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
内容: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54000024210200018698
二、合同名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54000024210200018698
四、项目名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155-2005-9955
供应商(乙方):西藏远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众创空间12号楼5层047
联系方式:钟先生-150082400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金额:12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40521/20240521123700028_547.rar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合同书甲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乙方:西藏远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1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甲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乙方:西藏远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虫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项目责任人:1.1工程名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2工程地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1.3工程内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1.4工程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对本合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4年5月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1日;工期总计为:uS历天;(注:总工期含法定节假日,并以《工程竣工2告》所载日期为准。)2.2工期违约责任2.2.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甲方按3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2.2.2若总工期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按工程总价款的30%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2.2.3前款所述延期滞纳金/罚金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或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2.3工期不予顺延的情况:2.3.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2.3.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2.3.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三、质量要求符合设计、甲方要求及指定洁具品牌为:九牧;地砖和墙砖品牌为:珠江、马可波罗或东鹏。四、办公用房维修造价及结算方式4.1维修改造工程费用总额为:¥127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元整。本合同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运杂费、措施费、间接费、增值税等一切费用。4.2本次工程价款支付: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需提供不受任何限制的无权利障3碍账户,并负担银行费用,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全称:西藏远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账号:54050103393609077777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北支行4.3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工程完成80%,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15%4.4留取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且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的情况,甲方将质保金一次性支付乙方,质保金不计息。若在保修期内发生涉及乙方施工项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支付维修费用。4.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甲方的付款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五、工程的承包方式本工程为甲方包料,由乙方独自包工,严禁再次分包、肢解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46.1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安装设备及部件【壹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如遇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设备。6.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抢修。6.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6.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甲方的验收签字。七、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八、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提供工程的施工场地。(1.2)有权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于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和标准.(2)乙方责任:(注:应明确该项目经理的姓名、年龄、有(2.1)乙方委派项目经理:效联络方式、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后为宜)。(2.2)乙方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出入登记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竟制度并服从甲方合理的现场管理;(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5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乙方需配备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如乙方有意拖延工期而影响工程进度,应由乙方负责;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2.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器材和建筑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2.5)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2.6)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设备、器材和建筑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发生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2.7)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乙方必须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并符合国家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施工完成后,应确保本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达标标准;(2.8)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要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材料、6施工设备的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必须满足甲方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和进度、质量管理要求等;(2.10)乙方施工期间,任何内部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甲方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2.11)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2.12)乙方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因乙方服务导致的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先行承担了赔偿责任,则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额损失(甲方损失是指甲方为处理甲方自身或者与该第三人人身损害和/或财产损失事宜发生的全部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支付的补偿或赔偿金、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予以赔偿,以确保甲方不受任何损失;(2.13)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安装质量。组织验收工作,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取得合格证。(2.14)乙方保证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因乙方拖欠工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15)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全面清理施工现场,乙方未清理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代为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16)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九、工人工资保障条款79.1本合同施行工人工资保障制度,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必须在乙方未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下进行。若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发生,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用以支付工人工资。9.2本工程实行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如果承包人由于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而造成工人上访从而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除必须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外,还要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十、协议的解除10.1若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合同总价款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及交付,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10.3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的)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十一、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妨碍本协议任何一方完全或部分履约,且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一切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11.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如遇通讯中断,则在通讯恢复之8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11.3补救与责任豁免:11.3.1如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在接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始与另一方协商,以寻求公平解决方法;11.3.2各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尽量减轻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11.3.3如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的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可予中止,履行义务的期限可予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与中止时间相等,该方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合同内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及甲方指令,则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对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使甲方遭受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仍须对其已完成的工程负责。12.2如甲方有充分且合理的理由认为乙方施工质量不能满足国家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存在任何不安全的隐患,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而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亦不会因此而顺延。12.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以下所列之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合同的效力自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无论甲方是否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均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9之日起叁日内立即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约定之项目进行转让或者与其他第三方进行合作的;(2)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及/或未通过验收的;(3)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虚假陈述的;(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5)乙方存在虚假陈述的;(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7)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十三、争议解决13.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其解释;13.2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鉴定费和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十四、生效与其他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4.2本协议生效前双方之间达成的任何书面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14.3乙方承诺本合同所载各方通讯地址(住所地)、通讯电话等信息均为真实有效,且通讯地址为本合同所涉各类通知、函件等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需变更通讯方式的,应提前合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10方,反之视为未变更。本合同所载各方通讯地址、通讯电话同时适用于未来双方间可能发生的诉讼等争议解决阶段(包括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应诉通知、传票、裁判文书等各类诉讼及仲裁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本合同未载明或所载各方通讯方式不明的,上列送达事项的送达地址以受送达人的企业公示/营业执照上所载之信息(或身份证信息)为准。凡涉及上列送达事项的,送达方式可选择直接送达、邮寄送达、通过发出短信(彩信)、微信(语音、文字)等即时通讯方式进行送达,除此外,送达人也有权通过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地张贴送达文书的方式进行送达。送达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的,以邮政部门确认的收件日期作为送达日期;通过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送达的,短信、微信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因受送达人在本合同所载通讯方式或联系人信息不准确、通讯方式变更而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送达文书未实际送达对方的,送达文书被签收(无论被何人签收)或被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上述通知与送达条款系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本合同及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该条款的效力,双方均须依约定履行通知与送达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14.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1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钟旺工作部日期:年月日日期:2024年4月30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