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绛县文物保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079092X2024602
二、合同名称:绛县探花府保护修缮工程
三、项目编号:2024GC010471
四、项目名称:绛县探花府保护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绛县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文庙路1号
联系方式:13935962052
供应商(乙方):山西万荣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
联系方式:138347168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绛县探花府保护修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7334643.8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绛县探花府保护修缮工程
2.合同金额(元):7334643.8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探花府合同.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绛县文物保护中心承包人(全称):山西万荣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绛县探花府保护修工程施工及有关道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县探花府保护修缮工程终县横水镇横北村2.工程地点:青文物函(2021)421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拨资金5.工程内容:探花府1院落28院落3号院落及整体环场整治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叁拾叁万肆仟陆佰肆拾(¥7334643.85元):其中:叁元捌角伍分。(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1-(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固定单价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吴雷升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5月2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绛县文物保护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十二、合同生效管订之日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建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或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缘久新(签学马印利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荐该工程账号:长山景万账7开户行:中1行号:10218150391电活/传真:0359-4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缘久新(签学马印利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荐该工程开户银行:账号:账长山景万7开户行:中1行号:10218150391电活/传真:0359-4-3-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5%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55-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由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描述错误等发生的实际工程量或施施工方法的变化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有相同清单项的,依据其价格没有同类型清单的,由建设、监理、施工依据计价规范确定组价定额后形成清单单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6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进度时同比例扣回.就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按季度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据工程进度,在扣除进度款的30%抵扣预付软后进行拨付工程完成后支付至P0%验收审计后支付至17%剩余3%留作质保金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63-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了%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65-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任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66-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绛县文物保护中心承包人(全称):山西万荣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绛县探花府保护修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全部施工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任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72-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护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