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2024)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机关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1663A_001
二、合同名称: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00000202401001663
四、采购项目名称: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机关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
联系方式:8726700
供应商(乙方):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大众传媒大厦
联系方式:158666940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大众日报
1
259.9
25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1663A_001采购编号:37130000010900120240006甲方(采购人):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机关乙方(供应商):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甲方所需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确定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自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共12个月),在《大众日报》全省发行的主报刊发临沂新闻版,每周一期一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根据乙方版面安排出版。二、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玖仟元整(大写),人民币2599000(小写)三、价款支付双方签订合同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1299500元);项目执行进度到50%(版面正常出版至2024年11月)时,当月结清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50%(¥1299500元)。户名: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大众传媒大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602001909200069272四、违约条款1.甲方迟付服务款,每迟交一天,按逾期应付金额每日0.3‰支付违约金。2.甲方延迟服务验收,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服务延迟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额每日1%付违约金。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外,应按合同总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五、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其他1.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单一来源邀请函中规定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2.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服务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成交时的单价。3.该合同为总价合同。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2份。甲方: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机关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8726700签订日期:乙方: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5866694012签订日期: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401001663A_001采购编号:37130000010900120240006甲方(采购人):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机关乙方(供应商):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甲方所需大众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确定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自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共12个月),在《大众日报》全省发行的主报刊发临沂新闻版,每周一期一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根据乙方版面安排出版。二、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玖仟元整(大写),人民币2599000(小写)三、价款支付双方签订合同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1299500元);项目执行进度到50%(版面正常出版至2024年11月)时,当月结清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50%(¥1299500元)。户名: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大众传媒大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602001909200069272四、违约条款1.甲方迟付服务款,每迟交一天,按逾期应付金额每日0.3‰支付违约金。2.甲方延迟服务验收,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服务延迟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额每日1%付违约金。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外,应按合同总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五、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其他1.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单一来源邀请函中规定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2.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服务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成交时的单价。3.该合同为总价合同。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2份。甲方: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机关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8726700签订日期:乙方:山东大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5866694012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众日报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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