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设施抢险修复 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157

二、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银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武侯大道双楠段128号
下浮:1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银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采购项目
成都市双流区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抢险修复,使其正常运行。
(一)采购人以书面派工单方式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供应商进行抢险修复,供应 商应于1小时内达到抢险现场,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组织作业人员实施临时应急措施 ,应急措施经采购人书面或口头确定后,立即实施,确保市政排水通畅,24小时之内 开展抢修服务。 (二)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根据病害管网修复地点完成一点一策服务方案编制并报 采购人审查同意,方案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安全、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编制。 (三)每一次排水设施的抢险修复服务工作,供应商均须按采购人当次提供的有 关材料和相关要求实施。 (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隐蔽项目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项目验收,验收 -第14页- 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的技术标准、质 量标准的要求。 (六)“一点一策”服务方案应满足《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0-20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等相关行业规定,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 服务方案实施,并符合实施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验收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执行。(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 章) (七)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前 报备和提级审批工作,做好空间的排风及气体检测,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 全防护工作,配备1名或以上的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2名或以上的监护人员,2名或 以上应急救援人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天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二者其一先到则止。
为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项目提供服务,高效、及时处置排水设施出现的病害问题。
7,8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红英、张琴、余金、廖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参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15家,有效供应商为12家,具体详见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880000.00元/年。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场路88号
联系方式:18000514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
联系方式:85825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晨鹞、熊超
电话:85825012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相关附件:

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银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成都市双流区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场路88号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供应商为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项目提供服务,高效、及时处置排水设施出现的病害问题。二、服务要求(一)采购人以书面派工单方式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供应商进行抢险修复,供应商应于1小时内达到抢险现场,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组织作业人员实施临时应急措施,应急措施经采购人书面或口头确定后,立即实施,确保市政排水通畅,24小时之内开展抢修服务。(二)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根据病害管网修复地点完成一点一策服务方案编制并报采购人审查同意,方案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安全、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编制。(三)每一次排水设施的抢险修复服务工作,供应商均须按采购人当次提供的有关材料和相关要求实施。(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隐蔽项目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要求。(六)“一点一策”服务方案应满足《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相关行业规定,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服务方案实施,并符合实施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验收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七)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前报备和提级审批工作,做好空间的排风及气体检测,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配备1名或以上的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2名或以上的监护人员,2名或以上应急救援人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八)后续服务要求:后续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保服务,并承担维保的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则由采购人承担。(九)服务团队要求:1.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实时衔接项目情况,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按本项目服务要求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2.供应商配备的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员C证(姓名:联系电话:证件号码:)。(十)设施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要求备注1气体检测仪器1台//2安全绳根据项目使用情况配备//3三脚架1台//4鼓风机1台//5发电机1台//6长管呼吸器一套//7污水泵3台每台泵流量不低于200m3/h,2台常用,1备用8CCTV管道检测机器人一套//9CCTV管道内窥镜(QV)一套//(十一)其他要求1供应商负责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所购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供应商履行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自行负责。3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技术,方可上岗操作,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点位应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批。4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应当穿戴好工作服(工作服由供应商自行配备)。5服务现场以及存放材料的地方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7供应商应当妥善保护好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植物草坪和其他公共财物,做好现场保护、恢复和垃圾消纳等工作。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结算方式:(1)按实际发生工作量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年)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规定组价的定额价及当期材料信息价按中标下浮比例结算合同价款,若成都市及双流区都没有信息价的,采用采购人认质认价形式确定,但价格不再下浮。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项目达到服务期限或合同金额即将使用完毕时,进入结算阶段,服务点位结算金额=(当期材料信息价*实际发生工作量+计价定额*实际发生工作量)*(1-)+认质认价单价*实际发生工作量。实际发生工作量应报采购人审查确认。(注:合同金额即将使用完毕是指,已明显无法支付新增点位抢险服务金额时,判定为即将达到合同金额,若服务期内金额累计超过合同金额,应以合同金额作为结算金额。)(3)完成结算后,项目进入审核阶段,由采购人对项目每处抢险服务点位进行再次审核,每处服务点位实际付款金额=(100-服务点位低于合格分数所扣分数)/100*服务点位审核后费用。2、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采购人最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截止2024年12月31日,若实际产生费用低于合同金额的40%,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2)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5%,后续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3)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之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2、验收时间:计划于2025年05月进行验收。3、验收流程:(1)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实施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具体实施流程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作出详细安排)。(2)服务过程中有需要分阶段验收的(如隐蔽项目等),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3)分阶段验收的流程:供应商自行初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后,通知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供应商,另订验收日期。