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制村单改双 乙白线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
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5122-2023-00847
二、合同名称
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5122-2023-00847
四、项目名称
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地址:饶平县建饶镇建政路1号
联系方式:13533568862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对面岭南路1号龙禧雅苑2栋F002
联系方式:135103588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
1(项)
2,955,297.04
2,955,297.04
合同金额: 2,955,297.04元,大写金额:贰佰玖拾伍万伍仟贰佰玖拾柒元零肆分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12日至2024年05月12日
履约地点:饶平县建饶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28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3-00847项目编号:445122-2023-00847项目名称: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书采购人(全称):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12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工程地点:饶平县建饶镇工程内容:主要对KO+000~K2+230段旧路进行单车道改双车道拓宽改建及路域整治,改造后整体路基宽7.0m,路面宽6.0m,双向双车道,K2+230~K3+200村庄路段拓宽受限保持利用。同步完善沿线路肩硬化、排水、安防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三、合同工期:8个月四、质量标准及验收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玖拾伍万伍仟贰佰玖拾柒元零肆分(人民币)¥:2955297.04元。六、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支付,剩余20%除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3%)在竣工验收结算后一年内支付。七、合同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乙方所施工项目不能达到验收部门要求所产生的误工、返工费用均有乙方全部承担。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施工、施工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施工事故、电网、设备事故等,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及公共设施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十一、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工作规程》、《施工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施工生产规程。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进行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十二、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0%的违约金。(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十四、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十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甲方: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乙方: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2日附件廉政合同采购人:(全称)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中标人:(全称)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采购人义务2.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中标人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中标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中标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中标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中标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中标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3.中标人义务3.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中标人不得为采购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中标人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标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执两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采购人: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中标人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23年月12日203年9月12日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中标人:(全称)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3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饶镇乡道Y423乙白线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永久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除险加固,配套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等措施。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单项完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到位保修。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由采购人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3.2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中标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中标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最终结算价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结算价的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次日起计算7日内付还中标人全部保修金(均不计利息)。保修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采购人: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中标人: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其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23年L月12日9月12日2023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建制村单改双 乙白线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