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
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79266-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79266-XM001
四、项目名称: 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行政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 55525600
供应商(乙方):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12.147032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港澳台.pdf
合同编号: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合同(适用于市场宣传、活动策划等)项目名称: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甲方(委托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受托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第1页共9页鉴于甲方在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港澳台文旅交流项目活动(“本项目”)进行策划、宣传、推广等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项项目内容1.1本合同目的:通过赴澳门举办旅游推介活动、赴香港参加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并举办推介会、赴台湾举办“新年音乐会”专场文艺演出活动,让当地民众欣赏北京城市风貌,促进民心相通。1.2本项目中,乙方负责下述工作:(1)本项目活动策划,包括制订、撰写策划方案。(2)具体落实和实施策划方案。(3)相关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发放。(4)出访人员机票订购、食宿行安排(5)其他甲方交办的,为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工作。2、项目要求2.1本项目地点:香港、澳门、台湾2.2本项目期限:2024年12月31日2.3本项目质量要求: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合理满足本合同第1条之内容,且以甲方事后认可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和实现合同目的为依据。2.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质量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费用及支付4.1乙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贰万壹仟肆佰柒拾元叁角贰分小写3121470.32元(详见费用明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第2页共9页(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活动整体方案,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项目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落实。(2)乙方负责代订出访人员机票、安排出访人员在外食宿行接待,根据需要提供加班超时服务。(3)乙方制定并落实活动期间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围绕活动与当地场馆签订相关各项协议并支付费用。(5)负责活动有关物料的空运。(6)完成交流活动总结报告,按照采购人的安排,完成项目验收、结算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7)负责活动相关资料翻译、制作、设备租赁等。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顺利举办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需要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委内部评审的,按照甲方财务规定执行。4.2支付方式和时间4.2.1项目经费支付分为两个阶段,首款支付70%,项目完成后,根据业务验收和财务验收结果支付尾款:(1)甲方关于本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或监测评估报告或乙方关于本项目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一份。(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4.3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5、项目策划与实施5.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目标及甲方要求和合同附件于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完成策划案初稿,并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应于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3日内完成策划案最终稿,提交甲方最终核准。经甲方最终核准通过的,乙方按照策划案最终稿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如甲方审核或最终核准不通过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如由此导致履约迟延,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逾期违约责任。第3页共9页5.2甲方可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策划案最终稿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配合修改。由此所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本项目报酬总额不作任何变更。5.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刘珊珊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作为乙方履约代表。该项目联系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均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如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4乙方有义务在项目实施后,在实施各阶段分阶段3次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6、项目验收6.1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依据合同约定,并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6.2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验收。6.3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活动总结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总结报告包括活动的音视频资料、活动场景记录、舆情收集等内容。7、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7.1本合同项目所有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中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除另有约定外均归甲方所有。7.2本项目宣传用品设计成果及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等,均归甲方所有。7.3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用品/宣传样片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均归甲方所有。7.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使用其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主动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7.5乙方保证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第4页共9页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他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罚金、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8、保密8.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3)乙方为印制宣传用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4)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8.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8.3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8.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用品,设计、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及时销毁。8.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5页共9页8.6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内持续有效。9、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本项目下任何一项成果的,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违约金数额累计不应超过本项目报酬总额的20%,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且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9.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提出更正或修改要求后7日内,乙方不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本项目报酬;同时,乙方应在扣除已实际发生费用后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9.4乙方违约经提示不及时纠正或无法纠正的,甲方有权为了实现合同目的,自行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视为甲方直接损失,乙方应予赔偿。10、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11、不可抗力第6页共9页11.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11.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7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12、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2.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2.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2.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乙方不得以与甲方存在合作关系为由,承揽与本合同类似或相同的项目。12.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2.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第7页共9页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电子邮件,通知日期即为发出方电脑记录的发出日期。12.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费用明细甲方:乙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证要公A2024年5月122024年5月12日第8页共9页附件:费用明细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1香港国际旅游展一展位费、设计、搭建9184859184851.1香港国际旅游展一运输费用53796537961.1香港国际旅游展一物料费36000360001.1香港国际旅游展一人员费8800088000小计:小计:小计:109628110962812.1香港及澳门北京文旅推介会场地及设备租赁费、现场搭建费727818.62727818.622.2香港及澳门北京文旅推介会-运输费2210002210002.3香港及澳门北京文旅推介会-演出及人员费1419001419002.4香港及澳门北京文旅推介会-物料费7000070000小计:小计:小计:1160718.623.1台湾文艺演出一演出费4919024919023.2台湾文艺演出一运输费24400244003.3台湾文艺演出一宣传及物料288168.7288168.73.4台湾文艺演出-人员费6000060000小计:小计:小计:864470.7864470.7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3121470.323121470.32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