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承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A6688720242401
二、合同名称: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物业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66120024P000002102319
四、项目名称: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物业管理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
地 址: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奋进路557号
联系方式:18309958512
供应商(乙方):上海深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59979161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物业服务合同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物业服务
2.合同金额(元):6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2023年7月1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3-年物业合同_及补充协议.pdf
合同编号:兵团一中十二师分校项目物业服务合同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中学第十二师分校乙方:上海深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1/21BGZZCHT202207050002-X-01交_物业服务合同兵团一中十二师分校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中学第十二师分校地址: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奋进路557号联系人:马伟联系电话:0991-3931128地址:新疆乙方:上海深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91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EADK6T陈荣联系人:联系电话:0991-5271135传真号码:0991-5271135根据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项目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节物业服务范围与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安全护卫、卫生保洁、学生宿舍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含灭火设施设备)、水电暖维修(含电采暖)、园林绿化、电梯年检维保、喷泉维护保养。第二条本项目地位于_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奋进路与云杉街交叉路口占地面积:124666平方米,建筑面积:73156平方米,绿化面积:44007平方迷。第三条物业服务期限1、物业服务的期限为_三年(一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以本年度综合评分及服务品质做参考),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2/21BGZZCHT202207050002-X-0第二节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见附件一: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三节物业服务费用第四条物业服务年度总费用为1473000元/年(含税价,含暂列金15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叁仟元整),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的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本项目各岗位配置人数共计27人,各岗位人员单价明细如下:1、项目经理:6500元/人月;2、工程维修员:5800元/人月;3、安保队长:5500元/人月;4、安保人员:5000元/人月5、保洁员:3615元/人月;6、司机:4115元/人月;7、宿舍管理员:3715元/人/月;第五条物业服务费用按月确认,按季度结算,乙方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费用确认单及物业服务费的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季度的物业服务费以转帐或支票的方式一次支付给乙方。年末最后一个季度费用在12月20日前支付,如有扣款,在次年1月份体现。第六条季度考评分数1、每季度依据季度考核评分向乙方结算服务费。季度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物业维修岗季度考评分占20%,秩序岗季度考评分占20%,宿管岗季度考评分占20%,保洁岗考评分占20%,绿化岗季度考试分占20%。2、依据各岗位的检查结果对月度考评表(见附件三)进行打分确认3、依据物业维修、安保消防、宿舍管理、保洁及其他项各自三个月的月度考评分的平均分以及所占的百分比分数然后相加总和为季度考评表分数;如在本季度乙方对甲方提供重大支持或提供特约服务的情况,甲方可的情在季度考评分的基础上给予2-5分加分处理。3/21BGZZCHT202207050002-X-014、90(含)分以上正常支付服务费;90分以下责令物业人员7日内进行整改。5、季度评分低于70分,学校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警告书,责令立即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整改。3/21BGZZCHT202207050002-X-016、季度评分低于60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第七条如遇重大活动,乙方必须确保项目所有员工全部在岗,遇特殊情况部分人员无法到岗的,乙方需从其他项目抽调相同数量的人员到岗,以保证重大活动的有序开展。第四节甲方权利义务第八条有权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可要求乙方按实际需求进行修改。第九条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计划和其它委托事项的费用提出修改意见。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对不合格服务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第十一条有权根据现场物业服务需求要求乙方增减人员,费用按约定相应增减。第十二条委托乙方管理甲方的建筑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政府规定的验收标准。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满足办公要求的物业用房(包括办公室、工具房、清洁房、岗亭等)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第十四条自乙方进驻现场后,甲方会指派专人代表甲方监管、协调现场的管理。第十五条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各项物业服务费用及乙方其它委托事项的费用。第五节乙方权利义务第十六条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调整园区物业服务方案,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实施。第十七条按照甲方对其它委托事项的需求提交计划和方案,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实施。第十八条应及时满足甲方增减人员的需求,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第十九条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校方的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改善服务质量,并每月向甲方提交物业服务相关情况之报告。第二十一条与甲方协商配置物业用房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以符合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之需要。第二十二条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物业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主要的物业服务之内容转让给第三方。4/21BGZZCHT2022、/7050002-X-01第二十三条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各项物业服务费用及乙方其它委托事项的费用。4/21BGZZCHT202207050002-X-01第六节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有疏忽职守、违约的行为,且在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未做出整改的,则另一方有权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即刻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甲方逾期未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确认费用支付的具体时间。因维修养护设施及设备且事先已书面告知甲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等乙方应提前启用应急预案,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因乙方未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提供应急保障措施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响应责任;第二十六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之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缺陷造成损失的;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故障而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乙方在人场后对校园整体做评估,对于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及安装技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如乙方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未上报至甲方,责任有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双方如有争议,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设施设备质量及安装技术问题,乙方有义务检查,提出问题,形成报告上报于甲方。第七节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各自指派至少一位固定之联络人处理日后工作协调事宜。如固定联络人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及仲裁或法院送达文书,均以本合同首页列明的联系方式送达。以邮寄方式的,邮件投递至本合同首页列明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拒收或退件视为送达)。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的财物及时、完好的妥善移交给甲方。第三十条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双方来往信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BGZZCHT202207050002-X-01他文件中与本合同冲突的内容,以本合同、来往信函的顺序为解释效力。5/21BGZZCHT202207050002-X.-01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条乙方所有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全责,服务期间对于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小担篷设第十(以下无正文)鲁4朵2甲方(签章):乙方(签章):875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权代陈2023年6月30日年月日65010466312100279686/21BGZZCHT202207050002-X-01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上海深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2023_年_7月1日签署的_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简称主合同)。现双方就该主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主合同第三章第一条第一款合同期限为3年(一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以本年度综合评分及服务品质做参考):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经双方友好协商,合同期内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合同期间服务人员数量变更至23人,每月服务费修改为100000元/月(大写:壹拾万元整)。、合同补充协议后,乙方继续做好物业服务保障工作。三、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补充协议,除本协议另行约定的修订条款内容外,双方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及违约条款等各项条款均按主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_贰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乌鲁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大或授权委师人签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专用章年1月日2020年1401650GZZCHT20230409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承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