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儿童采购合同公告(墨玉县民政局2024)



墨玉县民政局购买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432384202412802 

二、合同名称:墨玉县民政局购买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SJBY-2024MYXCG-002-001 
四、项目名称:墨玉县民政局购买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墨玉县民政局 
   地      址:墨玉县同心路
   联系方式:17693157689 
   供应商(乙方):和田地区智慧嘉社工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努尔巴格街道城西小区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二楼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联系方式:186090369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墨玉县民政局购买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83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采购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 (详见技术参数)服务要求:满足甲方需求服务时间: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服务期8个月)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83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idc error#政府采购服务合同书3.采购人(甲方):玉县民政局成交供应商(乙方):和田地区智慧嘉祥工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232004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墨玉县民政局购买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墨玉县第二条:项目目标及服务群体项目目标:1、通过聘请一定数量的护理员围绕儿童的衣食住行开展生活照料服务安全服务确保儿童在中心的正常生活以及安全保障,对于特殊儿童开展护理、康复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2、通过倾听儿童心声,关注儿童不同层次的需求,尤其是重点群体的需求,向各级组织反映儿童利益诉求,力所能及地帮助儿童解决实际困难;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全面教育活动,引导其对自己的行为有客观的认识,增长儿童自信心和知识储备,加强儿童自助能力,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4、针对已经出现儿童人格障碍的,进行干预矫正,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同时整合资源(儿童家园、社会、同辈),为其提供和谐的生活环境,并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人生目标,增加社区归属感,形成互帮互助,人人相互关爱的氛围;5、丰富儿童的日常休闲娱乐生活,培养其独立自主的能力,提高儿童的课余生活质量,帮助其认识青春期特征,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培养良好的自我情绪管理能力。第三条:服务内容采用菜单式服务模式,按照“5+X”模式从活动菜单中选择服务项目,“5”为必选项目,即社工必须开展的5个活动内容,也是5个规定基础项目;“X”为2自选项目,即社工根据实际情况,从自选项目中至少选择活动内容,按照活动指标完成自选活动,同时在重要节日、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具体开展计划见方案。注:此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孤残儿童供养机构日常运维的任何费用,第四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一)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活动费、管理费、税费、其他费用;(二)项目经费总额:依据每月收住供养儿童数量而定(三)支付方式:按月评估合格后,依据实际收住儿童数量依据孤残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进行支付。(四)支付相应项目经费后,乙方可按照甲方需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五)乙方不对甲方过往欠薪负责,此项目资金只用于2024年度5-12月项目开展,乙方不得拖欠涉及此项目人员工资。(六)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开户名称:和田地区智慧嘉社工服务中心银行账号:108296459399开户行行号:104896001012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违约条款,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支付已收款20%的违约金;3、项目在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4、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5、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考评并提出改进意见;6、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及各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7、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32、乙方取得甲方项目经费后,应当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管理使用好资助经费及各项费用,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在项目实施期末,及时对本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并配合甲方开展的例行检查及评估;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执行本项目计划书,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5、在本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及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因其工作人员过失、过错或出现第三方侵害收养儿童情况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六条:合同期限与终止(一)合同期限为8个月,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二)合同的终止:1、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5、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调终止本合同的。第七条:验收(一)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二)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4第八条:违约责任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计划和进度完成服务内容、按时付款,若违约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履行中遇不可抗力,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欠付服务费2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付款项的20%;(二)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甲方除了可以解除本合同外,还可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项目服务费并要求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分包的,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退还其未完成的项目经费;(四)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未能按照原定计划开展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延期开展,直至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五)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六)因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维修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代理费(按照自治区律协指导价确定,以发票和银行流水为准)、交通费、食宿费等。第九条:保密条款(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二)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的由墨5玉县人民法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关于送达地址的规定本合同载明的注册地址/住所可作为双方的通讯地址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者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及时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二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二)本合同附件“项目实施方案”“乙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与政采云网自动形成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互为补充。(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均签章时生效。甲方:墨玉县民政乙方:和田地这智慧嘉社工服务中心A地址:地址: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儿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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