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2024)



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30073389602403221363

项目业主: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东智图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

合同编号:

4451030073389602403221363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10月02日

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需求,开展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工作,具体为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收集项目基础资料并初步确认调研范围和访谈对象,以专家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数据分析资料,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复兴路,项目投资额约为151157500元,该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预计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编制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采购开展编制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技术服务单位。

合同附件

造纸厂社稳合同2024.04.02.pdf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

2024-05-21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方(甲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广东智图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2日潮州市签订地点: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乙方(受托方):广东智图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中路88号3楼34号法定代表人:黄宇通项目联系人:王斌电话:020-39997816传真电子信箱:gdzt2020@163.com1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对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服务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实施此项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国土资信访发(2012)2号)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成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及提供该工作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一)工作内容编制《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审查。(二)工作范围工作范围涉及潮州市潮安区。(三)成果要求按照国家、广东省最新政策要求和本项目工作内容提交相应的工作成果,所提交成果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成果包括纸质成果、图件成果和电子光盘成果,提交数量按实际需要提供,装订成册,并协助相关部门上报审批,直至取得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审查意见文件。(四)工作进度安排第1页共7页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工作。2、在资料收集工作完备后28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编制工作,并提交给甲方审查,以及协助甲方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流程。3、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流程后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成果定稿上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直至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因甲方或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等且非乙方原因而导致项目成果无法按时提交的,则项目成果提交时间相应顺延。(五)验收标准及后续服务1、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按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要求交付经最终审批通过后的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电子光盘成果,提交数量应能满足甲方上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土地管理法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以通过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审查为准;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须向乙方就开展项目工作提供甲方己有的基础资料与数据、组织工作等必要的协助,对于未及时提供协助的则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2)乙方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项目组主要成员、或更换项目第2页共7页工作计划,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对此具有审批权;(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完成项目工作成果;(4)甲方有权制止和要求乙方纠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或本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的情形,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合同价款。2、甲方的义务(1)按约定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报酬;(2)甲方负责项目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项目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与数据;(4)甲方应尽量提供有利条件供乙方开展工作;(5)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应根据有关报批程序的要求,尽快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甲方变更委托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涉及的工程项且红线范围变动较大,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项目工作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7)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履行已无必要,需终止解除合同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对应金额。(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的权利(1)甲方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项目权利①对所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各内容的调研权;②对所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各项内容的用户需求调查与分析权;第3页共7页③对项目有关事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存在风险和应对措施等,按照先进、成熟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的建议权;④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2)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可向第三方索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或与任何第三方商讨有关本项目的技术问题。在遇到与甲方提供的情况、资料或要求有矛盾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乙方有权及时知道或掌握项目开展的变动或变更情况,并根据新情况向甲方提出相应建议。2、乙方的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项目任务及相关的工作任务;(2)乙方应按国家及省规定的相关要求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并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3)项目成果提交后,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有责任继续完善项目成果;(4)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第三条服务金额及付款方式(一)服务金额根据以上工作内容,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服务费用暂定为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并按潮财建(2019)19号文,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确认本项工作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第三方有资质审核机构的审核价格为准。第4页共7页(二)付款方式双方协议技术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1、乙方完成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报告取得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审查意见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有资质审核机构审核后的技术服务费。2、付款项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三)甲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单位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和帐号开户名:广东智图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兴支行帐号:44050153142000000100第四条知识产权1、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泄,不得擅自修改、对外发表、出版,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用于项目研究、论文发表、成果报优等情形除外。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保密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甲、第5页共7页乙双方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漏保密数据及资料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2、乙方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全部图纸、数据、文件资料等信息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本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变更项目技术服务单位,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相关责任,并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具体项目合同总价5%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七条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第6页共7页2、本项目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完权利和义务时为止。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5、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为《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咨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盖章)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2024年4月2日乙方:广东智图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2024年4月2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