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41101000012347643
五、合同编号:11N7703684262024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55000
5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联系人:李艳霞
联系电话:13999903882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南街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pdf
编号:合同编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合同书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要求、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签约双方甲方(委托方):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乙方(受托方):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技术服务类别本合同属于:1、建设项目委托监测,□2、建设项目验收监测□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表/书☑4、在线设备比对监测□5、其他委托监测□第三条技术服务内容1、编制环评服务项目名称: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新实验楼改造搬迁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预案及验收。2、服务内容:(1)按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急预案、验收的编制工作;(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负责修改和完善报告;负责本次服务内容通过项目所在地行政区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完成报告书/表报批工作;(3)为甲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4)乙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要求修改,于50个工作日内,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修改和印刷,及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5)乙方保证工作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符合质量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将环境影响报告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并通过专家审查(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具备一切能通过环境保护局审批合格的内容);(6)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的时间由环保局决定。3、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报告份数:经专家审查修改后,纸质版本2份,光盘1份。第四条工作条件要求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条件:(1)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资料、信息等,包括:现场联系人及方式、审批文件等。第五条合同完成期限在满足正常具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条件的情况下,本合同签订工作日起60天,乙方向甲方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同时具备专家审查条件,按要求报送专家审查。第六条合同经费及支付方式1、合同经费本合同经费总额为(¥:55000.00)(大写)伍万伍仟元(收费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新发改收费[2010]761号文规定收费)其中:不含税金额:55000元,税率:6%,税金:3300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提供详细清单,另行约定。2、支付方式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经费给乙方:(1)一次总付。支付时间和方式:/(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生态环境局审批合格,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提交于业主后;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3.环评验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为(¥:55000.00)(大写)伍万伍仟元。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均以文字形式进行变更、补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另行签订变更协议。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签约方可在7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3)其他约定情形。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处理办法:(1)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及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于5日内全额返还,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3%的违约金。(2)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3%的违约金。4、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进行商谈。5、其它约定:(1)负责按时为乙方提供其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基础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2)因甲方提供支撑材料不足导致审批不通过或无法正常进行编制工作不予以追责。(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环评报告不能通过审批,其造成的损失不予以追责。(4)存在以上问题,合同时限相应顺延,由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7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泄密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计算为本合同总价款的20%,并赔偿其他损失。3、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2、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执行。(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第十条补充约定1、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双方各执4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乙方(签章)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G座1705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0000开户单位开户单位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帐号30010801040013715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91650104MADB1XXL8T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