交叉处用环扣固定。纬线根数8根,网宽1200mm,经线间距400mm,钢丝直径:边纬线2.8mm,中纬线2.5mm,经线2.5mm。经线、纬线采用热镀锌钢丝编结网,每卷80米-100米。编结网的镀锌钢丝应符合下列规定:钢丝在等于自身直径4倍的②乡芯棒上紧密缠绕6圈后,锌层不得开裂及不能用裸手擦掉。纬线钢丝抗拉强度应不小于900Mpa。钢丝在等于自身直径的芯棒上紧密缠绕6圈后,钢丝不得断裂。边纬线热镀锌量大于90g/m2,中纬线、经线大于80g/m2。角钢小立柱:规格为40mm×40mm×4mm,长度为1900mm。中间柱:规格为70mm×70mm×7mm,长度为2150mm。角柱:规格为90mm×90mm×8mm,长度为2200mm。门及门柱:门的规格为1250mm×2000mm,门柱规格为90mm×90mm×8mm,2200mm。支撑杆:规格为50mm±2mm,厚度2.5mm,长度2500mm。地锚:规格为40mm×40mm×4mm,长度为650mm(5)小班标示牌:100cm×60cm×0.1cm的不锈钢板或镀锌钢板(6)燕麦:种子质量达到《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标准的II级及以上。用种量2.0公斤/亩,含长短途运输费及二次转运费(7)全面整地:土壤类别:清理石块、杂物综合考虑;全面整地平整度、坡度综合考虑在投标单价中;其它:满足设计要求。(8)老芒麦:种子质量达到《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OS6142-2008)标准的II级及以上。用种量2.0公斤/亩,含长短途运输费及二次转运费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运输途中,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围栏、标识牌保质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涉及其他行业标准的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2)人工管护(3年):2024年9月—2027年9月。4其他要求(1)材料要求①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②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③),费用由乙方负担。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④修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区人工种草区域平均植被盖度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鲜草产量每亩增产90公斤以上。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质保一年,在质保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它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2)安全要求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有关草原森林防火、作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本项目在运输、安装等整个活动期间,在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三、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伍元三角伍分,即RMB¥2,287,655.35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备、材料、制造、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马尔康市大藏乡春口村)。交货验收入库时必须提供产品省级以上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组织作业人员,调运草种、肥料、围栏等物资,开展地面整理、播种、施肥、围栏安装等建设工作;2024年9月-2027年9月,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管护工作。2E履约地点:马尔康市大藏乡春口村。3.履约验收不(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期限为完成建设后通过监理方初步9验收后向甲方提交(市)县级验收报告,并附竣工资料、播种记录(施工日志)、施工作业成果材料等,通过州、市(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报告视为验收通过。(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送货单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如货物经乙方2次换货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金30万元给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2.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686296.6元,大写:陆拾捌万陆仟贰佰玖拾陆元陆角整本次支付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乙方出具的请款报告;①②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③监理方同意转款的签字意见。3.供货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915062.1元,大写:玖拾壹万伍仟零陆拾贰元壹角整。本次支付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乙方出具的请款报告;②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项目所使用的相关批次物资3检验合格报告;甲方负责人(或委派人员)、监理方和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在指④定地点签署的该批次物资出入库清单;监理方同意转款的签字意见。⑤4.完成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617666.9元,大写:陆拾壹万柒仟陆佰陆拾陆元玖角整。本次支付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乙方出具的请款报告;②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通过监理组织的项目初验合格报告;③监理方同意转款的签字意见;④甲方如果邀请验收、评估公司等,应同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⑤5.三年管护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及经结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68629.75元,大写:陆万捌仟陆佰贰拾玖元柒角伍分。本次支付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乙方出具的请款报告;②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监理方同意转款的签字意见。③6.乙方未按照前述规定按时发出书面申请、提供付款所需票据凭证资料的,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乙方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乙方应当在监理方出具开工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款方式:现金缴存到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要求乙方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损失。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十、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1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付足货款。十一、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未能全部交付货物或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乙方须合同解除后10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逾期退款的,按应退款项的万分之三每日计算资金占用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另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逾期退款的,按应退款项的万分之三每日计算资金占用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按时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逾期退款的,按应退款项的万分之三每日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保全保函费等。十二、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贰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并按照施工作业设计要求保障器械、车辆、人员,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冯涛;联系电话:13551585847;身份证号码:******************;乙方变更负责人信息的,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合同履行期间,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盖章)乙方:四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e拾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03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西路70号1幢12楼1206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建设路支行账号:账号:122628593574签订日期:20年5月1日签订日期:204年5月1日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人: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承包人:四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在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项目名称)施工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平等协商,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发包人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进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四)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六)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七)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三、违约责任如因建设管理单位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发包人将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承包人予以违约处罚。四.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五.本合同份数同合同协议书。程8mt甲方: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盖章)乙方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开天札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表人:签旦明:24年(月日签江日期:日【签江日期:月12024/5/1018:24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32012024000040四川中蓝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4年05月09日就四川省马尔康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人工种草)(项目编号:N513201202400004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一中标(成交)金额(元)2,287,655.35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伍元叁角伍分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伍元叁角伍分四川成化工程目管理有限公司2202406月44https://gpx.zfcg.scsczt.cn/all-portal/gpx-gpx/#/gpx/procedureFile/8a69c4cb8ce98eec018f0a29f4930f8f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 展示牌 垂穗披碱草 复合肥 人工管护 燕麦 老芒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