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力增容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2024)



马家堡活力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雨污水工程和电力增容)工程费-电力增容项目政府采购

一、合同编号: 11010624210200013014-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马家堡活力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雨污水工程和电力增容)工程费-电力增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624210200013014-XM001
四、项目名称: 马家堡活力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雨污水工程和电力增容)工程费-电力增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三里17号楼
联系方式: 87579830
供应商(乙方): 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马家堡活力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雨污水工程和电力增容)工程费-电力增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48.199631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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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增容施工合同.pdf

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马家堡活力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雨污水工程和电力增容)工程费-电力增容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11010624210200013014-XM001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承包范围:马家堡活力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雨污水工程和电力增容)工程费-电力增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工程承包中标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玖拾陆元叁角壹分(小写)¥1481996.31元签订日期:年月日1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第5条承包方工作5.1承包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工程的相关资质,并将资质原件与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交付发包方审查与备案,并保证其所派员工具备上岗资格。5.2开工后7日向发包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5.3本合同项下工程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包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全部施工材料及工具、零部件、设备的采购,超出本合同总价款所支出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5.4承包方负责将施工材料、设备等运送至施工场地,向发包方提交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施工材料、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5.5承包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避免造成财产、人员的损害。5.6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7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3日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5.8承包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及工程质量相关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5.9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方并由发包方验收确认为止。5.10承包方应为其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保险并将保险材料原件与保险材料复印件提交发包方留存审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5.11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5.12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5.13承包方施工完毕后应对施工改造的工程房屋室内进行甲醛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将检测报3告原件交付发包方。若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符合有关标准的,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室内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发包方验收确认符合室内办公或居住环境止,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14如由于发包方无正当理由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承包方须向监理人申请工期顺延,若承包方在3日内未申请工期顺延的,视为承包方放弃申请工期顺延的权利,工期不予以顺延。第6条隐蔽工程验收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由承包方自检,并于自检后48小时内通知发包方、监理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且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但发包方未在验收记录签字,视为未经发包方批准,承包方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限定时间内修复后重新申请验收,工期不予以顺延。6.2本项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方承担。第7条工程质量7.1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关文件中有关标准中最严格标准执行,工程施工完毕后满足发包方的使用需求。7.2本合同项下工程应符合建筑物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要求,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经施工后不得超过国家、地方等最严格标准,若国外标准严于我国标准的,应执行国外标准。7.3发包方、承包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3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合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不免除承包方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第8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8.1施工中发包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但发包方应及时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应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日内根据发包方要求调整承包方式,提供变更后的完整资料与变更价款报告,因变更导致的合理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日内予以签章确认,未经发包方签章确认,变更价款报告无效。8.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4第9条竣工验收9.1竣工验收的含义9.1.1竣工验收指承包方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方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9.1.2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改造工程国家最新现行验收标准。发包方和承包方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9.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方即可向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除发包方或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已按发包方或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已按发包方或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完成了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已按发包方或监理人要求提交了竣工验收资料清单。9.3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按照国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标准向发包方或监理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或监理人收到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9.3.1发包方或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日内通知承包方,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方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或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发包方或监理人认为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为止,工期不因申请验收予以顺延。9.3.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日内提请发包方进行工程验收。9.3.3发包方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向承包方出具经发包方签字确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方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有权缓发工程接收5证书,并要求承包方予以返工。承包方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后再次向发包方或监理人申请验收,经复查后承包方达到要求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向承包方出具工程接收证书。9.3.4发包方验收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瑕疵或不合格,不同意接收工程的,发包方或监理人应按照发包方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由承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9.3.1项、第9.3.2项和第9.3.3项的约定进行,工期不予以顺延。如工程经验收后再次不合格的,发包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工程款项,并要求承包方按照合同总工程款的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难以弥补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进行追偿;发包方不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对本合同项下工程须返工至验收合格止,工期不予以顺延。9.3.5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9.3.6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后无正当理由未进行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政策性变更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9.4竣工清场9.