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锦旗财政局2024)
杭锦旗财政局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杭锦旗财政局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625-202405001757
二、合同名称: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5150625001753
四、项目名称: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竣工结算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锦旗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南001号
联系方式:0477-6626919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呈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团结路4号街坊14层1401
联系方式:158949650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元)
¥35,722.20
¥35,722.20
服务成果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 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 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合同金额: 35,722.2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柒佰贰拾贰元贰角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杭锦旗财政局
2024年05月31日
附件: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杭锦旗财政局乙方:内蒙古呈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625-202405001757合同金额(元):35722.20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柒佰贰拾贰元贰角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单价:59537.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60.00%报价单价:35722.20元数量:1服务价格:35722.20元服务内容:1.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只计取基本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取基本收费加效益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3.各阶段审核基本费用按照内工建协〔2012〕35号的划分标准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计取。供应商响应内容:1.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只计取基本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取基本收费加效益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3.各阶段审核基本费用按照内工建协〔2012〕35号的划分标准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计取。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杭锦旗乌兰牧骑宫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评审。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当日至规定完成时间(评审送审金额在0至500万元(含)的项目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项目为40个工作日内-第1页-完成)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南001号。三、验收标准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四、付款期限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五、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合同金额50%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合同金额50%违约金;3.乙方在收到甲方移交完整项目预结算资料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评审结果,招标控制价评审送审金额在0至500万元(含)的项目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项目为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地无办公人员及场所的入围单位,资料传递时间计入规定完成时间内,且传递资料产生费用由入围单位承担。因乙方原因,无法在约定的审核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累计超过5工作日的,视为乙方违约。违约累计2次,委托方给予警告处理;违约累计3次,取消其入围资格;4.因甲方原因,造成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无法完成审核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说明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5.因乙方与项目报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除由甲方取消其入围资格外,还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第2页-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1.杭锦旗乌兰牧骑宫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为11030元,效益收费为:(核减额+核增额)×6%×60%;2.由于效益收费暂时无法确定,待审核完成后根据核减金额确定效益收费后再进行支付。-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崔力友甲方联系人:杭锦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7-6626919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刘利君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广场街支行银行行号:/银行账号:15050111828400000019乙方联系人:白茹梦联系电话:15894965093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第4页-杭锦旗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杭锦旗财政局乙方:内蒙古呈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625-202405001757合同金额(元):35722.20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柒佰贰拾贰元贰角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单价:59537.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60.00%报价单价:35722.20元数量:1服务价格:35722.20元服务内容:1.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只计取基本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取基本收费加效益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3.各阶段审核基本费用按照内工建协〔2012〕35号的划分标准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计取。供应商响应内容:1.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只计取基本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取基本收费加效益收费,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3.各阶段审核基本费用按照内工建协〔2012〕35号的划分标准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计取。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杭锦旗乌兰牧骑宫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评审。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当日至规定完成时间(评审送审金额在0至500万元(含)的项目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项目为40个工作日内-第1页-完成)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南001号。三、验收标准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四、付款期限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五、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合同金额50%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合同金额50%违约金;3.乙方在收到甲方移交完整项目预结算资料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评审结果,招标控制价评审送审金额在0至500万元(含)的项目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项目为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地无办公人员及场所的入围单位,资料传递时间计入规定完成时间内,且传递资料产生费用由入围单位承担。因乙方原因,无法在约定的审核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累计超过5工作日的,视为乙方违约。违约累计2次,委托方给予警告处理;违约累计3次,取消其入围资格;4.因甲方原因,造成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无法完成审核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说明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5.因乙方与项目报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除由甲方取消其入围资格外,还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第2页-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1.杭锦旗乌兰牧骑宫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为11030元,效益收费为:(核减额+核增额)×6%×60%;2.由于效益收费暂时无法确定,待审核完成后根据核减金额确定效益收费后再进行支付。-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崔力友甲方联系人:杭锦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7-6626919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刘利君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广场街支行银行行号:/银行账号:15050111828400000019乙方联系人:白茹梦联系电话:15894965093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