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合同公告(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2024)
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3449462820243401
二、合同名称: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TZJX-2024-0028
四、项目名称: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居县朱溪镇穿镇北路1号
联系方式:0576-87666138
供应商(乙方):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方式:158888204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 数量:1.00 单价(元):7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7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20240523104816128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11N73449462820243401同书合项目名称: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甲方: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乙方: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6日-1-甲方:(采购人)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编号:TZJX-2024-0028)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成交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磋商文件。5、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的先后顺为准。二、服务内容:1、本项目为朱溪镇杨丰山村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主要是针对杨丰山村历史文化村落进行保护利用重点村规划,包括功能结构、分区策划、规划方案、重点策划等主要内容。保护规划主要包括保护内容概述及原则、保护范围的划定及要求、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建筑保护及措施、重要建筑保护图则、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规划等主要内容。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交通系统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整治、综合防灾规划、村庄风貌整治提升、旅游发展规划、分期建设、近期建设清单、投资估算等主要内容。服务范围:规划设计、村庄风貌整体提升方案及建筑保护方案,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规模约65公顷。2、重点村修建性详细规划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V利用重点村规划设计参照要求》,结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未来乡村建设等美丽0乡村规划进行编制。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同时须满足本次设计(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及设计成果要求)的设计成果要求,如出现各规定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4、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2-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所有专业工程及二次深化设计内容须达到预算编制及可施工深度,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施工需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验收。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定。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柒拾叁万元整(¥730000元)人民币。四、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未结清约定的服务费用前,乙方对交付的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作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乙方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及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播出、复制、摘录、修改、参评)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7300元(合同金额的1%)。可采用现金、银行独立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形式。验收通过后30日历天内,如无发生违约情形,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随保证金同时退还(如有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额后退还剩余部分);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履行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提交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0;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0日内支付20%;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10日内支付30%;提交施工图图纸后10日内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剩余10%。-3-八、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1)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建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为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三、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业主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4-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12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采购代理机构执2份。甲方:(盖章)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乙方:(盖章)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住所:仙居县朱溪镇穿镇中路1号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18号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方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邮政编码:317327邮政编码:310012单位电话:0576-87666138单位电话:0571-88905980传真:0576-87666138传真:0571-88905980联系人:泮女士联系人:沈雪琴联系人手机:0576-87666138联系人手机:18605716601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5月1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规划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