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方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发包方或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方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发包方或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5)发包方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9.5施工队伍的撤离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7日内,除了经发包方或监理人同意需在工程质保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方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临时工程应予以全6部拆除。9.6本工程竣工验收仅是对工程外观的验收,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并不导致免除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因工程质量问题或缺陷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第10条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0.1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从本合同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承包方须对质保期进行承诺。10.2本合同项下工程质量保修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最低为5年);(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最低为2年);(3)采暖工程为2个(最低为2个)采暖期;(4)装修装饰工程为2年;(5)属于重大功能性工程及主体结构、基础工程提供终身保修。10.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承包方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若保修期间出现工程质量瑕疵,承包方应及时修复,保证发包方的正常使用。如因承包方使用不符合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或未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的,保修期不受上述任何条款的限制,所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第11条工程价款及结算11.1本合同签订完成,支付合同款至30%为预付款,工程施工方进场施工主要材料进场前支付合同款至80%,竣工完成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至97%,剩余3%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但在发包方支付前,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承包方拒绝出具发票的,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11.2承包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账号:0203030103000015373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小屯支行上述账户信息为经承包方核实、确认后所提供的账户信息,如承包方账号变更,应书面方式提前三7日向发包方告知。如未告知的,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发包方向上述账户付款视为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11.3质保金本合同质保金为3%合同款。第12条材料设备的供应12.1承包方应对其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提供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2.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授权代表书面批准方可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担。12.3承包方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负责,不得使用含有甲醛等有毒有害材料、家具。对于瑕疵质量产品,承包方有义务免费及时进行更换直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第13条违约责任13.1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一经发包方发现,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13.2承包方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或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经返工后仍无法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同时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本合同总工程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无法弥补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进行追偿。13.3承包方未按照进度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每逾期一日,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总工程款千分之三的迟延违约金。逾期5日,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支付本合同总工程款30%的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除外。13.4承包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承包方或发包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应当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5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3.6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8第14条争议解决方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解决争议。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执贰份,承包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6条其他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16.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16.3本合同地址系真实、有效地址,作为接收司法通知及相关文书的有效地址。如一方联系人及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3日内通知相对方,未进行通知的,送达拒收或查无此址的,视为已送达。16.4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与附件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发包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年月日9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全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全称):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本合同项下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项目工程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规范和内容:质量保修规范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三、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日内派人修理。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承担主体结构的质量保修责任。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属于基本和重大使用功能,不受上述保修期限制,保修期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发包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1年月日年月日10附件二:安全生产承诺书为确保顺利进行,确保施工期间安全生产,不发生各类生产事故,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制度。三、做好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制度、巡查制度,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定期培训员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五、提高企业安全投入,采用新工艺,淘汰旧工艺。六、建立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七、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许可。八、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九、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本公司承担。承诺公司(盖章):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1附件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保密责任书鉴于(承包方)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项目提供服务,为保证在服务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1.本项目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信息属于保密信息:(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承包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档、资料,(2)发包方通过注明“保密”、“涉密”字样等方式或其他技术手段采取保密措施的其他信息或资料。2.本合同保密信息及资料仅供承包方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承包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销售、或向第三方披露、泄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模仿、抄袭或自身或许可第三方使用。3.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本项目全部合同资料及数据。承包方不得擅自复制、备份或用于其他项目。4.承包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必须建立登记制度。5.在项目执行期间,承包方应保证承包方项目队伍人员严格遵守发包方的保密规定。6.承包方发现发包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发包方。如承包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承包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应退还本合同款项,按照合同金额30%标准支付违约金。7.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承诺公司名称: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2附件四:廉政承诺书我单位所承接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项目。为确保项目廉洁、高效实施,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2.严格遵守商业规范和商业道德,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工作,努力推进诚信建设,绝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实施项目服务,争创优质工程。4.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各类问题。5.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承诺配合发包方进行相应的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6.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发包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承诺公司名称: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增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