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24)



公告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363594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72010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方式:85405672
供应商(乙方):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22号智富大厦2901室、2902室、2903室
联系方式:186893285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100,000.00
100,000.00

合同金额: 1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2日
履约地点:南海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4年05月28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63594甲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乙方: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00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详见下表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乙方指派人员常驻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可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乙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常驻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伍,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协助甲方执法;2、常驻工作人员在甲方办公室工作,可根据甲方指派随队赴执法现场协助提供法律服务;3、对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人员管理,改进执法业务执法方式提出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参与处置疑难复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对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执法相对人进行说服沟通工作(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从事实、法律、程序等方面向其-第1页-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进行释法说理),促使行政相对人理解配合甲方的执法工作,必要时可出具律师告知函催告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5、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及时指出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的行为提出改正意见及建议,以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意识和水平;6、开展普法教育,协助做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协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7、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法律事务;8、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妨碍综合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的诉讼;9、参与处理诉讼等法律事务;10、与所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约定的其他职责。乙方办理上述之第1、2、3、4、5、6、7项的服务不再另外收取服务费,其他各项服务甲方需异办委托手续,乙方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由双方商定。1项100,000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6月23日¥100,000合计¥1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以“先服务后结算”的原则,按照6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进行支付,每个结算周期支付合同金额50%,乙方在每个结算周期末向甲方提供已发纳税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照财务程序向乙方支付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6月23日——2025年6月22日服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第2页-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第3页-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甲方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85405672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2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6-22乙方(盖章):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银行账号:44501001040001853乙方联系人:陆垂军联系电话:13927768185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