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2024)
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77921057X2403140410
项目业主:
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
合同编号:
44040077921057X2403140410
合同总金额:
¥223,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3月28日至2025年02月28日
服务内容:
详见项目任务书
合同附件
4-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项目合同书.pdf
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 2024-05-23
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甲方: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乙方产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1H有限公司K2024年3月委托方(甲方):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编制《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项目(“本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经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负责本项目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达成本合同书,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一)主要任务:1.完成珠海市智慧住建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报告编制。围绕全局和各业务科室,依托11个业务系统平台的业务数据情况,梳理数据并输出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季度监测分析报告。2.完成珠海市智慧住建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依托各业务科室及业务系统的数据梳理情况,构建适合业务发展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住房保障发展、物业管理监测、建筑行业发展、质量安全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六大方面的分析研究,输出2024年年度监测分析报告,以信息化数据服务为手段,提供市级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决策参考。(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智慧住房和建设决策的政策精神,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第二条项目进度1.2024年3月,启动项目研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月底完成数据收集梳理;2.2024年5月中提交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2024年7月中提交2024年第二季度报告;14.2024年10月中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5.2025年2月底提交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含第四季度发展指标分析、年度发展状况评价等内容,并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及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要求完成上报,及时交付甲方。6.工作时间不包括因向甲方汇报、方案讨论、征求意见、成果审议等而发生的时间,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怠于提出修改意见、未能按时支付费用或遇不可控因素等,乙方的工作时间顺延。第三条项目合同价款受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项目研究工作。经双方协商,本项目技术咨询费(含税)总价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223,200.00元)。第四条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技术咨询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1.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款项人民币捌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89,280.00元);2.乙方提交2024年第二季度报告成果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款项人民币捌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89,280.00元);3.乙方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成果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款项人民币肆万肆仟陆佰肆拾元整(¥44,640.00元)。乙方按照金额开具法定发票。第五条甲方责任21.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积极配合乙方收集本项目课题必要资料,组织安排各种工作会议,组织审定各阶段工作文件和研究报告。2.甲方如要求乙方调整研究内容,须与乙方进行协商。如遇国家、省级等政策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由此导致工作时间增加的,乙方工期顺延。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或协助提供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效性负责。4.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成果后,甲方如有修改意见,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尽快提出。甲方收到乙方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的最终成果后,应当于3个工作日组织完成验收。5.确认乙方各阶段工作进度。第六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成果:《珠海市2024年第一季度智慧住建决策参考研究季度报告(文本)》、《珠海市2024年第二季度智慧住建决策参考研究季度报告(文本)》、《珠海市2024年第三季度智慧住建决策参考研究季度报告(文本)》、《珠海市2024年第四季度智慧住建决策参考研究季度报告(文本)》、《珠海市2024年年度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2.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最终成果文本各10份,电子文档1份;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确保交付成果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保密等问题。4.本报告编制期内,甲方若要求乙方协助提供相关服务时(参与相关座谈会议、组织相关调研、提供住房发展相关材料等),乙方应及时落实甲方相关要求;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6.乙方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项目研究过程材料和项目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开,项目成果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研究和其他用途:因乙方泄漏数据和信息3和相关文档和敏感内容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第七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根据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退还已支付未完成工作量的费用。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乙方在遇见不可预计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必须尽早向甲方汇报,寻求解决方法,以免拖延研究进度;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条前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种方式解决:(1)提交中国珠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东分会进行仲裁;(3)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合同款项后归甲方所有。2.项目成果在甲方付清合同款项后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成果转让给第三人。3.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4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4.项目调研过程发生的差旅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文印费等由乙方支付。5.乙方利用经费所购置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5委托方(甲方)(盖章):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5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章)0联系人:高康晔电话号码:020-2661013政务邮箱地址:zjjxxzx@zhuhai.gov.cn签订日期:2024年3月28日受托方(乙方)(盖章):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章)联系人:安旭电话号码:020-34399660传真号码:020-3439967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洲支行户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050101040004710签订日期:2024年3月28日6附件1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王萌职务:主任住所地: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5楼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衍庆职务:董事长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开展2024年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项目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就项目过程中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甲方的秘密信息、技术专利、技术所有权、数据所有权,不泄露甲方的任何秘密信息,特制定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全体人员及甲方项目组所有人员,凡接触甲方秘密信息的人员都有责任保护双方的秘密信息及所有权;适用于交流与合作的全过程。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范围1、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信息、系统平台架构信息、主机系统平台资料、应用系统信息、数据库信息、技术文档等;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相关信息系统的配置信息、安全隐患及文件资料内容等;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交流合作过程中的任何商业、技术、信息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2、甲方信息系统的所有数据内容。73、甲方要求保密的涉及甲方利益的其他内容。4、属于国家法律要求的保密范畴的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其都具有保密性。三、双方的保密义务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对甲方的有关资料,严格执行保密协议,保证不作本次项目内容以外的任何用途,亦不用于科研及技术开发。2、乙方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秘密内容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知悉及使用。3、乙方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交流合作无关的甲方的秘密信息。4、乙方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秘密内容。5、乙方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所有乙方参与本项目人员履行上述保密职责,有关人员泄密视同乙方违约。6、如发现甲方(乙方)关于交流合作过程中的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积极配合甲方(乙方)调查和.处置。7、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办公场所拍照、录音、录像。8、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清理甲方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的文件资料、优盘、光盘等物品。9、乙方如在甲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发现遗留的文件资料、优盘、光盘等物品,应当及时上交甲方,严禁留存、翻阅、拍照、录像、复制、传抄。10、乙方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了解到的甲方内部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人员职8务、个人信息等。11、乙方在工作中发现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12、乙方应当及时回收、清理参与过本项目的离职离岗服务人员的工作证件、出入证件。清退服务人员使用的包含甲方信息的信息化设备及持有的信息载体。13、乙方应当遵守其他应当遵守的保密要求。四、违约责任1、如果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2、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3、由于乙方未遵守保密义务造成甲方重要信息数据泄露,甚至造成泄密或者其他重大泄密隐患的,甲方将依法解除服务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五、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无法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盖章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9甲方: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签订日204年3月28日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S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章签订日期:2024年3月28日10附件2供应商安全职责甲方:珠海市住房和建设信息中心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信息;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5.破坏国有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信息;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信息;9.甲方内部资料、业务系统等信息;10.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贮涉密信息。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四、不将非涉密计算机联入涉密网络。11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七、不外甲方内部的各项数据资料。八、不外传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九、当系统被发现存在高危漏洞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社会影响,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3月伯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住建决策参考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