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太阳能路灯维护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SXSS2024-ZFCG-001.1B1

二、合同名称:遗址区太阳能路灯维护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SXSS2024-ZFCG-001.1B1

四、项目名称:遗址区太阳能路灯维护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路西段18号
联系方式:029-86254217
供应商(乙方):陕西鑫亮景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科技六路高新时代广场B座2107室
联系方式:133849598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遗址区太阳能路灯维护项目
1(项)
¥369,000.00
¥369,000.00
维修遗址区294根故障路灯;需满足的要求:对现有故障路灯进行维修,确保正常照明

合同金额: 36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遗址区太阳能路灯维护项目采购合同.pdf
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05月31日

合同格式甲方(采购人):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乙方(供应商):陕西鑫亮景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在采购单位组织的遗址区太阳能路灯维护项目采购活动中成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合同,共同信守执行。一、项目名称遗址区太阳能路灯维护项目二、项目概括1、采购内容:遗址区内共计安装路灯638盏的维护及故障灯具174盏的维修。2、工程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4、质保期:1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三、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369000,大写:叁拾陆万玖仟元整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金额。五、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且达到合格标准。六、技术服务和责任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I页共4页(2)乙方随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施工、检查。(3)乙方施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4)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将计划提前2天通知乙方。(2)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详细填写《验收单》,出现问题由有关人员承担责任。(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情况。七、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投标规定质量标准进行建设,如质量不达标,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收。2、如果乙方在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3、如果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款从其货款中扣除,不足部份另行赔偿。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区进暴或其他自然灾害。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第2页共4页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有责任尽可能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合同组成文件1、成交通知书泰2、合同文件20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4、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十一、合同的补充、修改的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页共4页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应当符合本项目最终采购要求,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十三、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_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涉及的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人(盖章):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盖章):陕西鑫亮景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地址: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路西段18号电话:029-86277961电话:日期:20229.1.30日期:2024.5.39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太阳能路灯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