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远程胎儿监护服务 远程胎心监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2001743-2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远程胎儿监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743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远程胎儿监护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联系方式:028-61866155
供应商(乙方):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201室
联系方式:010-572933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1,800,000.00
¥1,800,000.00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远程胎心监护服务是通过互联网的连网方式与胎儿监护仪连接,连接远程胎儿监护仪对孕妇的胎儿心率、宫缩压力、胎动的生理参数进行实时监护,方便孕妇就医、保障孕妇孕期胎儿安全。
合同金额: 1,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03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远程胎儿监护合同-2024.pdf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2024年05月22日
远程胎心监护服务合同甲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乙方: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远程胎儿监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743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远程胎心监护服务项目是通过互联网的连网方式与胎儿监护仪连接,连接远程胎儿监护仪对孕妇的胎儿心率、宫缩压力、胎动的生理参数进行实时监护,方便孕妇就医、保障孕妇孕期胎儿安全。乙方在医院建立服务点,由专业人员指导患者使用远程胎心监护仪,配合医护人员解答监护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向患者提供远程胎心监护仪;提供24小时胎心监护服务;提供自动、人工及专家判读服务;提供实时传输功能等。第二条服务方式1、设备投入:由乙方投入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远程胎心监护仪约200台,,并根据甲方临床需要逐步增加产品数量。2、远程胎心监护系统服务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服务地点。3、本项目向患者提供院内及院外两种远程智能胎儿监护服务,由甲方负责向患者收费,收费方式为:(1)院内远程智能胎儿监护服务:由乙方配合甲方出具相关分析报告,甲方按孕妇检查次数收费;(2)院外远程智能胎儿监护服务:由甲方按孕妇佩带本项产品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天不超过2次。5、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关设备操作辅导的驻场技术服务人员,驻场人员参与产科排班,服从科室管理,驻场人员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6、服务期间,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数据分析、监护等咨询服务,负责相关产品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等工作。7、远程胎心监护服务提供方式(1)院内胎心监护服务:乙方提供院内胎心监护服务中,胎心监护的实时监测数据可以供甲方指定医护人员使用;(2)院外胎心监护:乙方提供院外远程胎心监护服务中,乙方负责远程数据的实时动态服务,包含对监护数据的实时监测、报告分析及预警信息提示。若发现胎心曲线异常,乙方负责及时通知孕妇前往医院就诊。同时由乙方电话通知甲方值班医生提供远程医疗支持。第三条服务期及结算条款1、双方确认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订第二次合同,自2024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2日止。如甲方因故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项目组织了再次招标采购,双方同意本合同于新的供应商产生时自动终止,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2、甲方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34号),项目编码:311201067“远程胎心监测”项目收费(收费29元/次,每天每人不超过两次计费)。甲方按照实际收费次数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支付标准为孕妇每次监测24.5元(大写:贰拾肆元伍角整)定期由甲方支付给乙方。3、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单》,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对该《对账单》进行核对确认。甲方逾期未核对确认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已经确认,甲方确认《对账单》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对账单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技术服务费。4、乙方的账户信息:户名: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账号:0200148609100020457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变更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5、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年度采购限额180万元。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孕妇的临床情况、孕妇意愿决定是否开展远程胎心监护服务。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人员支持,甲方配合乙方针对本项服务开展必要的宣传,配合乙方布置针对本项服务的宣传物料(如海报、电视、宣传手册等)并提供相应的场地、水电等设施,相应的物料成本由乙方承担,但乙方的宣传内容J需经甲方审核并同意。3、甲方提供乙方产品设备进场的条件,包括:网络、其他设备接口型号等。4、收到乙方的数据筛查、分析报告或者预警信息后,甲方医务人员须及时与其孕妇联系进行合理处置,并对数据异常的患者进行处置、诊疗等工作。0085、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产品。6、甲方须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等款项。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除非本协议各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监护产品限中标产品,且该等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前2、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监护设备具有合法资质,且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负责提供监护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产品质量,杜绝因产品质量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甲方如需增加或者减少产品种类、数量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于协商一致后由乙方负责增减数量。4、本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将本协议项下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5、产品交付给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驻场人员,并负责完成产品的调试和使用培训辅导工作。