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荣誉勋章采购合同公告(吉林省公安厅2024)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2023年度荣誉勋章项目合同包一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JL-JZ2024052900001GKXMHT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荣誉勋章项目合同包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JLSZC202302447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荣誉勋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吉林省公安厅
联系方式:82098755
供应商(乙方):长春市鑫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联系方式:135787417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220,4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合同.doc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JL-JZ2024052900002GKXMHT1分包编号:JLSZC202302447-1分包名称:合同包一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签订日期:2024-05-29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采购计划-[2023]-03753号吉林省公安厅(本级)需求的2023年度荣誉勋章项目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JLSZC202302447的谈判文件在国内公开谈判,谈判小组评定长春市鑫馨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1荣誉勋章鑫馨-A01“吉林公安荣誉勋章”全套包含“吉林公安荣誉勋章”1枚、仿红木精致木盒1个、防氧化透明塑料盒1个、佩戴勋章的绶带1条。一、勋章材质“吉林公安荣誉勋章”为纯银及锌铝合金镀银混合材质,勋章内圈为纯银材质,银纯度≥99.9%,银总质量≥20g,纯银材质部分需提供国家级金银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以确保材质纯度;锌铝合金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T 8738-2014)中的ZX01,锌铝合金总质量≥20g,外层电镀镍层厚度≥5μm、银层厚度≥0.8μm。二、勋章式样“吉林公安荣誉勋章”为圆形,直径约50毫米,厚度约2.2毫米,在荣誉勋章上部铸有祥云造型绶带连接环;勋章正面为警徽图案,图案上方铸有“吉林公安荣誉勋章”字样;图案下方铸有“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字样;勋章背面中间为长白山天池图案(彩色),图案上方铸有“授予从事吉林公安工作30年的人民警察”字样,图案下方铸有“吉林省公安厅”字样。勋章内外圈应结合牢固,正反面图案花纹应完整对称、线条清晰,文字凸起应刻印清晰、规整。勋章经抛光、镀镍镀银处理后,应表面光洁、平整,无毛刺、无锐边、无颗粒、无划痕、无烙印。三、仿红木盒式样装纳勋章的木盒为仿红木质地,暗红色带有木纹图案,长16厘米,宽12.5厘米,高3.5厘米,盒盖与盒体通过金色合页连接,磁铁吸附。盒盖上部刻有金黄色“吉林公安荣誉勋章”字样,盒盖中部刻有金黄色警徽图案,盒盖下部刻有金黄色“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制”字样。盒内部为红色,盒盖内深度12毫米,内包静电植绒及低密度海绵;盒体内深度12毫米,内包静电植绒及高密度海绵并基本与盒体平齐,盒体内上部设有一长方形凹槽,深度约11毫米,用于放置绶带,中下部设有一圆形凹槽,深度约7毫米,用于放置勋章。仿红木盒应表面光滑平整,无划痕、掉漆等。盒内应无翘起、无脱层、无胶迹、无绒毛,粘接牢固、平整。金色合页及磁铁应装配牢固,盒盖与盒体扣合力松紧适度,最小扣合力以手持装有勋章的木盒盒盖下端并水平拿起,盒盖与盒体不脱离为准。四、绶带式样绶带宽20毫米,长90厘米,由魔术贴连接,图案为红黄相间条纹。绶带耐日晒色牢度为5-6级,应无线结、无跳纱。五、防氧化透明塑料盒式样防氧化透明塑料为圆形。具体尺寸以能装下勋章为准,勋章与塑料盒间隙以白色海绵填充。六、运输勋章由中标公司直接按照省厅提供地址完成分发,邮寄至全省11个地市机关、省直机关和森林总队。七、其他成交单位在交付货物同时需提供国家级金银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原件两份。八、验收方式及程序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采购单位组成3人验收组对货品品相进行验收,并随即抽取1枚勋章送金银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附件:1、吉林公安荣誉勋章图样2、仿红木木盒图样1160190220400备注:本合同中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2.合同价格:(大写)贰拾贰万零肆佰元整,(小写)¥:220,400.00元。3.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14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3.2交货/服务地点:吉林省公安厅3.3交货/服务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4.1供方交货/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4.3自行付款:本合同中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5.履约保证金5.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提交。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5.3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7.合同补充条款:无。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9.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9.7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需方: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邮政编码:供方:长春市鑫馨科技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税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荣誉勋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