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合同公告(平度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 370283078001202400007_001
二、合同名称: 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编号: SDGP370283000202402000052
四、项目名称: 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平度市云峡街1号
联系方式:88310975
供应商(乙方):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G1楼501
联系方式:155639157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工程设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5
合同金额: 31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平度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pdf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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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地点:平度市合同编号:2024037勘测证书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设计证书等级:水利行业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发包人: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设计人: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5月66日发包人: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设计人: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平度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无。第二条勘测设计依据2.1本工程勘测设计合同。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无。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2)《防洪标准》(GB50201-2014);3)《治涝标准》(SL723-2016);(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1-(8)《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9)《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国家及行业颁布的其他有关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经批准的勘测设计工作大纲;3.2勘测设计合同协议书;3.3中标通知书;3.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5勘测设计招标文件;3.6其他合同文件。第四条项目规模、阶段、投资及勘测设计内容4.1本合同应完成的勘测设计阶段为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2勘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引调水工程、水源建设工程、泵房工程、机井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排水工程、输配电工程、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等工程;其中新建、改造提升面积约5万亩。第五条技术要求5.1设计人应组建专职的项目机构,任命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项目组成员详见附件)项目经理:侯胜杰;-2-资质证书:高级工程师(鲁200200033201384);1身份证号:******************;02联系方式:18724762769。5.2项目组应严格按照设计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勘测设计工作。第六条工作进度6.1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勘测设计成果提供时间延误时,设计人应报送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批准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6.2由于发包人的下述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滞后,设计人可要求延长工期:6.2.1工程设计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6.2.2增加勘测设计工作内容;6.2.3异常气候条件造成勘测外业工作受阻;6.2.4由于合同确定的勘测设计周期严重不合理;6.2.5第11.1款规定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6.2.6其他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6.3由于设计人未按合同规定投入必要的人力、设备,或发生重大勘测设计工作失误造成的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金额按11.3.2款确定,对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承担相应损失责任,赔付损失金额。6.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对某项阶段成果进行赶工时,双方应协商签定赶工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3第七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和时间无第八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报告》纸质版6份;《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纸质版6份;《平度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质版6份;以上设计成果设计人均需向发包人提供电子版文件。设计成果交付地点: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设计成果交付时间:2024年8月4日前。第九条费用本项目经平度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中标价即合同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元整(小写:¥3150000元,含税)。设计人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账户名: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台湾路支行;银行账号:802550200113572。第十条支付方式10.1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中标价的50%,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支付至中标价的80%,剩余20%待提供后续服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拨付以财政部门拨付时间为准)。10.2根据合同、项目进展情况,承包人需要拨付资金时,先开具并-4-送达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且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拨付工程款10.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十一条双方责任11.1发包人责任11.1.1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设计人派驻场人员相关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中。11.2设计人责任11.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测设计文件(出现6.3款规定致使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1.2.2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11.2.3设计人交付勘测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合同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测设计文件后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11.3违约责任11.3.1设计人对勘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勘测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重大损失,设计人-5-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11.3.2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勘测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设计人逾期交付合格设计文件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11.3.3由于设计人原因,导致施工变更超过工程费5%时,每超1%应减收该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11.3.4设计人不得转包或者分包本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人违反本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11.3.5设计人应对设计成果质量负责,设计成果若无法满足发包人对于设计成果质量要求的,设计人应依据发包人要求进行修改,经过三轮修改后仍不能得到发包人认可的,发包人有权通知设计人解除本合同,设计人须按合同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该项设计,并从合同金额中扣除该阶段的费用,发包人仍享有设计人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著作权及在本项目中的使用权。11.3.6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撤换附件中任意团队成员或变更项目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设计人应推出符合规定的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擅自撤换附件中任意团队成员或变更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缓付或者拒付该阶段设计费用。-6-11.3.7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按时到现场解决与设计相关问题及参加各类相关会议,缺席会议累积达3次,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需按合同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1.3.8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未予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需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累积达到3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需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1.3.9设计人未经发包人许可或授权,并在非法律强制的措施下,因过失、故意等其他任何理由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视为设计人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成果验收12.1发包人应对设计人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方案性中间成果和施工阶段分批图纸、文件等及时组织评审、验收。设计、勘察、测量成果的-7-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保证其在完成设计任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2勘测设计成果验收应以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规程和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按照合同技术要求分别对工作内容、深度和产品质量作出评定。12.3设计人应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前款规定重新验收,超出合同规定内容的补充工作由发包人另行支付费用。第十三条保密设计人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发包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发包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发包人保密的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第十四条仲裁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5.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结束并通过青岛市级竣工-8-验收为止。15.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应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5.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5.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其中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15.7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5.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发包人名称: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设计人名称: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盖章)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平度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4号楼B区名汇国际1号楼27层邮政编码:266700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8310975电话:0532-85900978传真传真:0532-85900978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台湾路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银行账号:902010250054050003977银行账号:802550200113572-10-附件项目组成员表职务姓名职称批准毛赞庆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马学征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侯胜杰高级工程师审核李春佐高级工程师校核杨友亮高级工程师勘察负责人郑乾高级工程师勘察负责人刘延栋高级工程师勘察负责人张蕊蕊高级工程师勘察负责人桑辉高级工程师测绘负责人张宗刚高级工程师测绘负责人弓天一高级工程师现场负责人侯胜杰高级工程师陈举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王善涛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郎济君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杜敦坤工程师项目组成员王成胜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展璐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宋英蕾工程师概预算李红丽高级工程师概预算单洁高级工程师-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