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 核酸提取仪 核酸扩增仪 酶标仪采购合同公告(合浦县鼠疫防治站2024)
一、合同编号:11N98818757R20244
二、合同名称: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采购(重)合同
三、项目编号:BHZC2024-J1-20001-XHYZ(重)
四、项目名称: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采购(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合浦县鼠疫防治站
地 址:/
联系方式:5205234
供应商(乙方):江西承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纬三路以南、环宇高压线以东(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6幢车间楼厂房1楼114卡位
联系方式:186778288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核酸提取仪 数量:1.00 单价(元):29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中元汇吉规格型号:EXM6000
主要标的名称:核酸提取仪 数量:1.00 单价(元):37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中元汇吉规格型号:ZIP-960
主要标的名称:酶标仪 数量:1.00 单价(元):7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博冠生物规格型号:BK-EL10B
2.合同金额(元):75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浦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B标采购合同.pdf
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采购(重)B标合同编号:BHZC2024-J1-20001-XHYZ(重)采购人(甲方):合浦县鼠疫防治站供应商(乙方):江西承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地点:合浦县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5月20日1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98818757R20244采购计划编号:(货物类)2024007-001采购人(甲方):合浦县鼠疫防治站供应商(乙方):江西承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采购(重)项目编号:BHZC2024-J1-20001-XHYZ(重)签订地点:合浦县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台)单价(元)金额(元)1核酸提取仪中元汇吉、EXM6000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940002940002核酸扩增仪中元汇吉、ZIP-960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790003790003酶标仪博冠生物、BK-EL10B山东博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7900079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合计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包括货款、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位置)、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辅材、保险、销售、验收、检测、人工费、各种税款、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的总和。除本项目合同价款及甲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外,甲方不再为本项目另付任何其他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数量等必须与谈判文件、响应I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样2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物流陆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地点:合浦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资料、备品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之后七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约定时间,地点装机所在处。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装机验收合格后1年原厂免费质保;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付款方式:支付30%预付款后发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无需提供。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3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地负责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保质期详见本合同第七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问题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货物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等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如验收不合格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乙方虚假应标的相应责任。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60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或乙方提供的工程、服务等质量不合格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乙方虚假应标的相应责任。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4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5日历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货款中扣除,不足另补。7.乙方提供的培训质量和培训内容不能满足甲方实用要求的,按本条第5点处理。8.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S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仲裁或诉讼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北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乙方谈判书;52.成交通知书;3.乙方最终报价;4.竞争性谈判文件;5.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6.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其中甲方乙方双方各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甲方(章)202年了月20日乙方(章):江西承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纬三路以南、环宇高压线以东(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6幢车间楼厂房1楼114卡位法定代表人:际林法定代表人:李慧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677828825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支行账号:账号:3605016413500000516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32020经办人:204年5月20日经办人:204年5月20日子E606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江西承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分标: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采购(重)(BHZC2024-J1-20001-XHYZ(重))分标2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江西承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52000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及鼠疫监测物资 核酸提取仪 核酸扩增仪 酶标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