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调查集成处理系统 环境监 生态集成调查系统 生态监测业务调查和数据集中处理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2024)



一、协议编号:——
二、协议名称:生态调查集成处理系统合同
三、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生态调查集成处理系统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北街
联系方式:0483-8332077
供应商(乙方):银川市兴庆区鑫鼎新电脑经营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81号
联系方式:18295201230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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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生态调查集成处理系统项目
1
48000
48000
生态集成调查系统合同.pdf

合同金额:48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履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
采购方式:询价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5月17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5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
2024年5月20日

采购合同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乙方:银川市兴庆区鑫鼎新电脑经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监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结果,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供货标的物的清单及技术参数见(附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生态调查集成处理系统1套4800048000.00详细参数见附表总合计(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总合计(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总合计(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总合计(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总合计(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总合计(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小写:48000.00附表:标的物的技术参数如下:序号技术参数用途(目的):生态监测工作的大量数据处理与应用需求;满足湿地的鸟类多样性监测工作需求,需要相关专用设备。配置:用途:开展生态监测业务调查和数据集中处理工作。技术要求:软件要求:生态监测网络、生物多样性监测等生态监测工作的海量数据集中分析、处理系统软件:塔式结构,工作环境:湿度约8%~80%,温度约5℃~35℃;硬件要求:重量:约20KG;1芯片组(插槽):SSIEEB板型,外观尺寸约35.5×35.5cm;支持502.11a/b/g/n/acWIFI标准,支持双频2.4/5GHz,支持NVIDIA3-路SLI技术,支持NVIDIA4-路SLI技术,支持NVIDIA2-WaySLI技术,支持AMD3路CrossFireX技术,支持AMD4-路CrossFireX技术,支持AMD2-WayCrossFireX技术,电源接口W4个8针,2个6针,2个24针:1数据处理单元:数量1颗,至强Xeon金牌及以上,核心24C,线程48,频率2.4G缓存35.75MB,能够支撑生态监测业务系统运行:1数据存储单元:512+8T,SSD+2*4T服务器热插拔,保存海量内蒙古地区历史遥感影像数据;1内存储器:64G,ECCDDR4,最大支持4*64GB快速读取海量监测数据并具有高效的分析处理能力;1图形渲染设备:通用并行计算架构10752个,显存类型GDDR6,显存容量12GB显存位宽384bit,能快速打开全区范围优于2米的高分遥感影像数据;1电源:非冗余,2个1400W,能够稳定支撑长时间连续数据处理工作;1Raid缓存:其他;1插槽:Pc1-e3.0×16插槽5个:Pcl-e×4插槽3个:PC1-eSSDM.2插槽2个;专用图像集中处理系统软件本合同项下设备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说明材料等都应随货物一同免费交付给甲方。第二条质量要求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足甲方设计及生产要求的性能;2.乙方须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3.如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第三条售后服务1.质保期1年,从全部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产品使用出现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做出回应,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指导甲方人员或指派人员至乙方处进行无偿维修,维修至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安装及调试:(1)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负责将所有设备安装到甲方指定位置调试完成,并进行技术指导,至产品达到正常使用,设备调试不合格的,乙方需负责无偿更换。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使甲方技术人员达到掌握基本原理和实际操作能力;(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由于安装、调试等原因造成人身安全损害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如当地政府有规定,设备试运行需在有关部门及买受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如有);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维修维护服务、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等;4.质保期届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且只收取成本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设备的产品质量责任直到设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第四条包装运输1.乙方自行选定合适的包装方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使用地,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交付时符合甲方验收标准。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保管责任、灭失和损毁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运输方式:汽运:3.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甲方除本合同约定的购买费用外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乙方应在交货时一并提交给甲方详细交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第五条交付产品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乙方一次性交货,应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位置完成交付安装和调试;3.指定交货地址:甲方指定地址。第六条验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应派一至两人及时到交货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数量是否符合,外包装是否完好。甲方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应及时对产品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同规定或短缺,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10日内乙方应负责更换。第七条付款1.甲方在收到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款;2.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产品的发票;3.乙方指定账户信息为:户名:银川市兴庆区鑫鼎新电脑经营部账号:2911600104002105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东城支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0.1%支付违约金,逾期满60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需在3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构成违约的,就逾期部分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3.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甲方不因此另行承担任何费用。(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安装义务的;(2)经乙方安装、调试后,设备连续7天不能正常使用的;(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维修、维护的售后服务的;(4)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需方同意),乙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付款,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承诺所售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产品权利瑕疵导致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他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可用于接收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函件与司法文书,一方如有变更应当在3日内通知对方,未通知视为地址未变更。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签字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合同一式2份,乙方执1份,甲方执1份。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甲方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大楼2楼联系电话:0483-8332077日期:2024年5月17日盛晶部乙方:银川市兴庆区鑫鼎新电脑经营部乙方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动伟的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81号联系电话:18295201230日期:2024年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调查集成处理系统 环境监 生态集成调查系统 生态监测业务调查和数据集中处理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