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餐饮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精河县公安局2024)
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289258202411401
二、合同名称: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JHXZHJGK2024-012
四、项目名称: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精河县公安局
地 址:城镇和平东路5号
联系方式:15026202025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农夫菜园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绍兴中街3400号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A区34号商铺
联系方式:181292664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367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服务要求:餐饮服务外包,全年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临时加餐服务,以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367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精河公安局食堂合同.pdf
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承包合同甲方:精河县公安局Ai乙方:乌鲁木齐农夫菜园商贸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机关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工作人员提供完善的就餐服务,甲乙双方秉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的运营,承包期间乙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中标金额为367.8万元。第二条承包方式食堂地址:精河县公安局局机关食堂;承包内容:餐饮服务外包,甲方提供场所、设备及人员;1、负责食堂每日用餐菜谱的配制、食品及原材料的购置、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2、负责对餐厅文化氛围改造。3、该机关食堂不得对外经营。4、承包期间:(1)在此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工作,如果检查出问题,是甲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罚款),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罚款)。(2)如果发生食品安全方面或其它意外事件需相关部门检验、鉴定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正常的检验、鉴定费用等)。(3)甲方投入的所有设备由乙方定期清洁、保养、维护(要有清洁、保养、维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甲方不定期检查,发现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4)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给第三方,若发生此类情况,乙方与第三方的合同无效,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协议。(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要按双方交接签字清单上的所有物品及设备完好交还给甲方。(6食堂的各类台账档案,包括消杀消毒、食品卫生、票据等台账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完善并由乙方负责建立,台账所需的A4纸、档案夹、墨粉等物品由乙方负责提供。(7乙方给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8)节日期间需要营造食堂氛围的由乙方承担(9)乙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如测温消毒、隔位就座、就餐秩序等。(10因管理不到位被公安局通报2次的扣除当月承包费5%、被县相关单位通报一次扣除承包费5%、被州相关单位通报一次扣除承包费10%、被自治区相关单位通报扣除承包费20%。第三条承包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因资金等原因有调整,另行约定。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此合同规定试运行1个月。第四条结算方式1、甲方第四个月向乙方支付第一个月伙食费,以此类推,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每个月的伙食费可延长3个月后支付。2、乙方应及时将购买的主副食材票据做好台账提供给甲方审查,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报账材料。3、甲方按每人每天25元伙食标准计算(以每日午餐就餐人数为准),经甲方同意每月因传统节日及特殊勤务期间按用餐标准允许有1万元以内的浮动,每月按刷卡机统计人数、核算伙食费。第五条服务方式及要求1、乙方承包的机关食堂,在甲方监督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等优质服务来增加就餐人数,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2、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遵守卫生法规,严格做好厨房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所用原料做到无毒无害,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3、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4、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5、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6、按照节能指标考核要求,落实水、电、天燃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7、食堂内产生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8、甲方原则上每月组织对乙方食堂后勤服务、烹任、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连续2个月满意度在95%以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进行相应处罚或者终止承包合同。第六条供餐标准、时间及服务供餐标准就餐费用:每日三餐金额标准不得低于20元/天/人,投标单位每月提供可执行菜谱至少保证70%菜品不重样。提供米、面、油、品牌及购买地。提供当季时令蔬菜,保证食材新鲜。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供应标准不低于:5道主食、2道热菜、4道凉菜、2道汤羹、1道蛋类、至少两种水果;午餐供应标准不低于:2道主食、4道热菜(3荤1素)、1道汤羹、至少两种水果;晚餐供应标准不低于两菜两主食一汤(一荤一素两道热菜),特殊季节按甲方要求提供绿豆汤、红豆汤等,荤素搭配合理,且营养搭配均衡。荤菜须提供羊肉、牛肉、鱼肉、鸡肉、鸭肉等肉类菜品。临时加餐服务:根据采购人单位需求准备。乙方每周供餐菜谱必须经甲方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确定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就餐标准不得随意降低,并根据需要定期调整菜品。食材质量1、米、面、油、调料、冻品及凡是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杜绝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不得采购转基因油。2、采购的肉类、菜品需保证其新鲜,杜绝变质食材。3、餐饮制作所需原材料应符合采购方关于货品品牌、型号、规格、标准等要求。4、所有主副食品严格遵守出入库规定,做好详细记录,每月向甲方提交相应出入库记录。菜肴质量: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食材新鲜,菜肴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注意菜品更新度,菜肴花色更新及时,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就餐环境: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监测报告和消杀记录齐全。就餐要求:职工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餐桌牙签、餐巾纸等,就餐介绍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用餐时间:早餐供应时间为8:30至10:00,午餐供应时间为13:00至14:30,晚餐供应时间为19:00至20:30。乙方须保证按时开餐,不得提前闭餐,且足量保障。人员配备:至少提供2名或2名以上管理人员。人员管理:人员由乙方进行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注重仪容仪表。乙方需定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日期:年月日日期:2024年5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餐饮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