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洪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4)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本级民胜文印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9
二、合同名称:民胜文印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9
四、项目名称:民胜文印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本级
2、地址:洪山区文秀街9号
3、联系方式:13531589841
4、供应商(乙方):武汉民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南路296号狮龙花苑7栋1层
6、联系方式:7274591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民胜文印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63元
5、合同金额:0.036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洪山区文秀街9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4-0104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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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胜文印合同.pdf

文印服务合同甲方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乙方:武汉民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洪山区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承印公务印刷、文件打印、资料装订、宣传展板制作、宣传画册设计制作、宣传手提袋印制、宣传活动布展、各种标识标牌制作等业务。2.乙方按甲方印刷制作要求提供材料制作服务。3.结账方式:据实结算,附明细单。二、合同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金额为准。三、付款方式文印服务费用按月支付,费用明细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文印服务费用。账户名称:武汉民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织别号:91420100714562750W第1页共3页开户行行:汉口银行雄楚大道支行账号:005010120111003340行号:890058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上门取件、送货上门,需要安装的宣传展板等,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下安装到位。五、质量标准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文件要求设计并打小样,由甲方核实校验并确认后方可印刷,甲方没有确认小样前,乙方不得印刷或制作。在印刷或制作前,乙方必须给甲方提供最后确认。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产品规格、尺寸及数量予以印刷制作。如有违反合同规定进行印刷制作,乙方应无条件改正。3.验货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成稿文件(打样,仅供校对文字和图片内容,颜色成品按成稿文件的CMYK色值为准)为准。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稿件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2mm。六、保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乙方对甲方资料印刷品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私自拍照、转发,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七、违约责任第2页共3页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支付前一个月的文印服务费用,无特殊原因、无提前说明延迟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费用10%的违约金。3.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标准及数量完成制作任务并交付甲方且对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无条件补印给甲方并处以当次货物价款的10%罚款。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乙方必须在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内。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2023年12月29日日期:2013年12月29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