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0-BZDL-C2024-0015001
二、合同名称: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00-BZDL-C2024-0015
四、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

联系方式:13506181060
供应商(乙方):上海赢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258号32幢801室-1
联系方式:186217723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1862177231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00000.00元
合同金额:2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00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28 16:55: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img_20240528_0001-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合同.pdf

合同条款发包人(甲方):无锡市公安局承包人(乙方):上海赢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国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无锡市高浪西路58号3、工程内容: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本工程自2024年月日开工至2024年月日竣工,合同期为二年,因雨天等天气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100日历天,自采购人指定的开工日期起)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2年。6、质量等级:合格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二、驻工地代表1、发包人委派江孝敏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对施工材料进行确认;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手续和其他事宜;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2、承包人委派杨金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将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竣工验收;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现场保卫、消防、噪声、垃圾等各项事宜。三、质量与验收1、本招标工程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苏建价【2016】154号、省【2019】19号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2、确需承包人采购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会同发包人工地代表共同抽样,送质检部门认可的有效的检测单位复验,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验收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复验合格后的材料,并对该进场后的复验材料进行实物检查,与复验结果相符的才能使用。承包人采购的不合格材料设备由承包人组织处理、清出现场。本项目施工材料由采购人提供。3、承发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4、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保修费。在保修期内,承包人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为发包人及时解决问题。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若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未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5、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要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进行联系协调。由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2)、采购方需安排项目责任人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经批准,可邀请具有资质的专业监理公司参加项目监理。3)、在施工中,由采购方提出施工变更的,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整体布局,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由中标方按照采购方签发的《工程变更签证单》予以实施,中标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施工方案,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减少施工量,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4)、中标单位要主动为采购方提供专业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由中标单位先期制定提供工程预算清单、效果图、平面图等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施工,确保工艺、质量等技术指标符合要求。5)、中标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对基建维修中大型设备的使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6)、要文明施工,注意保护好环境,渣土等要作好回收处理,并尽可能使用环保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对人员的身体伤害。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打扫清洁,保持整洁。可能影响正常办公的施工作业,尽可能选择下班后或不影响正常办公的情况下进行;因施工需要,确需在办公时间进行施工的,应当将影响减少到最小。7)、接受采购方的施工管理,项目的验收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和所在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门相关规定、建设规范验收标准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返修,并由项目责任人做好验收记录,并对该项目满意程度进行当场评定,在《完工单》上签名确认。四、工程价款及结算1、本合同价款双方商定按照以下三种方式在口内勾选:√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式:(1)、未发生设计变更的计价: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变更签证作为付款的依据,结算时工程量和措施项目费按实调整。合同范围内工程结算,审定价低于合同价,按审定价结算;审定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2)、施工期间如有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同意的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定作为结算依据: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差。②因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报价中有投标价的按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没有投标价的按下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材料价按照无锡市建设局公布的信息指导价,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I(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2014费用定额(营改增后)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按让利系数(让利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结算。(3)、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本工程人工单价按照投标单位投标时的自主报价,结算时不因政策性调整而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均不变,工程数量按实调整;(2)施工期间如有变更情况,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或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经发包入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差,其他不变。②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或减少工程,报价中有投标价的按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无投标价时,按下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材料价格按无锡市造价部门公布的2023年第10期除税指导价,无指导价的按施工期间承发包人双方确认的市场除税价,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及无锡市有关规定×让利系数%结算(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清单中以暂估价和预留金形式列入的项目对造价作调整时均按乘以让利系数%(该让利系数为同上文规定)后进行结算。(让利系数计算公式中均不包括甲供材和甲控乙供材、暂列金)。③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业主同意后才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④人工工资如有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在施工期间,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产生差价时a.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与预算编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具体调整方法如下:①人工费调整:按《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预算基准期的人工价格与施工期内各期指导价的差额计算。②材料、设备价格调整: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不作调整;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E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中,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为:商品砼、沥青砼、砌块、水泥、电缆桥架。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为:钢材、沥青(沥青砼中的不单独调差)、电线、电缆。除第一类和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外的其他材料等不在上述调价范围内。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无指导价的材料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预算基准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下降差额由发包人收益。(4)投标时各单位工程中同一清单子目对应的综合单价报价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结算审计时以所报综合单价中最低的作为结算依据。(5)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发包人审核及无锡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列入结算。(6)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有工程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由承包人负责编制预算,经审核单位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书面签证手续。(7)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财政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结算最终依据。工程竣工后要经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计,审计结果经发包人确认,最终以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以市局项目合同格式文本签订合同,编制完成后要经市局审计处审计。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暖通设备进场付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工程决算完成付至结算价的97%,留3%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口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式:(1)、工程结算按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2014费用定额(营改增后)以及省市等有关规定对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按实结算。(2)、合同范围内工程结算,审定价低于合同价,按审定价结D算;审定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口采用固定总价合同L合同价款调整方式:2、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提交的工程结算经审计,若审计核减金额超出报审金额的8%(含8%),按《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扣除相应金额。核减额在5%-8%之间扣50%审计费。3、承包人必须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变更签证,应有承发包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并办理变更手续,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隐蔽工程、拆除清理工程,须发包人验收、确认并作好相关记录。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如果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1%(K1值取定范围:土建100%,装饰95%,安装95%,绿化92%,市政90%,古建90%)的综合单价,或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2%(K2值取定范围:土建85%,装饰80%,安装80%,绿化80%,市政75%,古建75%)可界定为不平衡报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1%的综合单价,则相关子目涉及实际工程量比原清单工程量增加部分超过15%及以上,超出原工程量清单115%部分的工程量执行变更计价原则重新组价后结算。如果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或套用定额(材料按信息价、市场价)*K2%的综合单价,则相关子目涉及工程量比原工程量清单减少15%及以上,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按变更计价原则组价扣除。五、安全生产和防火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及人员伤亡等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不作任何经济赔偿。六、违约责任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2、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2000元/天的违约金。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顺延。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其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4、本工程确保一次验收100%达到合格。如验收达不到承诺的标准,则承包人必须返修整改达到承诺标准为止,才能交付发包人,其返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按照工程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七、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无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采取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无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1、承包人需与发包人签订《无锡市公安局基建工程和科技项目建设廉政合同书》,并按照有关要求签订保密协议等。凡发生违反廉政合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记录在案,列入工程建设廉洁评价“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其在全市公安系统参与工程建设活动。2、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完工后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完整竣工资料壹套。3、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保密协议、廉政合同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九、附则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柒份,承发包双方各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店明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程有人公委托代理人:的凤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合同专用章见证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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