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耗材 墨粉 硒鼓 鼓架采购合同公告(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2024)



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2024耗材02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711001JH620524006
项目名称:
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人:
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

公告时间:
2024-05-16
供应商:
武山县恒普商贸有限公司

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签订日期:
2024-05-16
合同总金额:
2.4904(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点击下载合同附件

购销合同甲方(需方):武山县杨河镇人民政府方(供方):武山县恒普商贸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并依据《民法典》签订本合同。一、采购物品名称、数量、金额:以下价格为人民币结算,大写:贰万肆仟玖佰零肆元整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墨粉理光彩色支4224089602墨粉京瓷彩色支2243248643硒鼓联想支1028028004墨粉联想支406024005鼓架联想支828022406墨粉富士施乐S2110支728019607墨粉S2011支62801680合计贰万肆仟玖佰零肆元整贰万肆仟玖佰零肆元整贰万肆仟玖佰零肆元整贰万肆仟玖佰零肆元整贰万肆仟玖佰零肆元整24904.00二、交货方式: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日期交货,乙方须将甲方采购的物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产品的保管及风险在甲方接收产品时转移至甲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乙方不负责货品安全保合同备案号:2024KJXYBA00205管。三、验收及结算方式乙方供货完毕,通知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项。若甲方无故拖延验收超过3个工作日或不组织验收,则以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当日视为已验收合格日期。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经协商过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在合同签订地管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源改商乙方:凯电话:电话:地址:地址:2024年5月16日2074年5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耗材 墨粉 硒鼓 鼓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