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ZJYZC2024GK-031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37001JH6207122
项目名称:
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
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5-25
供应商:
甘肃麦克气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5-25
合同总金额:
837.0(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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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龄U腮粉大爆料市招系供蠡矞圈啡颇润人建》X水南累丽蒙题联镇验宾农牌业学(香场九重同金项目编号:ZJYZC2024GK-031采购单位: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供应商:甘肃麦克气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张掖市甘州区签订时间:2024年5月2白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40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乙方:甘肃麦克气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5月14日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结果(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YZC2024GK-0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合同书;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8370000.00元(大写:捌佰叁拾柒万元整)。其中每个县区1395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共六个县区。该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创建时各类报告编制、申报、评估、发布、宣传等服务所发生的-1-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而变化,且合同金额包括税金、审查、验收、保险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第三条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张掖市和甘州、临泽、高台、山丹、民乐、肃南六态个县区。2.技术服务:张掖市和六个县区申报预评估;综合申报概况分析;气候资源、背景条件概况分析;气候宜居优势分析;《中国宜居城市(县)申报书》编制;《中国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编制;协调组织省级、国家专家现场勘查并负责汇报;准备省级、国家专家组评审汇报材料、答辩问题及答案;宣传资料编制(含六县区专题汇报片制作);组织申报、宣传推广等。3.设备服务:提供并建设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12套(每个县区2套),包含硬件和嵌入式软件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含1数据采集仪、监测设备立杆、4G模块、防护栅栏、防雷系统、太阳能同市电双路供电系统、观测数据分析处理系统,配套LED数据显示屏等,包含设备使用培训及1年质保)。第四条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五条成果要求-2-1.建设运行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12套(每个县区2套);2.张掖市、六个县区《中国宜居城市(县)申报书》(根据实际情况,包含本合同第三条所列相关专项分析)各20本;3.张掖市、六个县区《中国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包含本合同第三条所列专项分析)各20本;4.张掖市、六个县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宣传推广专题片各一部;5.中国气象局授予六个县区、张掖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称号的文件。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一)设备安装及验收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符合合同附件确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相关产品的权威认证和质量标准,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原包装),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产品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首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县区交货地点,由相关县区协助完成基础建设,乙方负责完成设备安-3-装、调试等工作后,相关县区负责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其余设备按照甲方年度创建计划和安装时间要求,参照上述规程办理。3乙方向甲方提供保修服务。甲方所购监测系统设备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甲方完成验收之日起计算。4.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明确技术保障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甲方应明确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沟通信息,乙方人员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安装调试符合甲方使用要求之日起5日内,乙方要对甲方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二)申报评估及售后服务1.乙方需根据《“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示范活动实施细则》要求,为甲方提供创建工作包括的测算、分析、评估、申报、现场核查、宣传推广等全流程服务。2.甲方(相关县区)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全力配合向乙方提供区域概况、生态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状况、旅游资源状况等申报评估相关资料。3.申报项目启动后,乙方向张掖市及每个县区均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各相关媒体宣传推广活动(含甘肃卫视《天气预报》节目一年期宣传推广及其他)。4.乙方需根据甲方确定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年度创建-4-计划,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服务。5.在1年保修期内,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出现非人为因素故障,乙方需在甲方和相关县区提出维护要求后72小时内免费提供保修服务。(三)成果和资料的归属甲方享有所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等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付款进度约定如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县区完成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调试,由指定县区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由该县区向乙方支付每个县区合同金额(即人民币139.5万元)的50%,即人民币6975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完成《气候宜居城市(县)申报书》编制、进入国家资格审查环节后20个工作日内,由该县区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279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玖仟元整);通过国家资格审查,完成《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编制、国家-5-现场核查,通过国家组织的专家评审、修改完善最终提交后20个工作日内,由该县区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279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玖仟元整);县区获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称号文件下发之后20个工作日内,由该县区向乙方付清余款,即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139500元(大写:壹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乙方应向县区分别提供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各县区需指Y2定专人完成款项支付,并负责接收发票。甲方负责落实各县区费用的支付。甘州区联系人:杨宏年联系电话:18809368586临泽县联系人:张建科联系电话:18993651168高台县联系人:李吉平联系电话:13993608958山丹县联系人:王晓军联系电话:13830666918民乐县联系人:郑昊联系电话:18993613288肃南县联系人:张振华联系电话:13993655138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对项目成果质量负责。因大气负氧离子监测系统设备、《气候宜居城市(县)申报书》编制质量等原因,不能通过国家资格审查的,相关县区拒付合同后续款项,即每个县区合同金额(即人民币139.5万元)的30%。同时,乙方须向相关县区赔付每个县区合同金额(即人民币139.5万元)的10%的违约金。-6-2.因《中国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等文件的编制质量以及创建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质量等原因,不能通过国家组织的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相关县区拒付合同后续款项,即每个县区合同金额(即人民币139.5万元)的30%。同时,乙方须向相关县区赔付每个县区合同金额(即人民币139.5万元)的10%的违约金。3.乙方按照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供了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成果,甲方(相关县区)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的,相关县区须向乙方赔付每个县区合同金额(即人民币139.5万元)的5%的违约金。4.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内容,并取消乙方中标人资格,同时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和条件购买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乙方须承担甲方购买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费用。(1)乙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服务承诺标准的;(2)乙方无故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内容的;(3)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的。5.甲方未按期落实各县区应付费用,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条款的履行,每延迟20个工作日,乙方可在该笔费用的基础上追加3%的违约金。6..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国家创建政策改变、社会事件影响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部分如何继续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7-商,并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或乙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丁3.未尽事宜,以《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A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十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2.本合同一式贰拾陆份,甲方执贰拾份(含每县区各贰份),乙方执伍份,代理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4.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其他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A甲方:(章)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开户行:账号:电话:0936-827822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620700MB16496451联系人:nID联系电话::18809360298乙方:(章)甘肃麦克气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火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开户行:建行兰州嘉峪关路支行账号:62001380008050353595电话:0931-240264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750915840P联系人:任春梅联系电话:13993119392代理公司:(盖章)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签字)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529号毓秀花园润园5号综合楼二楼203号商铺电话:15682655219邮箱:1982058526@qq.com代理公司:(盖章)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签字)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529号毓秀花园润园5号综合楼二楼203号商铺电话:15682655219邮箱:1982058526@qq.com111t-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