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修缮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0009050202412807
二、合同名称: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中磊-ZJZL-JX(2024)第11号
四、项目名称: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大学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联系方式:0573-83643781
供应商(乙方):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联系方式:137368621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492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嘉兴大学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主要内容:床位加高、新做爬梯、增加插座及管线、新做室外给水管路等。(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施工工期:50日历天,必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项目经理:冯冠强执业证书信息:浙2332021202329232
2.合同金额(元):10492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合同定稿.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28-2024-021项目名称: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发包人(全称):嘉兴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3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2.工程地点:嘉兴大学平湖校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自筹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历天,必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玖仟贰佰陆拾元整(¥104926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_元);人民币(大写)_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陈洋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预算价;(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嘉兴大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人:(公中学新牛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织机构代码:112330000470009050B纳税人识别号:91330411MA2JF9282K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6号410室电话:0573-83643781电话:1386734374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兴秀洲支行梅里支行账号:1204068009049001258账号:19320601040001149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I电子信箱:L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浙江经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o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o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4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磋商文件及其附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施工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其他合同文件根据性质等确定效力顺序。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或者,各合同文件中有更严格(更高)要求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要求)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为开工前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视技术难度另行协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组织设计两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提交后14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王平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洋军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管理,发包人提供有关资料,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5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如承包人使用第三方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结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王平身份证号:职务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I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付款等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最迟于开工前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有关进场准备的工作,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前做好此项工程,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2)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道路已经开通并满足施工进场的要求,本项目内的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费解决。(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按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发包人应在某项工作需要此类证件时办理完毕,承包人需把有关情况及时提前告知发包人。但需要承包人协助的,承包人必须协助发包人办理。(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文物、古树木除外)(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0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在提供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并符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3套。①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变更,承包人在竣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3套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一周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墙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同时符合学校保卫部门有关对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校园安全。③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征得学校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已完工程成品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7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陈洋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1820230539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浙233202120232923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17)019279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L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按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通用条款办。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考核,项目经理需到岗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需到施工工地出勤不少于20天,如每月出勤少于20天的,按每天2000元罚款,并在月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其中一个月内出勤少于10天,除承包人按照前述原则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不胜任,可以要求更换项目经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1%。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1%。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承包人书面提出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8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主要施工人员到位率最高违约额度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如超过最高违约额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另行委派不低于原人员资质、资历和经验的施工人员上岗到位。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施工进场开始至竣工交付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9(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拆除重建,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不合格文件为准,每次支付不少于2000元质量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承包人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以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每次扣除1万元。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②承包人违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约定,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0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5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监理人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考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的,发包人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本合同价20%的违约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日降雨量大于100MM以上持续三天的暴雨、10~12级以上台风、5级以上的地震。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9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明确发包人为受益人)及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参保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按通用条款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1.2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无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拒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管,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21.3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20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正常秩序或搅乱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次事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事件)发生,可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21.4资料:工程备案资料必须自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协调,监理督促送交至相关部门备案,竣工归档资料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一周内送交,结算资料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送交,承包人有责任做好相关资料整改工作(直至合格)。