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采购合同公告(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中原公开-2024-11-A
二、合同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中原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项目A包
三、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4-11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中原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13号
联系人:张浩然、马小丽
联系方式:0371-67661660
2.供应商(乙方):河南豫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绿东村街道陇海西路203号院内
联系人:王利敏
联系方式:13253378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092816.12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结合市城管局在全市排查新增道路泊位工作要求,有效缓解城市管理顽疾、优化城区道路秩序、保障和服务民生,鉴于我区住宅小区众多、周边人流量大、停车需求量大,加之市民多次反映“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近期各办事处对市民反映强烈,停车需求量大的路段进行实地踏勘,经初步排查我区拟增设10000个泊位,需清除夜间限时泊位近3000个改为全时段道路泊位。 2.采购内容:热熔车位施划、冷喷车位施划、黄网格施划、夜间车位清除、非机线清除。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 6.质保期:两年。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中原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项目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
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止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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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中原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项目A包附件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中原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项目A包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4-11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乙方(供应商):河河南豫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23日甲方(全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乙方(全称):河南豫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中原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项目及有关事宜,经甲方和乙方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合同为有效缓解城市管理顽疾、优化城区道路秩序、保障和服务民生,中原区拟实施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施划、取缔车位、标志线清除等工作。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结合市城管局在全市排查新增道路泊位工作要求,有效缓解城市管理顽疾、优化城区道路秩序、保障和服务民生,鉴于我区住宅小区众多、周边人流量大、停车需求量大,加之市民多次反映“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近期各办事处对市民反映强烈,停车需求量大的路段进行实地踏勘,经初步排查我区拟增设10000个泊位,需清除夜间限时泊位近3000个改为全时段道路泊位。1.1热熔车位施划。使用道路标线专用白油漆,每个泊位长6米,宽2.2米,标线宽0.15米,采用热熔工艺。施划停车泊位个,每个113.00元,合计元;1.2冷喷车位施划。使用道路标线专用白油漆,每个泊位长6米,宽2.2米,标线宽0.15米,采用冷喷工艺。施划停车泊位个,每个64.50元,合计元;1.3黄网格施划。使用道路标线专用黄油漆,采用冷喷工艺,共施划个,每个160.00元,合计元。1.4夜间车位清除。采用高压水枪清除的方式清除,达到整洁如初的效果。共清除夜间停车标线个,每米8.00元,合计元。1.5非机线清除。采用高压水枪清除的方式清除,达到整洁如初的效果。共清除非机线/个,每米8.00元,合计/元。2、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施划、取缔车位、标志线清除内容如下:2.1道路路内施划停车位按照《郑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设施设置规范》采用机械冷喷工艺施划;2.2道路路内取缔停车泊位、标志线清除,按照要求为保证城市道路整洁情况1下进行高压水枪除线施工及沥青漆涂抹后续工作。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第二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单价综合总价:¥353.50元。大写:叁佰伍拾叁元伍角整。2、本合同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3、最终合同价款以最终实际施划与清除数量为准。第三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义务1.1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按照项目施工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确认工程量1.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2)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3)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1.3甲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2.乙方的义务2.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1)保证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时间:签订合同3个月内完成所有内容(2)为甲方提供的为保证履行合同的相关咨询服务:无。(3)应尽的其他义务:无。2.2乙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3.甲方的权利3.1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3.2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2法规的建议;3.3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3.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4.乙方的权利4.1按合同约定收取报酬;4.2对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4.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之第四条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法令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1.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吧安全放在第一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不安全,不成产,安全生产常抓不懈。1.3本项目部对分项目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负责全面责任,班组长对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严禁“三违”作业。(违章、违规、违反劳动纪律)1.4工程技术人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本项目安防工作和工作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为题要及时汇报和采取措施继续纠正。1.5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抵制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决定和行为。2、安全管理检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特做如下规定:2.1认真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建立全岗为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32.2认真做好文明施工,保持良好的施工秩序,确保施工场地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污工作。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质量保修期六个月,保修期内无偿维修,维修时乙方人员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12小时后仍无法解决,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承担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第六条有关保障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事宜协议如下:1、乙方承诺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2、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2.1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合规合法的足额发票,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合同款。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价款3.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3.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3其他材料。4.款项的的支付进度按照如下约定履行44.1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合规合法的足额发票,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收款账户:河南豫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名:河南豫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41050178390800000168第八条验收1.服务周期: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服务地点:郑州市中原区辖区道路验收时间:工程完工后30天内验收地点:郑州市中原区辖区道路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5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7.工程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第九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王利敏;联系电话::13253378898第十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4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5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12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合同总额1-3%的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分包和转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十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的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I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整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合同解除的,按照已完工产值的百分之八十结算。3.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4.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甲方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但因财政拨款未到账除外。6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六条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甲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乙方:原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盖章0口名称:盖章签子:利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H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时间:人双4年5月23日时间: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及调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