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皮卡车 轿车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产业园区综合物流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HT-神木市-2024-00269
二、合同名称:汽车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神木市-2024-00762
四、项目名称:西站物流园区购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产业园区综合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神木市
联系方式:18098036366
供应商(乙方):神木市鹏达汽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麻家塔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锦南路
联系方式:138922252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皮卡车
1(辆)
¥149,500.00
¥149,500.00
长安猎手 勇士版豪华型 双电机4驱超长箱
2
轿车
1(辆)
¥149,500.00
¥149,500.00
长安起源A07 200增程PRO
合同金额: 2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汽车购销合同.pdf
神木市产业园区综合物流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汽车购销合同甲方(卖方):神木市鹏达汽贸有限公司乙方(买方):神木市产业园区综合物流服务中心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车辆信息(一)品牌名称:长安启源型号:2023款A07增程200Pro单价:149500元颜色:白色数量:壹台型号:2024款勇士版双电机四驱(二)品牌名称:长安猎手皮卡超长箱颜色:白色数量:壹台单价:149500元合计金额:299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第二条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提车时验车合格后一次性付款,甲方给予交车。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一)交车时间:年月日。由于厂家生产及运输原因允许交车时间提前或者推后3-5天。(二)交车地点:神木长安4S店/(三)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最1、机动车专用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六条关于修理或更换的特别约定(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三)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四)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五)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第七条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神木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一)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三)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0甲方:神木市鹏达汽贸有限公司乙方:神木市产业园区综合物流杨关关服务中心/!105901代理人:杨美英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892225289签约日期:签约时间:附: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神木市鹏达汽贸有限公司税号:91610821563783547A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锦南路2号电话:0912-8394586账号:6100169513705250139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黄庄支行乙方开票信息名称:神木市产业园区综合物流服务中心税号:112610821MB2A37551M账号:26100904092001536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行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大楼西10楼1010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 皮卡车 轿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