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 评审评估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灵寿县财政局2024)



 

 

 

灵寿县财政局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5-27

一、合同编号:HBCL-20240401-01-03 二、合同名称:灵寿县财政局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43180010023 四、项目名称:灵寿县财政局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至九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灵寿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建设南大街3号 联系方式:付新利 供应商:河北君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国际A座2209-2室 联系方式:李慧莹0311-668553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灵寿县财政局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 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 合同金额:1.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两年;履约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5-24 八、合同公告2024-05-27 九、其他补充事宜:入围价格:按照征集人给定付费标准执行。

 

一标段-君诺

 

  发布时间:
2024-05-27      采购人:
灵寿县财政局本级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编号:甲方:灵寿县财政局乙方:河北君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灵寿县财政局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框架协议。具体需求,甲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委托合同,确认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一、协议事项1、标段名称:灵寿县财政局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2、标段编号:HBCL-20240401-013、采购需求:资产评估(资产类)二、服务内容对政府征收项目和县政府批准的相关资产类(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房屋租赁等)评估进行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第二阶段任务分配为准)三、服务标准1、质量标准:合格,以第二阶段签订具体委托协议为准。2、服务要求:.(1)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独立进行评估服务,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并对评估结果出具相应审核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指派与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应组成现场跟踪评估组、业内评估组以及征收成本审核组。(3)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流程和方案。(4)满足征集人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相关要求。(5)履约期间,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征集人和本地相关估价管理部门的管理。(6)保密要求:对所承担的委托审核项目不得向项目利益相关方及第三方透露与评审相关的所有信息。(7)指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指定项目,累计三次放弃项目的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8)评估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在评审资料提供齐全、问题回复到位后,应在以下时限内出具初审结论:21)送审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具初审意见(含项目复核时间,下同);2)送审金额在100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乙方在8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3)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乙方在接收委托后,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得拖延评审时间;乙方如无故拖延评审时间,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有权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以上为甲方最低要求,如果遇到特殊事件或紧急情况,乙方要服从安排,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四、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服务期限两年,自20V4年5月日至2026年5月26日止。五、服务费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据实结算,项目完成经征集人验收合格后,按照付费标准支付应承担的全部服务款项。1、付费标准:按照征集人给定的付费标准执行,参考《河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1】9号文件并结合市场行情,具体详见下表: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4.42100-1000(含1000)1.831000-5000(含5000)0.4845000-10000(含10000)0.32510000-100000(含100000)0.066100000以上0.04备注:单次收费最高不超过29.9万元,最低600元(单次收费不足600元,按600元计取)。32、以上付费依据以实际评估值为计算基数。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征集人指定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负责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根据项目情况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并向甲方提交内容一致的成果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乙方有义务按照响应文件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服务工作,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自行更换工作人员;资4.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所承担工作事项的情况,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5.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心实行“一票否决”;6.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对承办事项及工作结果有义务参加甲方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复议、裁决或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解释、答疑和澄清;7.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8.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9.乙方及其派出人员不得使用甲方委托事项的资料和结果,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目的;10.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11.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成交合同的;42.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3.应该主动回避而未向财政部门提出的;4.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入围供应商与项目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行为经查实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6.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征集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20%支付违约金。7.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8.年度内考核不合格的;19.因自身原因一年中有2次不能接受或承担委托项目的;成云10.未按照框架协议和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新11.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1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二)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甲方:乙方:河北君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灵寿见建设南大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联系电话:0311-82526726路66号海悦国际A座2209-2室联系电话:6685530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评估等服务项目 评审评估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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