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充市顺庆区公园事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N5113022024000027-1
二、合同名称: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3022024000027
四、项目名称: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充市顺庆区公园事务中心
地址:果山街1号
联系方式:18780756681
供应商(乙方):南充顺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42号
联系方式:18990838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项目
1(项)
¥1,469,568.00
¥1,469,568.00
为保障公园安全秩序,及时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安全,维护公园环境整洁
合同金额: 1,469,5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pdf
南充市顺庆区公园事务中心
2024年05月27日
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合同甲方:南充市顺庆区公园事务中心乙方:南充顺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13022024000027)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社会化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为保障公园安全秩序,及时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安全,维护公园环境整洁,南充市顺庆区公园事务中心拟采购双女石公园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条台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壹年,即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第三条服务人员服务地点、岗位配置及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服务地点、岗位配置及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条月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一)服务费用本合同全年费用共计1469568.00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捌元整),即每月固定支付费用122464.00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肆佰陆拾肆元整)(二)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月与乙方结算合同款项,后于次月5号前支付,如遇节假日顺延;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1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乙方在服务期间两次以上考核不达标,或给甲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的,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退还全额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招标要求、投标方案及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招标要求及考评办法结果扣除当月的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提供服务义务。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等相关事宜。3、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用工有关的事宜,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2的指导。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及考评办法执行。5、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由乙方负责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乙方员工办理医疗费用、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导致甲方垫付或赔偿,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减或向乙方追偿。6、乙方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定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新支付工资,按国相关政策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第十条服务工作程序(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服务:1、提供录用人员名单给乙方。2、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3、由乙方对服务人员实施日常管理。(二)乙方员工的退回对于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1、2条所述情形为由要求乙方退回服务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据。1.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1.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1.4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5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1.6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1.7不胜任工作的;1.8在甲方工作期间连续或累计缺勤一个月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节育假、带年休假不计入缺勤期);1.9服务期未满,乙方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32、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甲方可将乙方员工退回乙方,但乙方应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2.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2乙方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其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3终止本协议的。3、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其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可将其退回乙方。F3.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3.2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十一条双方约定事项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不得克扣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等经费。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3、甲方给乙方应提供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4、乙方负责对员工进行岗前业务及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因乙方员工的个人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任何经济赔偿,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同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甲方不得将乙方员工进行再派遣、转派遣,不得向服务人员收取费用。7、乙方应将服务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40日历日以书面的形式告4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服务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前35日历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因甲方原因(政府政策调整、变更等不可抗力情形外)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据实给予赔偿或者补偿。3.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内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实施,产生的费用和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不免除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4.违约的具体情况:4.1未经甲方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园内的相关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园区;4.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视为违约;4.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办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甲方:南充市顺庆区公园事务中心乙方:南究顺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园法定代表人成授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4年月30日签约日期:2024年4月3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