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作业服务 垃圾车师 洒水车 人员设备管理采购合同公告(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N5133382024000017-1
二、合同名称: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33382024000017
四、项目名称: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镇
联系方式:0836-5922781
供应商(乙方):得荣县瓦卡镇瓦卡村经济联合社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镇瓦卡村
联系方式:187876843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
1(项)
¥645,000.00
¥645,000.00
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合同金额: 6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19日
履约地点: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合同.pdf
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31日
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382024000017履约地点:瓦卡镇坝区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0日签订地点: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甲方):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地址:甘孜州得荣县瓦上结供应商(乙方):得荣县瓦卡销瓦卡村经济联合社地址:四川省廿政州得荣县瓦卡镇瓦卡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交《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合同金额1瓦卡镇城市环卫、园林绿化作业服务1项645000.00元年二、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负责瓦卡镇整个坝区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垃圾清扫、垃圾运输及垃圾填埋、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工作等。(二)服务要求1、垃圾清扫要求(1)道路清扫全天实行2次统扫,全天巡回保洁。(2)道路整体清洁要达到无成片垃圾、污渍、积水。(3)及时清理雨后积水。(4)及时清扫街面和人行道的季节性落叶。(5)定期对人行道、果屑箱脚下、路沿石黄边、灰边进行保洁、冲洗。第1页共8页(6)及时清理垃圾,并倒入指定的收集点或转运站。(7)及时进行清扫、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8)专人负责清扫公共厕所,并达到“七无、八净”标准(“七无”即无痰涕纸屑、无粪尿堵塞、无尿垢、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蛆蝇、无明显臭味;“八净”即墙壁净、门窗净、洗手盆净、镜子净、隔板净、蹲位净、地面净、内外粪口净)。(9)每天擦洗果屑箱、垃圾桶做到无痰(涕)迹、无灰尘、无污垢,清洗完后应摆放整齐,盖好盖子、上好锁。2、垃圾运输及垃圾填埋要求(1)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池)等垃圾按要求运输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严禁将垃圾私自倒在道路旁边、绿化带、河道、排水沟(渠)或其他非指定区域。(2)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出现特殊情况,接到镇、村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清运,保证作业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3)垃圾转运车辆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4)垃圾转运完后及时清扫设施周边垃圾。垃圾转运车辆实行密闭化作业,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抛撒,拖挂和污水滴漏。(5)对需要填埋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6)对瓦卡镇坝区的两个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清洁卫生打扫及维护。3、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工作要求(1)处理厂应做好定期维护工作,在系统和设备运行或备用期间使用常规工具和仪器检查、调整、简单修理、清扫、各种滤网的清洁或更换。(2)应按润滑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定期润滑检查和加注润滑油的工作。(3)处理厂应通过培训,培养生产人员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三熟”:①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②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三能”:①能正确地分析运行状况和操作;②能及时地发现并排除故障;③能掌握一般维修技能和常用仪表的使用。(4)垃圾处理厂的运输道路应保洁,每天至少应冲洗一次。4、作业时间要求第2页共8页(1)春夏季作业时间为凌晨5:00-下午18:30;秋冬季作业时间为凌晨5:00-下午18:00。(2)作业人员每天第一次统扫应在早上8:30以前完成(夏季5月1日-9月30日)应在8:00前完成。5、规范作业要求(1)作业安全设施设备完好,作业规范,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2)作业时必须穿带安全反光标志的工作服,着装规范。(3)严禁作业人员在无安全保护的情况下进入机动车道作业,严禁作业人员随意穿行机动车道。(4)工作期间不打堆、串岗、离岗、久坐、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车辆。(6)车辆做到车容整洁,无污物、灰垢,无乱堆乱挂,乱停乱放。(7)定期进行消杀。(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需的作业工具,如1辆全封闭式垃圾车、1辆洒水车、专用扫帚、密闭式撮箕、垃圾袋、洗涤剂、铁铲等。2、供应商应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配备工作服装。3、供应商应为清扫保洁人员提供工具存储箱。4、供应商应为清扫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作业人员提供休息室和接水站。5、在服务期间内出现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安全、交通、意外、疾病或其他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四)人员基本配置要求序号拟投入本项目职务人数备注1队长1人2小工9人3垃圾车师傅1人驾照等级不低于B24洒水车师傅1人驾照等级不低于C15会计1人6出纳1人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上月考核结算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上月作业服务费(如考核有扣分的,应扣除相应款项)。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一)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2、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程序:分段验收4、验收方式:单位内部验收5、验收内容:(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关于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条款。(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关于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6、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二)考核要求1、考核主体由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负责考核。2、考核内容:服务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情况、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安全作业及人员管理等方面。全年考核合格后才可续签合同。3、考核方式:通过明查、暗访方式,结合反馈情况,每季度由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4、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人员设备管理1、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车辆、机具、垃圾处理厂系统和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每次扣3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1人员设备管理2、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驾车,确保安全,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1人员设备管理13、清运设施设备满足作业需求,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1人员设备管理4、作业人员着装上岗,做好卫生、安全防护,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1人员设备管理5、作业人员作业时与村(居)民发生争吵、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1人员设备管理6、清运车辆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车身整洁,标志清晰,停放有序,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2清运作业规范1、日产日清,车走场清,确保垃圾中转站周边无洒落垃圾。每有一处问题扣1分,限时整改未完成的扣2分。2清运作业规范2、严禁发生爆池和大量蚊蝇聚集现象。每有一处问题扣2分,限时整改未完成的扣4分。2清运作业规范3、清运车辆运行时需做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洒落和漏水,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每有一处问题扣1分,限时整改未完成的扣2分。2清运作业规范4、作业公司需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在指定地点外随意倾倒。每有一处问题扣2分,限时整改未完成的扣4分。2清运作业规范5、严禁作业人员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影响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2清运作业规范16、垃圾清运车辆应以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1第5页共8页发现超重、超高的,一次扣5分。3其他补充1、节日、重大活动、迎检期间,要增加垃圾清运频率,服从突击性、阶段性整治任务,不服从安排,视情扣3-10分。3其他补充2、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时期,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5、考核结果(1)当月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为合格,支付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2)当月考核成绩在80分(含)至90分(不含),每减少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元。(3)当月考核成绩在80分(不含)以下,视情况扣除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的5%。(4)一个年度中,月考核成绩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累计5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如若上级检查或接待,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通报、批评等荣誉受损,视情况扣除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的5%-10%;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或终止合同。(6)一年中,至少有7个月考核合格,则视为本年度考核合格。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给予配合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第6页共8页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方、乙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7页共8页甲方:得荣县瓦卡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甘孜州得荣瓦卡镇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般份有限公司得荣县支行账号:22-593101040005034签订日期:2074月20日乙方:得荣县瓦卡镇瓦卡材经济联合社(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p70in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镇民卡材开户银行:甘孜州农村信用联合社般份有限公司子庚分社账号:90430120000001227签订日期:72年月20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作业服务 垃圾车师 洒水车 人员设备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