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采购合同公告(蒙城县辛集乡中心小学2024)


一、合同编号:34162220240529000010

二、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491451000000485118
四、项目名称:蒙城县辛集乡中心小学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蒙城县辛集乡中心小学
地址:蒙城县辛集乡辛集社区辛集街
联系方式:13966523697
供应商(乙方):蒙城县联星电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商城东路
联系方式:133556860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华为擎云 L540-01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擎云 L540-011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6800.00元
合同金额:6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99.pdf

采购合同蒙城县辛集中心小学(以下简称“买方")和蒙城县联星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投标书;(2)技术规格:(3)合同条款:(4)补充协议等。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合同条款》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笔记本电脑华为L540-11168006800备注:卖方报价包括所有货物、安装、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小写)68005、交货供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验收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需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所投型号、性能、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拒第I页共4页绝退还货物及履约保证金。进场验收,验收货物不合格不准进场;质量验收,若所提交货物抽检不合格,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及货物,并不再支付余款。且追究因此给招标方带来的损失。7、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由需方组织进行验收,初验合格后,于合格之日起50日内一次性付至合同价款的100%,8、质量保证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9、争端的解决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为蒙城县)。10、售后服务(1)质保要求如果出现故障,本地公司要确保接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修复,外地公司要确保接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修复,不能修复的及时更换相关硬件。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维修响应时间,按厂方质保。11、交货期第2页共4页合同签订后15完毕,交付用户验收使用,未能按时供货按违约处理。1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买方:蒙城县辛集中心小学()卖方蒙城县联星电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侠代单位盖章:印夫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3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笔记本电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