6、乙方为甲方提供数据分析的同时将数据传输给甲方,甲方医师可通过电脑终端,手机APP的方式查看数据,乙方需保证前述查看方式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的,由乙方及时进行处理并不得因此耽误患者的诊疗,否则由乙方承担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7、在动态远程数据分析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现异常数据时须通过甲方和甲方的孕妇预留的电话发出预警信息。乙方【5】次拨打其预留电话后仍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乙方已履行预警责任。由于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监测数据错误或不完善,而造成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8、院外远程智能胎心监护时,设备启用后,乙方每24小时(以0点起至24点为一个周期)提供报告,如在启用后,使用者在一个周期(24小时)内未使用,则乙方报告可不提供,但视为使用,同样计费。设备由孕妇归还甲方,孕期结束后,费用不再收取。9、服务期间,乙方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到甲方对孕妇服务现场,对孕妇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协助甲方向孕妇登记发放本项产品,并指导培训孕妇安全使用。10、服务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产品的维护、更新服务,本协1766议项下产品因质量因素损失、灭失的,乙方提供更换服务。北11、乙方在开展远程智能胎心监护服务时,应配合甲方出具相关分析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1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关设备操作辅导的驻场技术服务人员,驻场人员参与产科排班,服从科室管理,驻场人员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13、乙方负责远程智能胎心监护服务的数据和信息安全,因乙方原因泄露了甲方及患者的数据和信息,由乙方承担相应行政、刑事及赔偿责任。1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如发现乙方有擅自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5、参与该项目所有人员具有保守孕妇隐私的责任,均不得泄露孕妇任何信息。16、派驻人员需掌握规范、正确的胎监的测量方法;平台运营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熟练的电子胎心监护判读能力。17、乙方应当依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诊断活动。第六条违约事件及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均构成违约。2、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3、如因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报告、分析引发医疗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全额赔偿。4、如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年度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七条争议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日三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S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那么守约方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双方协商认可并签署书面的补充合同予以确定,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3次及以上延迟提供分析报告;(2)在本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次损失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6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财务部门备案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乙方: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户名: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户名: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根街支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账号:7411510183100000168账号:0200148609100020457税号:125101005800279116税号:911101080785988317电话:028-87461829电话:010-57293378邮编:610091邮编:100080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3日6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购销活动廉洁协议甲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乙方: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要求,杜绝医药、设备购销、基建、修缮等工程项目及服务项目等活动中的不良现象,倡导清廉的行业风气,保证医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依法行医,抵制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廉政协作机制,对在合作中发现的己方或对方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或通报给对方,并按照相关规定,双方配合进行严肃处理。二、甲方将按照预防在先、着眼防范的原则,建立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机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廉洁防控工作推进,按有关制度要求和流程开展销售、女工程及各类项目服务,主动遵守廉政防控有关制度规定。三、甲方承诺进一步加强职工廉政执业的教育,对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索贿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乙方承诺进一步加强职工依法经商的教育,对向甲方人员行贿的职工一经查实,即予以开除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甲方严禁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收受乙方或乙方人员提供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乙方承诺不提供以上形式的不当利益。五、甲方严禁职工私下收受乙方或乙方人员提供的现金和其他有价馈赠,并要求职工对乙方或乙方人员私下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党群工作办公室或财务科。乙方承诺不提供以上馈赠。六、甲方严禁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涨价。乙方承诺发现以上现象后,立即通报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处理。七、乙方承诺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证照齐全、质量合格、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并做好售后工作。甲方:乙方:北京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盖章:盖章:电月日日期:8020日期:2024年3月3日年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远程胎儿监护服务 远程胎心监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