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JITC-G2023-0094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江苏省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JITC-G2023-0094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江苏省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联系方式:025-83759543
供应商(乙方):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联系方式:024-237863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度江苏省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附件
联系方式:024-23786360
主要标的数量:1740000
主要标的单价:1.75元
合同金额:3.044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24 17:18: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沈阳红旗合同(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pdf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档案4编号:JSCDC-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度江苏省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异福片/胶囊采购、盐酸乙胺丁醇片采购招标编号: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JSTCC2301112016、异福片/胶囊:JSTCC2301112018、盐酸乙胺丁醇片JSTCC2301112015甲方(采购方):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乙方(供货方):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乙方在本次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对本项目的相关响应及所有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均应依照履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及保修条款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编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怡诺尼康利福平:150mg吡嗪酰胺:400mg盐酸乙胺丁醇:275mg异烟肼:75mg1740000/片1.74930448002异福片/胶囊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3600000/片0.4817280003盐酸乙胺丁醇片250mg×100片48000/瓶12.506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元)合计金额(人民币元)5372800元5372800元5372800元5372800元53728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伍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伍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伍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伍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2、以上金额均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附加等费用。3、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照以下第(1)项执行:(1)按照国家标准;(2)按照部颁标准;(3)按照企业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者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5)其他。4、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产品后续支持服务。5、产品质保期(免费维护期)自甲方确认收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Y20、异福片/胶囊:20、盐酸乙胺丁醇片:20月。6、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作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的任何费用。7、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若问题在3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10日内免费提供产品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产品恢复正常。8、在产品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招标现场承诺条款:无。10、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1单价可参照1.749元(片)上下浮动,但最终按照总价3044800元和数量1740000片执行,第二条:产品的包装和储运要求1、包装要求:厂家原包装2、储运要求:按照说明书要求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时间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2,交货方法,按后方第(1)项执行:(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按后方第(1)项执行:(1)送货上门;(2)物流。4、交货时间:按约定时间。5、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楼4楼总务科库房。在乙方将标的物交付至上述地点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6、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由甲方书面通知7、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8、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9、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第四条:产品的验收1、乙方将全部产品交付完毕之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由甲乙双方在安装现场共同进行清点和检验;2、甲方送检、现场第三方抽检,检出不合格所产生的全部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专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及与产品相关的全部随附3201061文件、公司及厂家的资质文件,如中途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需要以上证件,乙方必须配合提供,否则视r、L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4、若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最终通过甲方验收的产品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乙方应无条件地及时退换补齐,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5、甲方的验收不作为乙方所供产品内在质量合格的依据,乙方在质保期内仍需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收货、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一旦出现侵权起诉或索赔,由乙方负责抗辩,并承担甲方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若构成侵权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每延迟一天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乙方延迟10日交付货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延期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货物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向甲方交货,如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金t3、如乙方怠于履行其质量保修责任,甲方书面通知3日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收发生费用的5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限)。4、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购计划的变更(包括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如取消采购计划,甲方应提前0070310日告知乙方。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不可抗力77'J、、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式,乙方不能及时履行的,经甲方确认,可以要求乙方延期履行;乙方不能全部履行的,经甲方确认,可以要求乙方部分履行;乙方不能履行的,经甲方确认,可以解除合同,乙方不履行合同。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2、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附件产品详细配置见附件:配置清单(合同后附一页列出)。(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采购方)甲方(采购方)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选择供应商加载信息乙方(供货方)选择供应商加载信息乙方(供货方)选择供应商加载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单位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纳税人识别号12320000466010833M12320000466010833M税号912101121178724277912101121178724277电话025-83759528025-83759528电话024-23786260024-23786260传真025-83759307025-83759307传真024-23786263024-23786263开户银行南京民生银行凤凰西街支行南京民生银行凤凰西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账号0990201421000234009902014210002340账号650101417000033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杨波杨波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rNrN日期日期726、、79·`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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