4、验收标准:(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5、验收结果运用:(1)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2)验收时如发现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由于质量问题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提供服务要求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4)对未通过验收的服务成果的安全(损坏、丢失等)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和设施设备质量。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规定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按考核管理要求对供应商的服务费用进行扣减。考核方式:考核办法参照《成都市双流区市政排水管道养护考核细则》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考核章节执行,满分为100分。对每处服务点位进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考核,每处服务点位满分为100分,采用累计扣分制,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合格分数,全额拨付服务点位费用,若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低于合格分数1分,扣除服务点位费用1%,每处服务点位实际付款金额=(100-服务点位低于合格分数所扣分数)/100*服务点位审核后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3.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向采购人提供抢险修复服务。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供应商,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因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采购人可向供应商提出整改,15日内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保留追究供应商赔偿的权利。4、因供应商作业期间未按考核办法执行,采购人可按考核要求对供应商的结算金额进行扣减。5、因供应商作业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安全、质量等措施,导致第三方人员(如群众、公司)发生损失的,其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作业期间,发生人员安全生产施工事故,导致人员出现伤亡情况,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相应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考核表2.成都市双流区排水设施抢险修复点位安全检查记表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银行机构名单联系方式见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联系方式》。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联系方式序号融资机构名称分管行领导分管行领导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人1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人2联系方式备注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夏楚鹏18011528113蔡思绮13438802104钟文君15281075655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皮水冰18080191613谢宛津028-85822085;18980648319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秦超028-85815225陈娟鹃18280087132余金峰13008129830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罗建国13608089708周洁宋雅028-63931819;13981920297周旭东15196637741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徐健15882000997张超13550126034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冯刚028-85840573彭洋028-85811309:13540664856王骞028-85811309;18689111333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马欢028-67087516:17761260901马欢028-67087516:17761260901谢丹028-67085581:18780006717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陈薇13982107393蒋晔18081999825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丰敬吴15102801555刘科宏028-85895995:13808089116胡银丽028-62580230;18981887752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柳江13518103840刘丽英13658019836骆家英1808011272011中信银行双流支行陈兴18981777725许亚楠17702891513肖涵1878213293312兴业银行双流支行鲁立15982363885李毅鹏13618059336朱宇13666158864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下浮(%)%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方案,格式自拟)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下浮(%)(%)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声明函致: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为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一、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我单位(说明:填写“不属于”或“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该声明填“属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157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5月08日第一章投标邀请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委托,拟对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157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为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项目提供服务,高效、及时处置排水设施出现的病害问题。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其他资格条件(描述:(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资质要求(描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场路88号邮编:610200联系人:熊达联系电话:18000514986代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邮编:610200联系人:万晨鹞、刘豫艺联系电话:85825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0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和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2025-05-30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11)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可聘请第三方专家组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时如发现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4.3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2.4.4如由于质量问题经中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视作中标人不能提供服务要求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2.4.5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2.5验收不合格的处置:2.5.1采购人负责组织对中标服务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因供应商原因未达到招标文件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等原因未能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按虚假响应中标处理报财政部门备案作出相关处罚。2.5.2对未通过验收的服务成果的安全(损坏、丢失等)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2.6履约验收内容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每一项服务要求、服务内容等方面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效验。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熊达联系电话:18000514986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场路88号邮编:6102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万晨鹞、刘豫艺联系电话:85825012地址:棠湖西路二段8号邮编:6102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为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项目提供服务,高效、及时处置排水设施出现的病害问题。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88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采购项目1.007,88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及范围成都市双流区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抢险修复,使其正常运行。★二、服务要求(一)采购人以书面派工单方式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供应商进行抢险修复,供应商应于1小时内达到抢险现场,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组织作业人员实施临时应急措施,应急措施经采购人书面或口头确定后,立即实施,确保市政排水通畅,24小时之内开展抢修服务。(二)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根据病害管网修复地点完成一点一策服务方案编制并报采购人审查同意,方案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安全、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编制。(三)每一次排水设施的抢险修复服务工作,供应商均须按采购人当次提供的有关材料和相关要求实施。(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隐蔽项目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要求。(六)“一点一策”服务方案应满足《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相关行业规定,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服务方案实施,并符合实施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验收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执行。