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柘荣县水利局2024)



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2405-350926-04-01-744656

项目业主: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福建省水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153100


合同签订时间:
2024-05-27

履约人员:
方杰
(中介)
吴岩强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4-05-28

服务内容:
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合同附件:
合同_7830.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方(甲方):柘荣县水利局受托方(乙方):福建省水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签订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有效期限:签订合同日起至取得批复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柘荣县水利局住所地:宁德市柘荣县六一五西路83号法定代表人:郭良辉项目联系人:吴岩强联系方式:13859607080通讯地址:宁德市柘荣县六一五西路83号受托方(乙方):福建省水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乌山支路34号法定代表人:马富明项目负责人:叶昊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C126层电话:18106015189传真:/电子信箱:www.fjstsjy.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依据上级相关导则及大纲,按照项目建议书深度进行规划报告修编编制。2、咨询要求:取得批复文件。3、咨询方式:提供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条设计周期:30日历天完成。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与本项目相关的历史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配合做好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2)为乙方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壹佰元整(¥153100)(含税、税率6%、包含评审费)。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2.1提交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技术咨询费的50%。2.2取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技术咨询费的100%。注:乙方申请支付报酬时需同时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乙方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单位全称:福建省水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福兴支行账号:117160100100183884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和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附图成果;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取得发改批复文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5.提交成果份数:10份第六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吴岩强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叶昊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了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柘荣县水利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福建省水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