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354978
二、合同名称: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68023
四、项目名称: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百盈西路北侧,东侧临近百盈花园
联系方式:8660835
供应商(乙方):深圳长基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新闻路57号侨福大厦7H
联系方式:134238235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资产评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元
合同金额: 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宁县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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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宁县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54978甲方:广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深圳长基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实地踏查现场,对在工程建设期间产生(除项目自用外)废弃砂、石、土(根据普查机构已测定的综合存量分析数据)进行价值评估,编制项目《广宁县城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聚和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废弃砂石土循环利用价值评估报告》等资料。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资产评估服务一)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二)1.投标方需必须是《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2.具有相对应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且该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三)投标方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需在中国大陆各地(特别是广东省肇庆市周边地区)有相关评估服务经验。1项20,000服务开始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提交正式报告。人员要求:服务方应按行业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物力资源以及设备,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标的价值评估并提交评估成果。¥20,000合计¥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财政性资金(最终以县政府批准合同金额为准,在转让标的收益中支付)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5月23日;服务地点:广宁县;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第2页-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第3页-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宁县自然资源局甲方联系人:邓国幸联系电话:8660835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5-2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08-23乙方(盖章):深圳长基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银行账号:4000027709200737969乙方联系人:***-第4页-联系电话:13423823561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