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滑坡治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10
二、合同名称: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
三、项目编号:HBYX-202404QG-008001001
四、项目名称: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12号
3、联系方式:0719-6224078
4、供应商(乙方):湖北立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67号1栋2单元2604室
6、联系方式:18171656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投标工程量清单。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投标工程量报价。
5、合同金额:552.98681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9月23日; 履约地点: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4-0018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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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2).pdf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发包人: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包人:湖北立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5月23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湖北立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第二条承包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报告为准。施工图设计报告由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且经专家组评审修改完善为准。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120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202《年5月23日至2024年9月23且。在履约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影响务的和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该工期时间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4.1乙方应认真按照《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的标准。4.2质量等级由质监单位核定,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湖北省自然厅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处仲裁。第五条承包范围和方式-1-承包范围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实行包工包料。中标价为5529868.16元(大写:伍佰伍拾贰万玖仟捌佰陆拾捌元壹角陆分)。第六条甲方责任6.1甲方派驻现场代表1-2人,负责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并委托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6.2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6.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6.5协助乙方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6.6监督监理及乙方工作情况,对乙方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查,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进驻现场实行抽查,对抽查两次以上无故不在现场的,除罚款以外,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和中间计量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管;6.7组织项目竣工验收。6.8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6.9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七条乙方责任7.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和乙方的郑重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因不可抗力确需换人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后任继续负责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2-7.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否则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1)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建设任务;(2)乙方应建立安全设施和防护体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所发生的费用;(3)乙方应负责处理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障工程顺利进行;(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的罚款;(5)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提供工程施工计划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以及相关的报告;(6)乙方负责与甲方共同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记录、签证;(7)乙方负责己完工程的保养、维护,承担保修期间所发生的损坏整改、修复和保养、维护费用;(8)乙方参加甲方及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9)乙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资质及上岗证件的原件,供甲方与监理单位备查;(10)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规定,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必须进驻现场管理施工。甲方随机考核到岗情况,两人不到岗即为不合格。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处罚,并处罚款2000元;第三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不合格”处罚,并处罚款5000元。凡被给予“不合格”处罚的单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将剩余的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公司承建,已完工工程待初验验收合格后,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带来工期及其他费用的损失由乙.3方负责。(11)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的,一次罚款500元。7.3负责施工过程中因修建临时工程可能发生的青苗补偿费和已完工程的成品管护费,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工程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工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7.4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会计帐薄,依法交纳各种税费,接受监督检查。7.5按照规定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由此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负责;7.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若发现乙方分包、转包,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将剩余的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公司承建,已完工工程待初验验收合格后,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带来工期及其他费用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7乙方应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优先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在县人社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若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引起上访甲方有权处以乙方合同价2%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同时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除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足扣除的将停拨施工费,待结清农民工工资后,再予以拨付。7.8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肆份。7.9应履行合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8.1乙方应在开工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才能组织开工。8.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检验和监督。8.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工地,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八大员必须坚守岗位。8.4乙方施工进度缓慢,未能按照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竣工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并按合同16.2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利息。整改期超过60天仍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剩余的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公司承建,已完工工程待初验验收合格后,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规定进行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接受。8.5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合同约定管理和组织施工。第九条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查10.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0.2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单位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整(修)改,承担其返工、整(修)改的费用。10.3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质量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单位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经返工、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要求的,要继续进行整改,直到达到合格条件为止;同时除承担继续返工、整改的费用外,还应承担合同价款的-5-2%罚款。如出现两次重大整改,甲方直接解除施工合同,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将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第十一条工程计量与质量11.1工程量的计量以乙方投标文件中所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经甲方同意的调整变更、新增工程量批准文件为基础,无批准文件擅自动工的甲方不予认可,实行跟踪测量及审计。经监理单位审查、甲方审核批准的工程量签证单作为工程计量的唯一依据同时也是支付或结算工程款的唯一依据。11.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经审核同意调整合同价款。变更的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乙方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合同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乙方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合同单价变更合同价款;(3)乙方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乙方按与招标控制单价相一致的水平进行重新组价,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定价格后变更合同价款。11.3单元工程(包括调整变更、新增)隐蔽工程及工程的隐蔽部分开工前由乙方申请,甲方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乙方实地踏勘,实测工程量。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派监理员旁站监督,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乙方及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并由乙方填报工程量签证凭证,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后,报甲方审核批准。11.4完成工程量的质量签证:乙方完成项目经过自查、整改后申请工程量检验与签证,并填报工程质量签证表,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单元工程质量督促检查,由甲方组织项目工程质量初验,由项目批准机关组织项目工程质量终验。凡终验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6-由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乙方整改,直至达标为止。第十二条材料、成品与半成品供应12.1乙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明,材料进场时必须经驻地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验收。材料、成品与半成品进场必须有合格证明,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12.2工程所需用料,由乙方负责。原材料市场价格在施工期间相对投标期涨幅甲方不进行价格调差。第十三条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价款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采取分期拨付的办法进行结算、支付。第一次拨款为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拨付至总价款的40%,即221万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元整);第二次拨款为工程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50%后,拨付至总价款的80%,即221万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元整);第三次拨款为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后拨付至总价款的90%,即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第四次拨款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价款待工程通过最终验收后进行支付。第十四条竣工与验收14.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初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其主要资料包括:(1)中间验收记录、工程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2)工程竣工图件(包括单体工程竣工图和项目区竣工图);(3)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4)从中标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管理、技术资料;(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施工日记、月报及质量、事故记录;-7-(7)工程量计量原始记录;(8)施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10)相关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11)其他的竣工验收应准备资料。14.2甲方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负责组织项目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进行竣工初步验收。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5.1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合同约定总价款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15.2乙方不按施工计划施工或逾期竣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合同约定总价款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3工程验收后,所欠的工程款按决算清楚后一个月内付清,逾期未付的,所欠的工程款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给乙方,直至付清为止。15.4乙方违约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5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28号)第二十五条第五款和“中共郧西县委郧西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保函,可代替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十六条其它事项16.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记录,以及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设计变更和文件等,都是施工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2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8-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16.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16.4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16.5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郧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发包人郧西县自然资承包人:湖北立言建筑工程垃源和规划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权或授权代表:甘日日期:2024年5月期:2024年5月23日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2.安全生产合同3.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5.工程量清单-9-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为保证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竣工图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保修期:竣工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至竣工最终验收合格。2、其他约定:以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执行。三、质量保修责任1、乙方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修理,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安排进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自施工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0-附件2: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郧西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湖北立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抽查。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2%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11-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严禁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乙方应按工程的需要,建立安全设施和防护体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范围内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安全生产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自施工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2-附件3:三、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农民工。3、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5、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6、我公司承诺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制度,农民工进场后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7、我公司承诺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8、我公司承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时缴纳农民工作保证金,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9、我公司承诺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优先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且工资专用账户在人社部门备案。10、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甲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甲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建筑IL3+承诺单位:湖北立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592-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滑坡治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