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园采购合同公告(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9974821X202410
二、合同名称: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施工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QZZC2024-C2-220243-HDZB
四、项目名称: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地 址:浦北县人民政府内
联系方式:0777-8219379
供应商(乙方):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浦北县金浦大街新人民医院东向(浦北丰然万隆城6栋15号房)
联系方式:0777-82186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28228.1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楚荣执业证书信息:桂 245212300066
2.合同金额(元):628228.1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QZZC2024-C2-220243-HDZB.pdf
正本电施工承包合同书11N49974821X202410工程名称: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发包人(甲方):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7日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A发包人(全称):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手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以下称发包人)为实施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2.工程地点: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o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浦政函(2024)97号o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5.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捌仟贰佰贰拾捌元壹角柒分(¥628228.17元);最终执行:如果结算审计价高于合同的按合同价执行,如果低于合同价的按审计价执行。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o1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楚荣。六、合同文件构成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4(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019\(8)其他合同文件。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昊美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体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其他未说明的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按浦政规(2020)1号及相关规范执行。比如(1)因勘察原因导致工程的最终结算价超过工程合同价10%以上的,县审计局要及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函告县投资项目建设办及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由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通报县直单位及各镇(街道)两年内不得委托该勘察单位承领本县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勘察业务。(2)因设计单位原因导致工程的最终结算价超过工程合同价10%以上,县审计局要及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函告县投资项目建设办及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同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通报县直单位及各镇(街道)两年内不得委托该设计单位承领本县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设计业务。(3)监理单位弄虚作假、超越权限,导致虚增工程量、多计价款的,不支付监理费,并由县2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处罚;给项目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一次弄虚作假、超越权限的,由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通报全县各镇(街道)、县直单位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5月2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浦北县金浦大街新人民医院东向(浦北丰然万隆城6栋15号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5300电话(传真):电话(传真):0777-82186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浦北支行账号:账号:660000013605200017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部分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关内容。A8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一、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磋商)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履约过程中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2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其他语言文字1.3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磋商)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施工图纸;(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响应)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设计变更等文件。(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1.6.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订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式肆份设计图纸。51.1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黄国才职位:电话:8219379职权:负责工程施工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工程有关验收、签证、结算、工程资料审查等工作。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2.4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日,发包人移交施工工地等工作。(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协调提供水、电接口: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处理。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72(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7天做到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并满足施工运输需要。(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发包方无相关完整资料的不需提供,在遇到需要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问题时,须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后才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因施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7日前负责协调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证等开工所需的全部证件和批件。(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组织承包人、设计、地质勘探、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2.5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无。6(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在签订合同时向财政部门交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等非现金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回。3、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李楚荣职务:项目经理3.1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已完工程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费用。(5)施工场地设置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发包人负责协调,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施工时如因承包人原因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和罚款。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3.5工程分包3.5.2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4.1监理单位:0职务:电话: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本合同委托监理合同7三、施工组织设计个工期7、进度计划7.1.2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全面动工建设。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批复。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投标(响应)文件计划。7.5工期延误7.5.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除因施工方责任外)停工;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非承包人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四、材料设备供应8.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8.3.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合同工程实行承包人包工包料方式,由承包人自购。所购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或检验报告,并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地代表验证后才能进场及投入施工。0五、变更按《通用条款》10.1、10.2、10.3、10.4款执行。10.4.1变更的估价原则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使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8(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①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浦北县的信息价,无信息价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并乘以中标价除以招标控制价得出的系数确定新的综合价。②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并乘以中标价除以招标控制价得出的系数确定新的综合价。11、价格调整11.1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无。11.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无。11.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无。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项目实质性开工7天后,可以向财政部门申请不高于合同价30%项目预付款,同时提供合同价30%的预付款保函(必须为无条件的预付款保函且有效期至少12个月)。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付款中扣回。1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合同方式确定。(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式: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及其他调整因素: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部分。12.2.1工程款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工人进场7日后,可申请合同价30%的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第一次申请进度款时扣回30%预付款。12.3工程量确认12.3.3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91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①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向财政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30万以下)备案工程的按60%向财政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进度款申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向财政部门申请97%工程款,财政扣留3%作质量保证金。七、质量与验收13.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O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费用的承担:无。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3.2竣工验收13.2.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项目完工后,承包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要先进行自验,并在合同期后6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自验报告和申请初验。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14、竣工结算工程款9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可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无息)。15、质量保修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4)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法在工程保修期在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款的3%。发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满壹年之日起后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全部退回质量保证金给承包人(无息)。九、违约和索赔16、违约16.1.2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1.2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1.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第16.1.3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1.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6.2承包人违约10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8)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并且承包人应按合同价款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限期清理出施工场地,并负责承担返工及造成损失的费用;(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或修整,并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4)承包人违反通用合同条款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并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并承担赶工所产生的费用;(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承包人还应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发包人不能按期投入使用所造成全部的损失。(8)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则发包人有权将已有资料送浦北县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就延迟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发包人有权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中优先扣除该违约金;(9)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见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16.2.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无故更换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材11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换的,应事前征得建设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及时报质量、安全、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十、不可抗力、保险及争议17、不可抗力17.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7款执行。18、保险18.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政策自行办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保险,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险等。承包人应于签订全同之日起10日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20、争议20.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21、合同份数21.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叁份副本。22、本合同工程签证事项双方同意按《浦北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签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11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等承包人施工的项目。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非承包人施工的项目或非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不在保修范围内:因承包人之外的原因造成该部分材料、设备返修的经济支出,不由承包人承担。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的,承包人不负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质量缺陷的,承包人不负担责任。2、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主本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其他工程项目保修期1年。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器。3、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1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款的3%,质量质量保证金银行利率为:0。发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壹年之日起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返还(无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美吴印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0777-8219379电话:0777-8218600(414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6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5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15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0777-82193790777-8218600电话:0777-8218600章用寺同合吴16浦北县安石镇马坪村委沙头田屯美丽家园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浦北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乙方: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1号)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乙方必须按规定到国有专业银行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2、双方约定该项目工资占工程款的比例是30%。E3、乙方按规程办理工程进度款手续后,向甲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甲方按约定工资比例将工程款部分划入乙方提供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县支行、账号:45050110120500001044)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余款划入乙方提供的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富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浦北支行、账号:660000013605200017)用于该工程的建设费用。4、乙方没提交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甲方有权不拨付工程进度款。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并与原合同共同执行。甲方:乙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天天签订日期:2024·5.27:话叁27签订日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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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美丽家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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