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 淤泥采购合同公告(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市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504202400002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淤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5042024000020

四、项目名称: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淤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春雨路一段240号
联系方式:13088171557
供应商(乙方):泸州宜森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坝工人村46号楼6号
联系方式:156823058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淤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项目
1(项)
¥1,598,910.00
¥1,598,910.00
河道及两岸清扫保洁、河道清淤疏浚、河道基础设施维护、河道水体检测、沱江补水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及保养、绿化管护。

合同金额: 1,598,9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4日
履约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甲方管辖范围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淤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pdf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5月21日

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淤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5042024000020签订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股签订时间:2024年4月4日采购人(甲方):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乙方):泸州宜森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淤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042024000020)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2024年4月1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泸州宜森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供应商)为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清理及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本项目河道总面积20436平方米,总长1.7km;河道清漂按2.6KM河道、上游蓄水塘、4.7万平方米水塘计算。2.资料来源:财政性资金。二、合同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024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4日。2.服务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甲方管辖范围内)。三、服务内容与要求、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河道清洁;2.河道两侧常态化人工清扫保洁;3.(采购人管辖范围内)河道两侧的绿化管养、植物修剪、定期浇水等;14.玉带河取水塔泵站的日常管理;5、取水塔泵站维护维修;6、对河道两侧的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护栏等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做好防护工作并向采购人上报。服务项目清单项目名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称清理河道淤泥1.土壤类别:淤泥。2.挖土深度:投标人自行考虑。3.开挖形式:采用人工或机械或租赁小船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做调整。4.工作内容:含挖淤泥,处理淤泥,全年常态化保持河道无淤泥,外运运距及弃土费投标人m20436.00元/m年45.5.00929838.00人工打扫河道自行考虑。1.名称:人工打扫河道杂物。2.工作内容:人工清理河道漂浮杂物,全年常态化保持河道卫生。月12元/月16000.00192000.00杂物人工打扫河道两侧景1.人工打扫河道两侧景观。2.工作内容:人工打扫河道两侧景观步道,及绿化的养护,全年常态化保持游步道卫生及绿月12元/月14300.00171600.00观取水塔泵站日植的存活。1.取水塔泵站日常管理。2.工作内容:取水塔泵站的值守,手动启动切换,维修监测等全年日常常态化管理工作。月12元/月17000.00204000.00常管理取水塔5泵站维护维修工作内容:对补水系统机械电气设备、管道配件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更换和疏掏,同时根据需要(汛前、汛后、大雨后等)不定期对泵站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疏掏,确保泵站无杂物、淤积物。项1//101472.00此费用为固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以实际发生结算。序号12341598910.00合价(元)备注:21、取水塔泵站维护维修的费用以实际发生结算。(维修项目依据《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核定单价+增值税作为核定单价,核定单价按投标报价折算后的下浮比例的单价金额结算;对其他新增的不能套用定额的项目单价可采用业主、业主委托第三方、中标人共同询价确定。)2、本项目清单均为全费用清单,包含项目完成所需的所有人工、材料、设备、保险、利润、管理费以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合同期间不做调整。3、为完成合同内容所必须的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支付。(二)服务要求1.河道清洁:(1)水泥河床须清理至最后一层水泥底板,河床内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突出的淤积物或障碍物。(2)河道土质边坡无杂草,确保河道及两岸渠道排水畅通,排口入河处干净卫生。(3)做到杂物、淤泥以及打捞的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堆至河道及两岸(主要指河道、桥下、涵洞、绿化带及台阶等隐蔽处)。做好河道周边防污染措施,由乙方妥善处置并考虑在综合报价中。(4)硬质河道可采取人机协同进行清淤,局部不便区段(穿桥梁段内)采用人工清淤。(5)淤泥需按要求运至弃土场,相关场地由乙方自行考虑并提供,运输过程中须保证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6)河面油污的及时清理。(7)清淤注意事项:①河道清淤要有序进行,不得乱挖、跳挖,避免出现浅梗;②部分深水河段须定期截断或引流河水,将底部淤泥进行清理,清淤前后要及时观测CDAO水位变化,以便灵活调整清淤进度和作业方式;③清淤过程中边开挖边用测深杆测深,防止漏挖或超挖;④对已完成清淤的断面加强保护,对玉带河河道所有清淤点进行全面检查,达到验收标准;保证在清淤时,不给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在作业外围及主要交通出口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准,派专人值守,组织路口交通,清淤或清扫工作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及现场警示工作,避免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或造成安全隐患,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3对玉带河流域实行机械与人工清淤相结合,按需求进行常规人工及机械清淤工作,服从采购人临时清淤工作指令,在清淤工作实施前需向甲方提交清淤方案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务必确保作业人员和作业机械的安全,若因乙方擅自施工、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⑦乙方进场后对作业人员应交纳足额的意外保险,该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玉带河生态环境保护,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玉带河两岸生态环境破坏或河道水质污染,则乙方需负责恢复生态环境并清除污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违约罚款。2.河道两侧常态化人工清扫保洁:对河道两侧道路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对河道两侧护栏及标示标牌常态化清洗,并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定期刷漆翻新等。3.绿化景观养护:对河道两侧绿化景观进行日常养护,包括但不限于松土、除杂草、浇水、施肥、防病治害,绿化带的保洁以及绿化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等。4.补水泵站管理及维修:对玉带河2座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制定泵站维保计划,常态化对补水系统机械电气设备、管道配件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更换和疏掏,同时根据需要(汛前、汛后、大雨后等)不定期对泵站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疏掏,确保泵站无杂物、淤积物。(三)人员及设备要求:(1)河道两侧人行道清扫保洁、河面清漂、河道清淤10人。绿化养护6人。补水塔泵站值守及管线维护管理4人(2)清漂船,必要的清淤及装卸机械或工具、运输车辆。(3)临时紧急需要清淤或清扫时,能立刻安排人员和设备进行处理。(四)其他要求1.响应时间:遇到应急情况或临时检查或突击检查时,乙方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甲方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完成清淤工作。2.本项目服务包含定期的清淤保洁,同时也包含遇突击整治(突遇暴雨、突然河水污染等)、迎接检查、重大节假日、公共卫生事件而增加的清淤保洁工作,不再另行增加费用。3.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人员考勤、检查日记完整。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劳动纠纷先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五)验收标准4甲方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598910元(壹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元整)(二)服务费支付方式:按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和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二)进行月考核,按月考核计费、按季支付。根据考核分值每月底计算当月实际需支付服务费用,由甲方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0日前统一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按国家相关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3.乙方开户银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账号:9200002970296948泸州宜森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户名:五、履约保证金:1.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甲方将重新确定乙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交款金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本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79945.5元,大写:柒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伍角整。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缴纳的,甲方应在项目服务期满且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因违约将扣除履约金保证金)。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5(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赔偿金、补偿金等内容),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乙方在考核时被评为不合格、未在要求时间内响应、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服务等未按照合同内容或甲方要求履约的行为,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2日内整改,限期未整改合格,视作乙方无法完成服务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九条第2款进行处理。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乙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泸州市号区高坝工人村46号楼6号地址:上秦雨路一段240号开户银行泸州银行用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开户账号:20000299969.18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4年4月4日签约日期:22024年4月4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行道卫生清理服务 淤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