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劳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12449652X2024401
二、合同名称: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购置2024年劳务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09号-J2024ZCY035
四、项目名称: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购置2024年劳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丰电街81号
联系方式:64690214
供应商(乙方):吉林天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恒山西路北奇科技园118号13楼39号
联系方式:150442622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数量:1.00 单价(元):4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服务时间: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2.合同金额(元):4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投标报价明细表(天帮-松花湖).pdf
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购置2024年劳务服务项目合同(11N12449652X2024401).pdf
吉林天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购置2024年劳务服务项目满足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2024年劳务服务需求,具体详见附件2项1420,000.00420,000.00投标总价(大写)投标总价(大写)肆拾贰万元整肆拾贰万元整小写420,000.00420,000.00420,000.00注: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2、服务期8个月投标单位(公章):吉林天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吉林天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元)中小微企业(是/否)在整体投标报价中所占百分比备注1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购置2024年劳务服务项目满足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2024年劳务服务需求,具体详见附件2420,000.00是100%投标总价(大写)投标总价(大写)肆拾贰万元整肆拾贰万元整小写420,000.00注: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2、服务期8个月投标单位(公章):吉林天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12449652X2024401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丰电街81号电话:64690214乙方:吉林天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恒山西路北奇科技园118号13楼39号电话:15044262288乙方在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吉林市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购置2024年劳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中被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09号-J2024ZCY035),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甲方职责1、负责该工作项目运行过程的监管工作。2、依据合同支付服务费。3、负责对乙方整体工作的评价,有权对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有对该项目工作全过程的实施与管理的职责。2、乙方严格按工作标准和要求实施工作。3、乙方负责开展专业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自行管理的基础上,接受甲方的监管。4、乙方负责对甲方监管中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三、服务费确定金额及支付方式:—1—1、服务费确定金额:肆拾贰万元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分期付款,按月支付。3、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未履约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验收:1、甲方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采购需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作为项目验收标准及合同附件内容。五、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生效日期及服务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8个月。七、其他事项1、合同履行地: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吉林市。2、附件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3、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未履约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本合同是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