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工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STST-G2024-0004001
二、合同名称: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00-STST-G2024-0004
四、项目名称: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工学院
地址:常州市辽河路666号

联系方式:18115043702
供应商(乙方):江苏威仕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湖头村868号
联系方式:139123473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联系方式:1391234731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83942.50元
合同金额:58.394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0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17 09:57: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pdf

常州工学院二期1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常州工学院签订地点:常州工学院乙方:江苏威仕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6日二代理机构: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项目编号:JSZC-320400-STST-G2024-00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年4月28日进行的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STST-G2024-0004,计划单号:ZC3204000002024000346)的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细化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装卸、仓储、安装施工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伍拾捌万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小写583942.5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产品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货物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辅助设备、安装调试(含脚手架、吊机等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包括质保期内的一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劳务、培j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投标、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第1页共10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实际使用人的时间。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t(1)招标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400-STST-G2024-0004)(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中标后一周内提供所有标识标牌的细化设计图纸,经甲方、项目管理、监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制作样品,细化设计图纸确认后一周内提供所有样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进行微调),样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制作。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1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2页共10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3.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七条工期、检验和验收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制作、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T甲方组织的验收。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合同,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在产品进场的同时应按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向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并应会同采购单位、项目管理、监理人及施工总包单位对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数量进行初步检验;乙方进场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与甲方签认的样品完全一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调换;同时,甲方、项目管理、监理方有权对所有进场产品的所有批次进行抽检,如乙方进场的产品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货物的到货检验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甲方签认的样品。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6.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第3页共10为常州工7.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与要求”中的带▲项,在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演示或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必要的第三方报告)来证明,否则将认定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错误;8.本项目验收前,乙方需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或响应文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如有)、货物交接清单、竣工相关图纸、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总结、货物配置清单(如有)、相关技术文档、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提交项4目结算清单,结算清单中需列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部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出厂编号、序列号、结算价格等。第八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结算原则: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结算,乙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数量按实调整(以最终审计为准)。中标单位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因货物细化设计、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运输费增加、规格尺寸变化、字体图案、颜色变化、数量调整、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含人工费调整)等各种因素的变化液而调整。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乙方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常州工学院账号:324006010018170040341开户银行:交行常州分行营业部汇款时备注:“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1(2)合同签订后,标识标牌进场经甲方、监理检验合格后,甲方支付至进场标识标牌合同金额的20%。(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完成安装标识标牌合同金额的70%;结算审定结束后,甲方付清尾款。(4)质保期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无息)。第4页共10常州工5.审计:乙方应实事求是的提交项目资料,结算审计核减率累计超过5%时,则超出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向结算审计单位支付。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3(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或启动监督;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和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无条件维修和/或更换,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顺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3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1)所有的售后服务均由乙方受理。乙方应7*24小时响应,如果发生问题5车并且收到报告,乙方应当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2)如发现所提供的货物存在问题,需要乙方解决或配合解决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3)乙方派往甲方现场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现场解决问题时,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应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3.4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无条件维修和/或更换,更换的货物质保期顺延。i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为贰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货物维护、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负责。第十条违约责任第5页共10常州工9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调试超过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V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签认样品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3.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点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4.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如若未能达到该承诺,甲方将每次扣除1000元。5.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投标书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乙方属于重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应损失,扣款将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承担违约金10000元并经甲方同意(意外事故、突发重病等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除外),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历条件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且符合原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6.为保证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乙方需搭设施工期间区域维护,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周边日常活动(乙方需重点考虑扬尘、噪音等文明施工常效管理),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7、乙方在标识标牌现场安装施工中,若对已完成建筑、道路、铺装、绿化、.管线、设备、设施等工程造成破环,乙方应承担一切修复费用及修复费用1倍的考核款。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第6页共10(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11.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五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索赔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处,商量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扩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货物,返还所有货款,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或者有权安排第三方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7页共10常州工号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常州工学院乙方:(盖章)江苏威仕达工程有限公司R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城经办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湖头村868号电话:0519-88510225电话:0519-86898068第8页共10常州。工可常州工9常州开具发票信息:开具发票信息:单位名称:常州工学院单位名称:江苏威仕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4006010018170040341银行账号:1142000000026466开户行:交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12320400467283964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913211910676223732招标代理机构(鉴证方)江苏尚田程项目管理有银经办人:张业成0519986639697X,1第9页共10常州常州工刍附件1:廉政合约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的廉政建设,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9N深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甲方单位(盖章):常州工学院乙方单位(盖章):江苏威任达工程有限公司LL张兵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4第10页共10常州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