(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七)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前报备和提级审批工作,做好空间的排风及气体检测,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配备1名或以上的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2名或以上的监护人员,2名或以上应急救援人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三、后续服务要求后续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保服务,并承担维保的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则由采购人承担。★四、其他要求(一)供应商负责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所购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二)供应商履行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自行负责。(三)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技术,方可上岗操作,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点位应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批。(四)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应当穿戴好工作服(工作服由供应商自行配备)。(五)服务现场以及存放材料的地方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六)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七)供应商应当妥善保护好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植物草坪和其他公共财物,做好现场保护、恢复和垃圾消纳等工作。★五、服务团队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一)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实时衔接项目情况,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按本项目服务要求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二)供应商配备的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员C证。★六、设施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要求备注1气体检测仪器1台//2安全绳根据项目使用情况配备//3三脚架1台//4鼓风机1台//5发电机1台//6长管呼吸器一套//7污水泵3台每台泵流量不低于200m3/h,2台常用,1备用8CCTV管道检测机器人一套//9CCTV管道内窥镜(QV)一套//说明: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用承诺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以下内容:(1)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施设备配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采购人核验。清单主要包括设施设备权属状况(自有或非自有)、取得使用权时间、配置数量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照片、型号及主要参数证明材料、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设施设备配齐并投入到项目使用。(3)供应商须承诺配备设备数量为最低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七、服务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编写如下服务方案:(一)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1、实施组织方案;2、技术保证措施方案;3、服务团队计划安排;4、突发险情的应急管理措施方案。(二)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含:1、质量管理组织体系;2、隐蔽项目自查与验收管理制度;3、材料质量检查制度;4、实施质量的自查与改进制度。(三)供应商提供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内容包含:1、安全保证措施;2、安全责任措施;3、安全管理制度;4、环境保护管理措施;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6、垃圾及废物处理方案。注:本项目服务方案要求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因素,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表。★八、商务要求(限于平台提供的模板限制,无法充分体现本项目实际要求,且无法调整,如此处要求与“2.6.5履约验收方案”和“3.3商务要求”中描述有不一致的,供应商在进行响应时,以此处要求为准进行响应,若未按此要求进行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天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二者其一先到则止。(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支付约定1、服务费用结算方式:(1)按实际发生工作量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年)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规定组价的定额价及当期材料信息价按中标下浮比例结算合同价款,若成都市及双流区都没有信息价的,采用采购人认质认价形式确定,但价格不再下浮。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项目达到服务期限或合同金额即将使用完毕时,进入结算阶段,服务点位结算金额=(当期材料信息价*实际发生工作量+计价定额*实际发生工作量)*(1-下浮率)+认质认价单价*实际发生工作量。实际发生工作量应报采购人审查确认。(注:合同金额即将使用完毕是指,已明显无法支付新增点位抢险服务金额时,判定为即将达到合同金额,若服务期内金额累计超过合同金额,应以合同金额作为结算金额。)(3)完成结算后,项目进入审核阶段,由采购人对项目每处抢险服务点位进行再次审核,每处服务点位实际付款金额=(100-服务点位低于合格分数所扣分数)/100*服务点位审计后费用。2、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采购人最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截止2024年12月31日,若实际产生费用低于合同金额的40%,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2)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5%,后续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3)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之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四)履约验收与考核1、验收主体: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2、验收时间:计划于2025年05月进行验收。3、验收流程:(1)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实施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具体实施流程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作出详细安排)。(2)服务过程中有需要分阶段验收的(如隐蔽项目等),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3)分阶段验收的流程:供应商自行初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后,通知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供应商,另订验收日期。4、验收标准:(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5、验收结果运用:(1)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2)验收时如发现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由于质量问题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提供服务要求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4)对未通过验收的服务成果的安全(损坏、丢失等)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6、考核方式:考核办法参照《成都市双流区市政排水管道养护考核细则》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考核章节执行(具体考核内容及记录附件表详见附件1、附件2),满分为100分。对每处服务点位采用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考核,每处服务点位满分为100分,采用累计扣分制,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合格分数,全额拨付服务点位费用,若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低于合格分数1分,扣除服务点位费用1%,每处服务点位实际付款金额=(100-服务点位低于合格分数所扣分数)/100*服务点位审计后费用。附件1 成都市双流区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考核表考核点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考核序号考核项目扣 分 标 准一次性扣分标准扣分得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机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扣10分2目标管理未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以及安全目标未落实;未按期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业人员不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制度扣5分3安全事故发生死亡一人以上责任事故扣50分发生重伤一人以上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扣30分4安全教育未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安全活动或培训无记录扣5分5事故应急救援未按规定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定期演练扣10分6修复作业维护作业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夜间作业时未在作业区域周边明显处设置警示灯;维护作业完毕未及时清除障碍物扣5分进行路面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警示服及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5分下井作业前在未检测井内有害气体,未落实通风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冒然下井扣5分井下作业未进行连续气体检测,不使用专业业防护设备与用品,井上无人监护;井下照明未使用防爆灯具和专用通信设备;井下吸烟扣5分应急抽排措施不足,发生污水冒溢或倒灌小区等情况,引起投诉或信访事件;扣10分7机具设备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手持电动工具未按“一机、一闸、一漏”配置;电线(电缆)裸露、破损,开关残缺;机具设备未按期保养、检修;机具准备不足,延误抢修工期扣5分机动车辆无证驾驶汽车、筑路机械等机动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车辆、筑路机械未按期保养、检修、“带病”上路扣5分8文明施工未逐级落实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以及责任人;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扬尘治理扣10分管理施工现场未清运、清扫,不整洁,造成扬尘一项扣3分合计 考核说明:每处服务点位满分为100分,采用累计扣分制,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合格分数,全额拨付服务点位费用,若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低于合格分数1分,扣除服务点位费用1%,每处服务点位实际支付金额=(100-服务点位低于合格分数所扣分数)÷100H服务点位审计后金额。