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立面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连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2024)



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

采购项目名称:

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

采购项目编码:

4418827375561772405091115

项目业主:

连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

服务机构:

清远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

合同编号:

4418827375561772405091115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服务内容:

对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进行评审。

合同附件

合同.zip

连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

2024-05-22

说明:本次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颁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并结合连州市实际情况制定:1.本项目采用固定下浮率采(固定下浮率为30%),计算标准=收费标准×(1-下浮率);2.工程预算的审核无论是清单计价法或定额计价法,均按清单计价法的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的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含工程量的编制或审核和套价计费等工作),计算基数按预算审定金额,按计算标准再下浮20%计算;3.工程结算审核如项目金额超7000万元(不含7000万元),则总收费按计算标准下浮25%;如项目金额超1亿元(不含1亿元),则总收费按计算标准下浮30%;如项目金额超5亿元(不含5亿元),则总收费按计算标准下浮35%;如项目金额超10亿元(不含10亿元),则总收费按中标计算标准再下浮40%;如项目金额超50亿元(不含50亿元),则总收费按计算标准下浮50%。4.工程结算审核B项效益收费只计算|核减额|,不计算|核增额|,如净核减额大于100万元,且超过该项目工程委托审核造价的8%以上时,则该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该项目委托造价的8%为计算基数计算;5.经计算后的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超过8万元(不含8万元)的,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最终收费按如下方法计算:(1)当造价咨询服务费超过8万元,低于13万元(含13万元)时,该项目咨询服务费=8万元+其余部分*60%;(2)当造价咨询服务费超过13万元,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时,该项目咨询服务费=8万元+5万元*60%+其余部分*50%;(3)当造价咨询服务费超过18万元,低于23万元(含18万元)时,该项目咨询服务费=8万元+5万元*60%+5万元*50%+其余部分*40%;(4)当造价咨询服务费超过23万元时,该项目咨询服务费=8万元+5万元*60%+5万元*50%+5万元*40%+其余部分*30%;(5)单个项目预算评审咨询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收取。6.计算咨询服务费用时,以单独出具的成果文件为独立核算单位。7.按以上内容计算咨询费后,不另行计算其他一切费用(如现场查勘、外出考察和外聘专家等)。8.特殊项目的收费标准另行商议。9.因项目取消等情况暂停审核或退审,并提供建设单位或市政府的相关证明文件,按完成进度支付审核费,支付标准如下:(1)如项目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确认函》,按以上标准支付审核费用的30%;(2)如项目完成三方对数和基本审核,按以上标准支付审核费的50%;(3)如项目完成三方确认,并经审核中心复核,按以上标准支付审核费的70%10.以上咨询费为含税金额。-10-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以下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一、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对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进行审核。二、工作内容和范围:1、对该项目进行预、结算审核。2、向委托人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预、结算审核书》三、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质量,咨询人的工程造价人员应持证上岗,根据业务性质的需要,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造价师、且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年以上。从事造价咨询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关的上岗资格证。如咨询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过失行为、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四、咨询人的工作要求1、咨询人应当按照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并在约定的时间-4-.内按照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2、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3、咨询人应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咨询工作,不能转包给第三方。4、咨询人必须对委托人负责,不得将受托的工程非法支解转包,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保证造价咨询管理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不得故意少算、高估冒算。5、咨询人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利益。否则,委托人将扣除咨询人的全部费用,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按合同条件第十四条的约定赔偿委托人的损失。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三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工程预算审核工作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二天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有协助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派出工作人员,代表委托人与咨询人进行本项咨询业务的工作交接。-5-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受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七条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差错率(差错是指由于咨询人的主观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是指咨询人主观差错金额与最后定案金额对比计算率),并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1)概算、预算(含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进度款:①11%②5%③i>8%,扣除协议咨询服务酬金的100%;-6-11.送审金额在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造价咨询费按1500元收取;送审金额超过30万元,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11-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五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1、正常服务酬金: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1742号文)的收费标准及说明计算后下浮30%。(后附详细计取方式说明)。2、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在发生时,由双方另行具体协商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3、服务酬金的支付:委托人在咨询人递交最终成果报告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酬金。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为人民币。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应事前取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限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页无正文)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投的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E或委托代理人:(签安华W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系址:清远市小市南埗路右一巷西四座五楼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清远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站前支行帐号:44683801040003654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1500电话:18318717277电话:0763-3372377电子信箱:电子信箱:DM3372377@126.com签订日期:2024年5月17日-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委托人:连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咨询人:清远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S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广东省物价局颁布的粤价函[2011]742号文)序号咨询项目名称咨询项目名称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收费标准备注序号咨询项目名称咨询项目名称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1亿元5001-1亿元1亿元以上备注1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估算价1.3‰1.1‰0.9%0.7%0.5%0.5%0.4‰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2%1.8%1.6%1.3%1.2‰1.2‰1.1%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3%2.5%2.4%2.2%2%2%1.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1.8%1.6%1.4%1.2%0.9‰0.9‰0.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定额计价法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3.5%3%2.8%2.7%2.4%2.4%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4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5%4‰3.5‰3.3%3%3%2.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5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2.8%2.5%2.2%1.6%1.3%1.3%1%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5工程结算审核(2)效益收费(2)效益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2.8%2.5%2.2%1.6%1.3%1.3%1%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5工程结算审核(2)效益收费(2)效益收费一核减额一+一核增额一5%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6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概算价12%11%10%9%9%8%7%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7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12%10%8%7%7%6%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7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双方各有造价8钢筋及预埋件计算钢筋及预埋件计算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9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连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与清远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确知书》(采购项目编码:+4418827375561772405091115)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2.服务类别:连州市连州中学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等8个预、结算项目评审进行预、结算审核。3.送审金额合计:¥6380453.10元。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咨询人收齐所有的资料之日开始实施,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报告后,付清服务酬金之日终结。七、委托咨询服务费: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1742号文)的收费标准。(后附详细计取方式说明)八、本合同一式4份,委托人3份,咨询人1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2)工程竣工结算①1%②3%③5%④i>8%,扣除协议咨询服务酬金的100%。(3)审计部门抽查结算:①1%②3%W③5%如咨询人对差错率的计算有争议,可向委托人所在地的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委托人的责任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赔偿总额以单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为限。第十九条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补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赔偿总额以单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为限。第二十三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相应延长咨询人交付预算审核报告的时间并视客观情况和影响的原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是否增加酬金。第二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立面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