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战化训练耗材 报废小汽车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
一、合同编号: BJXF-2024-015
二、合同名称: 实战化训练耗材购置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BQS-B-2024044
四、项目名称: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实战化训练耗材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联系方式:010-82215215
供应商(乙方):北京恒通中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国防路43号A座612
联系方式:010-615710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报废小汽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报废小汽车
主要标的数量:15辆
主要标的单价:7999元
合同金额: 49.952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甲方指定时间。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015-1.pdf
015-1.pdf
015-2.pdf
015-2.pdf
015-3.pdf
015-3.pdf
015-4.pdf
015-4.pdf
015-5.pdf
015-5.pdf
015-6.pdf
015-6.pdf
015-7.pdf
015-7.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书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甲方)实战化训练耗材购置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全部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以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在国内公经北京百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招标采购。经评审北京恒通中达商贸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中达商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r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2.产品明细单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499525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萬玖仟伍佰贰拾伍元4付款方式4.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本项目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24976.25元(大写贰万肆仟玖佰柒拾陆元贰角伍分),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249762.5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柒佰陆拾贰元伍角_)。乙方完成约定服务内容,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并通过甲方结算审计后,按照审计结果,支付合同剩余款项。4.2甲方每次付款之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票发票,如乙方延迟或者拒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有瑕疵,甲方有权暂缓或者拒绝付款,并且不视为甲方违约。4.3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等情况延误,乙方应予以理解。4.4乙方同意,如由于资金审批、拨付时间延后,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甲方可延迟付款,且该延期并不视为甲方违约。4.5甲乙双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4.5.1甲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银行账号:11021401040016920纳税人识别号:111100000000270436电话:010-8221521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4.5.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北京恒通中达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银行账号:110910516410603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国防路43号A座612室4.6履约保证金4.6.1.签订本合同后7日内,乙方应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付款时应当注明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4.6.2.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和退还时间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保证金用于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服务期满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主动联系甲方沟通退还事宜。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交货地点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质量保证责任6.1应保证货物合格产品,在交付时为全新的、属于产品生产厂商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具备合法销售权的产品,应符合采购需求、乙方产品推广宣传以及乙方于相文件或同甲方其他往来文件中对产品质量承诺中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符合国家工商管理、质检部门、行业规定的技术质量规范。6.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合规且产品均为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标准(如有),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乙方应当积极退换货品,并按逾期交付货品数量,每逾期交付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货品金额5%的违约金。6.3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即货品交付至甲方后一年内,乙方应当对货品质量,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向甲方提供无偿维修、维保及零件更换服务。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8违约责任8.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或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8.2乙方提供的成果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进行工作或者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正或免费重新提交成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3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当于暂停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当日起算,每违约一日向甲方承担合同总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终止前的已付款项及相关经济损失。8.4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8.5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或退款,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8.6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违约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累计不应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9、其它9.1乙方不得转包业务。9.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协议作为合同附件。9.3本合同以外的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本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9.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9.6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7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工酒(以下无正文)世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实战化训练耗材购置项目甲方: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乙方:北京恒通中达商贸有限公司口ST山2024年5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战化训练耗材 报废小汽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