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服务 燃油费采购合同公告(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2024)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KCHT-152925-202405001518
二、合同名称: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5152925001531
四、项目名称: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额里斯镇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15248838333
供应商(乙方):阿拉善盟中合成品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地址:腾格里镇中长路
联系方式:13614831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燃油费
1(次)
¥700.00
¥700.00
车辆燃油费
合同金额: 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05月21日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乙方:阿拉善盟中合成品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合同编号:NMGKCHT-152925-202405001518合同金额(元):700.00人民币大写:柒佰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车辆加油服务服务内容基础单价:707.07元报价优惠:折扣率99.00%报价单价:7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700.00元服务内容:为全盟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车辆加油服务。提供加油服务的油品种类为92号车用汽油。在提供加油服务时,应按照本项目报价承诺的折扣进行优惠。供应商响应内容:为全盟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车辆加油服务。提供加油服务的油品种类为92号车用汽油。在提供加油服务时,应按照本项目报价承诺的折扣进行优惠。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长期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额里斯镇应急管理局。-第1页-三、验收标准油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质保量。油品应进行定期化验,确保油品质量合格。四、付款期限乙方完成合同并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油款。五、违约责任如遇因油品断供、临时管控、雷雨天气、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未按时按需加油,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乙方在加油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保证及时顺利完成加油任务。-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金斯琴巴图甲方联系人:林海涛联系电话:15248838333单位地址: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李映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新浩特支行银行行号:102208009560银行账号:0614095609200040889乙方联系人:陈新凯联系电话:13614831868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服务 燃油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