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合同公告(四会市教育局2024)



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2840071561982308301129

项目业主:

四会市教育局

服务机构: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

合同编号:

4412840071561982308301129

合同总金额:

¥12,54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9月11日至2024年03月01日

服务内容:

按照业主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合同附件

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合同--设计.pdf

四会市教育局

2024-05-17

GF-2002-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地点:市教育局办公楼内合同编号:HYSH20230913发包人:四会市教育局设计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9月11日国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发包人:四会市教育局设计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设计服务,工程地点为市教育局办公楼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i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部、省、市的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及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3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投标书及标准规范3.4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SF项目概况:;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对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提供设计服务。项目投资:总投资额(¥683400.00元)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有关规划、发包人等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1份2二..:一:,,:.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1份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CAD版和PDF版形式第七条费用.7.1本工程设计费中标价为:¥12540.00元(含税)计取。本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3200.00元,结合投标下浮率5.00%,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伍佰肆拾元整,¥12540.00元(含税)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正式生效,不设预付款。8.2.1工程设计服务费用在项目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一次性支付全额设计结算金额。备注:设计人应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及符合本项目支付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以上时间未包含财政及上级部门审核时间,设计人不得以未收到款项为由拒绝配合工作)。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要求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属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3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工作量支付。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除因市财政局审批原因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双方可协商酌情补偿。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i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6发包人应协助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年。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的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不另行收费。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与实际损失部分方案设计费的数额相等。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三。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发4包人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属于专利产品,设计人在完成合同后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四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应派驻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服务费已包含于设计费中。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方案设计文件审核通过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禁止设计分包。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贰份。12.8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委托方(发包人)单位名称:承接方(设计人)单位名称:四会市教育局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徕海劳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1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中心园区8号楼第4层整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3000电话:电话:0769--22416731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91257740757日期:2023年9月11日日期:2023年9月11日6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工程地址:市教育局办公楼内建设单位:四会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中标单位: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7务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准有以下行为:(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i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在“肇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视情节在1~2年内不准参加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四会市教育局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缘海芳8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其委托人签字:2023年9月11日023年9月11日8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张念华(姓名)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练海芳为我公司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市教育局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设计合同签署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被授权委托人:练海芳性别:女年龄:47报价单位名称: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巩与部门:办公室职务:文员1长单位名称:(盖章)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64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09月11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练海芳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名与工A性女民汉建筑居民身份证319768月8日21海广东省四会市城中区城北1居委会前进路3号五座7号Dot市发机关四会市公安局441222197608085641有效期限2006.0809-202608.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加装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