21.5水源、电源接入点位置由发包人指定,从接入点至施工现场使用点的管线费用等计入本次费率,水、电费用在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资料归档后10天内按结算审定价的千分之七交发包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因停电而造成自发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由承包人费用包干,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1.6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学生安全和校内整洁,施工人员夜间不允许在校内住宿。21.7承包人在施工前应提供主要材料的样品,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21.8注意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成品及现有设施保护,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维修。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保密协议附件3:廉洁协议书附件附件4:施工单位评价表附件5:嘉兴大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要求21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承包范围明确的工作内容。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且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无息返还。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均列入本次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未明确的均为二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22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一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嘉兴大学(公章)承包人: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T(公章)23附件2:保密协议委托人:嘉兴大学承包人: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鉴于双方正在进行有保密工程项目业务合作;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委托人向承包人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委托人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一,保密载体本协议的保密载体包括所有的有保密要求的底图、蓝图、文本、及文字、数据、电子文档等说明资料。二.保密义务1、承包人对委托人所提供秘密有严守秘密的义务,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秘密。2、承包人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秘密资料给任何第三方。3、承包人不得将委托人的任何秘密资料文本或其它载体作承包人的样本或展示给第四方浏览。4、如果有泄密事件发生,承包人有义务协助调查。如果泄密是与承包人有关系,承包人要负法律责任。三保密工程项目为:1、本协议所称保密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建筑结构、通讯设备、防护等级等相关数据文件。承包人对此保密工程项目承担保密义务。2、委托人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保密工程项目)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保密工程项目。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受国家法律管辖并按照国家的法律进行解释,发生争议时由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五,约定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9东新承包人[签章]:委托人[签章]:24附件3:建设(维修)工程廉洁自律协议书第一条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了干净干事,确保学校平湖校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廉洁、安全有序实施,经嘉兴大学(甲方)与浙江志宏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协商制定本协议。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严重违法违纪和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反映和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双方要把廉洁自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根据本协议内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教育领先、思想到位;明确职责、责任到位;制定方案、措施到位;列入目标、考核到位。做到在布置建设任务的同时,布置廉洁自律要求;在检查工程的同时,检查廉洁自律协议执行情况;在验收工程的同时,考核廉洁自律协议的执行结果。第三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扣、好处费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业务。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本人、亲属等住房装修、工作安排等提供方便。第四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乙方通过正当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自身利益而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不得为牟利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程造价审核等进行私下交易。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旅游和娱乐活动。第五条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有违反上述协议的行为,应向嘉兴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电话为:0573-83642345)或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甲、乙双方确有违反上述协议者,由嘉兴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罚没廉洁自律保证金。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条本协议作为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维修)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后同时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5附件4施工单位评价表施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分1项目管理组织(4分)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分),现场施工负责人到位率(2分)。2安全文明施工(14分)设置醒目施工标识牌(2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分),落实围护措施(4分),按要求及时处置建筑垃圾(2分),施工用电等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分)。3现场管理水平(12)熟悉规范和图纸,熟悉管理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4服务态度(12)配合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响应业主单位、监理工作要求,处理问题及时到位,5工程资料(24)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工程报验及时,资料归档规范,按业主要求及时完成。验收前完成开工报告、图纸会审纪要、变更联系单、竣工报告等所有验收资料得18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项目结算审计材料递交时间1月以内得6分,每超过1周扣2分,扣完为止。6进度控制(16)有进度计划,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得6分,根据进度计划情况,酌情打分。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竣工验收。按期完工得10分,每延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7工程质量和效果(20)主要材料、品牌系列型号、构配件符合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情况。合计意见及建议:意见及建议:意见及建议:评价人:评价单位(章)日期:年月日26附件5:嘉兴大学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为加强校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校园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校园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必须做到以下规范一、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醒目施工标识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名称等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二、应当在施工现场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三、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四、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五、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六、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七、施工过程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严禁使用不牢固的登高工具,登高作业时搭好安全架,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施工。八、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线路、设施、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随意用水,临时用电用水由专业人员布置。施工结束后做好安全巡查,及时将现场门窗关好,电总阀、水总阀27关闭。九、临时占用通道须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十、按学校保卫部门要求及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十一、施工人员着装整洁规范,不得穿短裤、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酒后施工,严禁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随地大小便。十二、楼层施工垃圾严禁下抛,建筑内外零散材料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到位,袋装集中运到楼下指定位置,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每天及时清运(时间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十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限速30km/h,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驶,禁止鸣笛,非机动车限速25km/h。车辆通过人行横道、路口时,必须减速、礼让行人。电动二轮车校内行驶需戴头盔,严禁带人。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电动二轮车进电梯、进公寓、进办公楼、进机动车库。严禁在建筑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严禁将电动车蓄电池拆下带至室内充电。重载车辆严禁学校上下班和上下课高峰期进入校园。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