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
WH01CG2024FW31820201
二、合同名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二包)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WH01CG2024FW318202
四、项目名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0553-3991083
供应商(乙方):芜湖美景美好乡村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水岸星城创业街30号2楼
联系方式:189553155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二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51%
合同金额:51%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二包)(芜湖美景美好乡村旅游运输有限公司).pdf
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包)甲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芜湖美景美好乡村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公开征集,乙方为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协议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同意按下述款项和条件签订本框架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为芜湖市直党政、事业单位和经政府批准的垂直管理单位或其工作人员提供允许使用公务用车保障的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1-年5月31日止。协议执行期内,经甲方考核确认,乙方未履行或违背协议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中的租赁服务各类车型包车服务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执行折扣,折扣率(入围费率)为51%。2.甲方不指定被服务单位,乙方可在入围报价范围内自行与相关单位约定,在本协议的框架下协商签订租赁车辆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等。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五、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将对乙方相关租赁服务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退出递补机制,退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和第十条“协议的终止”中的内容。2.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以暗访等形式收集数据,作为对乙方履约情况或考核的依据。3.甲方接到被服务对象对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将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以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弥补损失。4.甲方对乙方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2-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乙方在每服务年度内连续两次收到甲方下发的整改通知且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5.甲方有权在市级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布乙方业务开展和协议履行等情况。6.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被服务对象在租赁服务中的关系与矛盾,但不承担对被服务单位拖欠乙方汽车租赁费用任何责任。六、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须按照《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要求,完成本公司租赁服务等相关准备工作,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天内将车辆信息、投保情况和保障方案等报甲方备案;与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供应商对接,确保所有服务车辆都纳入平台统一监管。2.乙方参与服务的车辆不得低于20辆,车辆类型配置需合理,车况需良好,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3.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个人、非入围单位进行合作经营。如出现上述情况,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4.乙方须按规定向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服务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乙方独自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和被服务对象无关。5.乙方纳入平台车辆增减都须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审核通0过。6.乙方负责在最高限价和拆扣率内与被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约定结算方式。乙方与被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诺。7.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租用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优先服务被服务对象,确保服务质量。8.乙方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被服务单位有权参加,乙方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9.乙方须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履行服务承诺;所有车辆须按照相关要求纳入“安徽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接受调度和统一监管。10.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作为考核及监督检查的依据,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乙方承担:(1)按时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及召开的会议;(2)按甲方的要求递交数据资料及各类统计报表等;-4-(3)配备专人负责租赁服务相关事宜,按要求填报及更新相关信息,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p(4)保存好协议期内所有结算单据及协议,以备甲方检查;(5)建立健全租赁车辆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g对被服务单位等档案信息及时更新;(6)文明服务,安全行驶,不向被服务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行为给租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租用单位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2.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经调查属实,应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内暂停其车辆租赁服务(如整改期超出协议有效期,则整改期至协议有效期满为止);整改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检查合格后予以恢复,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车辆租赁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协议约定服务的;(2)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的;(3)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的;-5-(4)结算单据弄虚作假,实际出租车辆与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或服务里程、服务时间等与实际不符的(服务时段以服务对象上车时间为开始时间,服务完成后的下车时间为结束时间,服务时间、地点等须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5)被服务单位投诉并经甲方查证属实的;(6)不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甲方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7)接受非本公司车辆挂户经营为本协议范围内单位服务的;(8)驾驶人员驾龄低于5年,3年内有重大交通事故,有犯罪记录或违法乱纪等行为的;(9)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3.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八、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书面许可的除外。九、协议修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若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由甲乙双方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协议终止1.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甲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取消乙方车辆租赁服务资格,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负赔偿责任;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1)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无法执行本协议的;(2)乙方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含)-7-以上或负有同等责任(含)以上的;(3)乙方在本次征集过程中有重大违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发现的;(4)乙方被租用单位投诉违约情节特别严重、责任事故未及时报告或在实地抽查中发现乙方有重大违约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租用单位利益或政府声誉的;(5)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向甲方申报,已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6)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未能按照要求为用户进行理赔的;(7)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十一、纠纷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争端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芜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此发生的仲裁费以及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二、协议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文本2.入围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4.芜湖市直机关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承诺书5.保密协议书-8-十三、协议生效及其他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汉平系甲方法定代表火或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可L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甲方地址:乙方地址: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202年5月2日2024年5月11日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