附件2 成都市双流区排水设施抢险修复点位安全检查记录表 抢险修复点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作业单位:序号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备注1现场安全人员配备情况2现场用电安全检查情况3现场作业打围以及标识标牌设置情况4现场作业人员着装情况5现场作业设备安全情况6现场有限空间作业情况7现场环保卫生情况8其他检查人员:作业单位人员:说明:该记录表一式二份,作业单位签收后视为认同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应在1日内完成,并纳入考核。(五)知识产权条款1、供应商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六)违约责任1、若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供应商,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因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采购人可向供应商提出整改,15日内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保留追究供应商赔偿的权利。4、因供应商作业期间未按考核办法执行,采购人可按考核要求对供应商的结算金额进行扣减。5、因供应商作业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安全、质量等措施,导致第三方人员(如群众、公司)发生损失的,其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作业期间,发生人员安全生产施工事故,导致人员出现伤亡情况,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相应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七)争议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788万元/年。(九)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总价下浮比例和各项目单价下浮比例均为同一比例。填写区间:0≤下浮率<100%。2、本项目计价基数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年)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价,材料价格按照服务当期成都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双流区,双流区没有的,采用成都市)计算。3、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员费用、材料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各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提示:供应商应充分核算本项目成本,以避免未充分核算成本可能造成的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说明:本章节注明的“★”要求均为本项目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逐条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单独响应的,须按要求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成都市双流区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本项目支付约定以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为准,本条规定与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不一致的以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本项目支付约定以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为准,本条规定与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不一致的以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本项目支付约定以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为准,本条规定与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不一致的以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详见3.2.2服务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 其他资格条件(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声明函2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8.00分报价得分12.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含①实施组织方案;②技术保证措施方案;③服务团队计划安排;④突发险情的应急管理措施方案;共4项,每项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最多扣24分;方案包含以上4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24分。 说明:“缺陷”是指:方案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只有复制需求内容而无说明;方案涉及的规范错误;方案涉及的标准错误。24.00主观服务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含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②隐蔽项目自查与验收管理制度;③材料质量检查制度;④实施质量的自查与改进制度;共4项,每项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最多扣24分;方案包含以上4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24分。 说明:“缺陷”是指:方案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只有复制需求内容而无说明;方案涉及的规范错误;方案涉及的标准错误。24.00主观服务方案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含①安全保证措施;②安全责任措施;③安全管理制度;④环境保护管理措施;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⑥垃圾及废物处理方案,共6项,每项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2.5分,最多扣30分;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30分。 说明:“缺陷”是指:方案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只有复制需求内容而无说明;方案涉及的规范错误;方案涉及的标准错误。30.00主观服务方案业绩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说明:1.提供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同一个项目同一服务期内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为一个业绩。以上证明材料的主体名称须与乙方名称完全一致(更名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0.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下浮率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报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最高下浮率; 报价得分=[报价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12分 例如:供应商A下浮率是20%;供应商B下浮率是10%,以20%为最高下浮率 注: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2.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扣除比例(C1) 说明 关联格式 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本规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服务方案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声明函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草案.docx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157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5月08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委托,拟对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157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抢险修复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为2024年度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项目提供服务,高效、及时处置排水设施出现的病害问题。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其他资格条件(描述:(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资质要求(描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第2页-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场路88号邮编:610200联系人:熊达联系电话:18000514986代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邮编:610200联系人:万晨鹞、刘豫艺联系电话:85825012-第3页--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0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和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第7页-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第8页-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第9页-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2025-05-30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及采购合同逐项进行验收,标准:按照《财-第10页-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应答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第26页-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设施抢险修复 排水设施抢险修复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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