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3404082024201
二、合同名称: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992024CCS00072
四、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英雄中路1号
联系方式:0355-2022181
供应商(乙方):北京华普亿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C-1208-042号
联系方式:180351136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治市市、县(区)两级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全市的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服务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12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合同(11N0123404082024201).pdf
合同编号:山西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1010810甲方: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1号联系人:郭洁茹联系电话:0355-2022181乙方:北京华普亿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C-1208-042号联系人:刘雷刚联系电话:13994643272第1页共12页根据项目编号为1404992024CCS00072的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金额总金额(元):¥1295000(大写:壹佰贰拾玖万伍仟元整)户名:北京华普亿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7740805850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账号:0101014170015782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为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餐费、培训费、场地费、管理费、税费、保险费以及可能漏项漏第2页共12页报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4.2服务范围:按照“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执行。4.3服务地点:与对应培训区域所属市、区人社部门确定的地点开展培训,面向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参访学习地点选择在全国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市,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4.4服务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70人,分两期进行线下集中培训,并安排其中的35人或以上合并为一期外出实地参访学习,与对应培训区域所属市、区人社部门联系获取相应培训人员名单;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2436余名,开展四期线上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期或两期,与对应培训区域所属市、区人社部门联系获取相应培训人员名单。面向市、县(区)两级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的培训均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其中:5.1.1面向市、县(区)两级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第3页共12页员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组织专家对培训对象开展为期5天共计40个学时的培训,采用“线下集中授课+实地参访学习”两种授课模式,线下集中授课为2天,实地参访学习为3天。其中两期线下集中培训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一期外出参访学习在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5.1.2面向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采用全程线上学习的培训方式,共计四期,其中二季度一期,三季度两期,四季度一期(11月30日之前);每期为1.5天(每半天为3学时),学员根据录播课,自行完成四期共计36个学时(含3学时考核)的学习,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线上考核等方式进行培训。执行计划如下:二季度(5-6月)完成一期线上培训;三季度(7-9月)完成两期线上培训;四季度(10-11月)完成一期线上培训(含3学时线上考核);5.2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5.2.1服务技术保障: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邀请就业创业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服务标准化、就业权益保障、就业技能培训等类别专家进行授课。最终授课专家名单需经主办单位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授课,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更换授课专家。5.2.2服务人员组成:为保障培训项目实施质量,乙方需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员分工、岗位职责明确,并为本项目指派W1名服务人员作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的首要联络人和执行第4页共12页人,主要是跟进项目情况及时与采购人汇报。同时,要提供至少1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常驻采购人办公场所,主要提供项目相关工作服务。为每个培训班至少配备1-2名班主任,并确保有另外足够的工作人员在教学现场做好学员管理和服务保障,不得擅离岗位。5.2.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5.2.3.1应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有完整的培训管理工具及学员学习评价工具,同时要提供评价报告。5.2.3.2学员住宿费用应不高于长治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5.2.3.3应提供可满足参训对象用餐的适应场所,包括用餐场所选择,用餐环境把关,用餐安全监督,用餐方式确定,用餐标准1制定等。用餐场地需临近培训场地,能够同时容纳35人及以上,同时用餐环境整洁卫生、食材新鲜、餐具每餐消毒等。.5.3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3.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3.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第5页共12页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本合同12.2的约定,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依据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3.3其他要求:5.3.3.1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培训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5.3.3.2需根据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提供部分所设计课程的介绍或课程资源,能够反映某一课程或某一模块课程的主要内容,所提供课程材料能够符合课程内容模块要求。5.3.3.3按主办单位(部门)要求为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5.3.3.4应与授课老师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并对授课教师授课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不存在任何意识形态、政治方向等问题。5.3.3.5每个培训班结束后,乙方需提供完整培训档案,如签到表、学员作业、学员总结、照片、新闻稿、课程资源、培训回顾视频、培训小结等。5.3.3.6培训期间为外出参访学习的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6.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均为验收依据。甲方根据招第6页共12页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综合验收。6.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的监督和考核,必须与甲方密切配合,准确把握需求并快速响应甲方需求存在的变化。乙方应通过甲方考核、检查验收,如与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整改,对甲方造成损失,照价赔偿。6.3如服务验收合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服务验收不合格,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应按照本合同第12.2.2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延后支付服务费用。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郭洁茹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355-2022181,负责7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1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若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并解第7页共12页除合同。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刘雷刚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994643272,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本合同条款等要求开展长治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项目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保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门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8.8.1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劳动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8.2因意外事故或服务过程中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第8页共12页8.8.3服务人员由乙方全权负责,采购人对乙方的服务人员不负任何义务。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比例支付说明150%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64.75万元。230%完成全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线下集训+外出参访)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38.85万元。320%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员培训全部结束并培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25.9万元。十、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十一、保密条款11.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1.2其他11.2.1甲乙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都以各方保护自身的专有资料和保密资料相同的方式保护对方的保密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标准。未经对方事先明示的书面允许,各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但根据本合同向需要知晓的本方雇员披露的除外。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保第9页共12页证其相关雇员遵守包括本条款在内的各项规定。11.2.2本合同约定的各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而终止,如双方没有对保密期加以规定,则直至保密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后,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才予以解除。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违约责任12.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0.01%的违约金。12.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01%乙方支付违约金。12.1.3其他违约情形:无。12.2乙方违约责任12.2.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12.2.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12.2.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按乙方不能交付服务责任处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中标金额20%违约金。第10页共12页12.2.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法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4.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4.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按以下2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其他条款无十六、其他约定16.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第11页共12页以下无正文。贸用(盖章)Y乙方(盖章)9540法定(授权)代表人:星徐法定(授权)代表人:E付印晨印鹏40402307630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11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