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 结核病AI辅 结核病筛查及追踪管理平台采购合同公告(利川市人民医院2024)



利川市人民医院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Rmyy20240523-01
二、合同名称: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HCZBSZ-240429
四、项目名称: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利川市人民医院
2、地址:利川市龙船大道12号
3、联系方式:17371800799
4、供应商(乙方):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9号中都创业科技企业孵化中心408室
6、联系方式:151518855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套
4、主要标的单价:986000元
5、合同金额:98.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8月22日;履约地点:利川市人民医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22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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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甲方(采购人):利川市人民医院乙方(成交供应商):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湖北省利川市人民医院签订日期:2024年5月23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2.项目编号:HCZBSZ-240429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2214.项目概况: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标的名称、数量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结核病AI辅助诊断系统(核心产品)ZYMED2.1套1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结核病筛查及追踪管理平台(PC端、移动端)ZYMED-SYS套1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远程会诊系统医院端ZYMED-PACS套1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远程会诊系统乡镇卫生院端*14ZYMED-PACS套14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合同总价:(小写)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本合同总价:(小写)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本合同总价:(小写)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本合同总价:(小写)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本合同总价:(小写)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本合同总价:(小写)9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三、费用、支付及发票1.合同费用总额:人民币986,0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陆仟元整),其中合同费用总额中已包含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软件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硬件服务器、其他硬件设备、数据算法服务费等。2.甲方应按如下约定支付产品服务费用,共三期付款:1)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2958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付款时供货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2)第二期付款:项目实施完成后,无任何质量和服务问题,提供甲方使用软件科室和信息科负责人及相关工程人员签字的验收单,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服务费用总额的60%,即人民币5916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3)第三期付款:验收完成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98,600.00元(大写:玖万捌仟陆佰元整)。4)发票开具:乙方一次性开具全额发票,发票的开具不作为收款的凭证,收款以银行到账记录为准。5)甲乙双方账户信息甲方开票信息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甲方名称:利川市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2802422000369U公司名称: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0203010103000081792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卢沟桥支行四、实施与交付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具体实施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以本项目的产品或服务内容为准。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需求准备好项目实施的环境和条件后,乙方应安排项目团队向甲方派遣工程师并在协议约定的地点开展项目实施,并在3个月内完成实施。五、服务成果验收1.验收合格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两项,即视为验收合格。1)所有服务模块按照协议要求全部部署完成且正常运行,并且能满足甲方使用本软件客户需求。2)完成使用培训及维护培训。2.验收单签署:甲乙双方应按下列安排对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1)自产品上线运行次日开始起算,1个月为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软件运行正常,乙方把甲方使用软件客户的需求都已解决,乙方出具验收单,让使用软件的科室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2)乙方是负责软件验收负责人,软件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加盖部门(科室)章或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3.在协议签订后,甲方按乙方要求准备好实施环境。六、产品维护及升级使用期内乙方负责提供售后与运维服务,服务期限3年,服务采用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线上服务、现场服务等方式提供。乙方应于2小时内响应甲方的售后与运维需求,解决方案、方式。重大故障要求30分钟内响应,并协助提供应急方案,必要时需提供现场服务。服务期内本合同项下产品乙方负责免费升级,服务期结束后甲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产品,乙方不再提供免费升级服务,甲方如需进行产品升级及维护,双方另行签署服务协议,维护费用为每年本项目金额的10%以内另行商议计算。七、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负责提供产品需求说明,配合乙方确定产品技术说明、技术规范要求与产品描述,向乙方提供为保证本协议项下产品正常交付而需使用的信息、数据、资料。2)甲方应提供乙方产品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及网络环境,确保满足乙方产品运行环境和网络的需求,并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3)在产品服务过程中如牵涉到第三方的配合,甲方负责协调第三方的配合工作,以确保服务的产品能顺利安装和正常使用。4)为便于乙方项目管理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即每一关键指标或阶段性工作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5)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配合甲方确定服务需求,根据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成果交付,。若因乙方履行不完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服务交付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3)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调试与安装,以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4)乙方指定项目经理全程参与项目并处理有关事宜,定期向甲方汇报协议履行情况,保障本协议预期目标的实现。5)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产品使用培训,并保证培训效果。6)本项目的系统软件如需满足互联互通四级甲等、电子病历五级(如涉及)医院智慧管理三级、医院智慧服务三级的标准要求,同时需满足国家对三级甲等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与甲方后续建设的集成平台、HIS、电子病历、LIS、PACS等系统进行标准化对接,在医院参与上述评级评审时需无条件配合,且不收取任何与评级相关的系统改造和接口等费用。八、保护与保密1.双方应对于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未经一方允许或未应国家机关的要求,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2乙方在此申明,本协议约定的产品是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它包含了若干专有的算法、计算及商业秘密。甲方同意:在没有明确得到乙方书面准许的情况下,将不实施以下行为:1)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该产品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2)制作、指使制作或许可制作该产品的拷贝;3)除准予使用该产品而需向其揭示的被授权人员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许这种泄漏。上述这些限制将适用于包含有产品许可的任何产品。3乙方应严格保护甲方所有“数据”的安全性、私密性和完整性,避免甲方“数据”的泄露,乙方在使用甲方数据提供服务或进行其他衍生的数据分析活动时,应为脱敏状态,若乙方获得甲方数据时,为非脱敏状态,乙方应该自觉进行数据脱敏操作。乙方在使用数据的过程中,数据本身应为脱敏状态。本协议的终止、撤销、无效等不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4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除非经对方书面方式豁免,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九、知识产权协议中约定的产品为乙方合法持有,乙方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如果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十、违约与赔偿责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以下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或履行任何一项义务不符合相关约定,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以下称“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以下称“守约方”)的要求在守约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完全履行及/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财产权益的减少,修理重做更换费用,重新采购的费用和差价,因违约导致应增加而未能增加的财产和权益(以违约行为发生前))。十一、争议解决及不可抗力1.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进行协商的,双方同意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情形的认定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十二、其他1.双方承诺:合作期间,双方严格遵守中国关于反行贿、反受贿及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协议履行中,任何一方欲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原件与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通知送达:本协议发出的任何文件(包含不限于协议原件、验收单、发票、法律文件等)以下列信息为准,若服务期内,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若变更一方未发出变更通知,或另一方在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按照原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变更一方承担。甲方甲方乙方乙方联系人张昌国联系人吉旭联系电话17371800521联系电话15151885585联系地址湖北省利川市龙船大道12号卜民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9号中都创业科技企业孵化中心408室邮件地址和邮件地址Jixu119@163.comw9器甲方(盖章市人民医院乙方(盖章):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3多37r1签订时间:204.523签订时间:关电芳H3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ongchengInternationalProjectManagementCo.Ltd成交通知书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川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编号:HCZBSZ-24042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5月16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评审,经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如下:货物名称: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制造商名称:北京掌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ZYMED2.1数量:1套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986,000.0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请贵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按采购、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限期内不来签订合同作放弃中标处理。特此通知。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核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患者智能管理系统 结核病AI辅 结核病筛查及追踪管理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