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教育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教育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宏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教育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81101000012168111
五、合同编号:11N01042417320241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监测
详见附件

1.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教育局
联系人:刘佳书
联系电话:18690305135
传真:/
地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洛浦县布亚乡中学建设项目(校舍安全)水土保持验收.pdf

合同编号:11N01042417320241003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布亚乡中学建设项目(校舍安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委托方(甲方)洛浦县教育局受托方(乙方):新疆宏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1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或/”等字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洛浦县教育局住所地:,洛浦县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刘佳书联系方式:,18690305135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新疆宏博工程咨询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和融新村三巷29号项目联系人:,俞全山联系方式:,13779295158通讯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和融新村三巷29号电话:,18199365501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编制和田地区洛浦县布亚乡中学建设项目(校舍安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民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编制和田地区洛浦县布亚乡中学建设项目(校舍安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技术咨询。2、咨询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评估报告的编制;3、咨询方式:编写完成并提交和田地区洛浦县布亚乡中学建设项目(校舍安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负责通过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且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合同签订后承接任务、踏勘现场、并在资料收集齐全后15日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评估报告的编写(送审稿),并在评审通过后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报告(批复版)。通过审批后7日内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甲方应在不耽误咨询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其所能获取的、与咨询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且须保证资料真实可靠(详见资料清单)。(2)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时间内,就乙方需要甲方提交的一切合理事宜,做出书面决定和答复。2、提供工作条件:(1)甲方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乙方收集所需的信息。(2)乙方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聘用雇佣人员,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20000.00元整(贰万元整)含评审费。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完毕不留尾款。乙方单位名称、税号、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单位名称:新疆宏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帐号:108291038159开户行号:104896001037税号:91653221MA7JC67Q6M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没有双方的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2、涉密人员范围:参加提供协作服务的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完成日期之后的两年期限。4、泄密责任:对本合同规定的保密内容有违反,并对对方产生实质性损害的,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并作相应赔偿。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事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2、涉密人员范围:参加提供协作服务的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完成日期之后的两年期限。4、泄密责任:对本合同规定的保密内容有违反,并对对方产生实质性损害的,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并作相应赔偿。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如果咨询服务时间超过50%后,甲方要求变更服务内容使服务受到拖延,咨询单位对导致增加的工作视为附加服务,完成时间应相应延长。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期履行义务,未按期履行义务的扣留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本合同规定的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评估报告。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项目审查备案。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质量管理负责人会同甲方联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评价和验收。4、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成果为符合合同约定相关规定,实施过程中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3、合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了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守约方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应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无。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刘佳书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俞全山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指派的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签署的全部文件乙方方均有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若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更换,若承包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甲方则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扣留),并在期间乙方名义上的员工,施工人员,经理……等跟乙方有直接或间接法律关系的任何人对接发包方签署的任何文件,字据均承包方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以正当理由要求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的,乙方应收到通知后1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则承担5000元(扣留)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3、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要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向甲方所在地(洛浦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项目”是指本合同项目名称中所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咨询服务;3、“咨询单位”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方聘用提供咨询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4、“第三方”是指委托方、受托方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5、“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的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3、4、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如5甲方:(盖章)洛浦县教育局(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工程周刷乙方:(盖章)新疆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村一8.4W口.(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